作者cityfar (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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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7生被罰在家管教5天 新園國中惹爭議
時間Wed Mar 24 10:36:43 2010
※ 引述《ykboy (隱者)》之銘言:
: 〔記者葉永騫/新園報導〕
: 學生管不動,叫家長帶回家中自行管教5天。
: 新園國中上學期有7名學生被要求帶回家管教,地方議論紛紛,
: 校長蔡慶興說,學校是依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處理,
: 但有家長認為這種方式影響學生受教權,對學生的自尊也有影響。
: 新園國中上學期破紀錄要求7位學生家長將學生帶回家中自行管教5天,
: 這些學生都是因為累犯被記3大過,多數為打架、抽煙、恐嚇同學等原因,
: 學校請家長自行決定轉學,或者帶回家自行管教後兼做勞動服務補過,
: 有一名學生對新任訓導主任不禮貌,一次被記兩個大過,引起地方議論紛紛。
: 有學生家長指出,國中是義務教育,學校要家長把小孩帶回家,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 學生也會被同班同學列為異類,況且有些家長平時都得工作,無法5天在家管理孩子,
: 反而讓小孩有不上課的理由,不認同這種處罰方式。
這種方法確實不適合多用,不過這種新聞總會提到:教師不能影響學生的受教權。
但學生影響學生的受教權難道就是可以接受的嗎?有個會恐嚇打架耍大尾的同學
就坐在你附近,其他同學心理上是可能會有恐懼的,只因為他們沒有說話,被恐嚇
的人沒有說話,他的受教權誰在乎?
: 《校方:家長也應負管教之責》
: 校長蔡慶興表示,學校請家長帶孩子自行管教是依據教育部相關條文,
: 再經過校務會議通過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執行,
: 對於違規重大情節的學生可以轉班、改變學習環境或家長及監護人帶回管教,
: 這7名學生都是情節重大者,學校認為家長也應該負起管教之責,約束自己的小孩。
: 蔡慶興說,學校除了處罰外,也定有輔導學生改過銷過的辦法,
: 只要學生認真上課、協助勞動服務等,都可以銷過,學校依規定辦理。
: 東港鎮東新國中校長涂志宏認為,對學生管教要有18招,且要視學生情況而定,
: 不能常用這種方式,他任內也有一個在家管教的案例,萬新國中也曾有一次,
: 但涂志宏強調都是特例。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3/today-south21.htm
: 剛好最近同學的班上也有個行為偏差的學生(已有兩大過在身)
: 他們學校訓導主任也是說要叫家長帶回管教一週
: 起初我聽到時都覺得訓導主任這麼說不合乎教育法規吧
: 結果上網查了一下還真的有回家管教的辦法
: 有點納悶這樣不就剝奪了學生的受教權
: 或許學生的確行為有很大的偏差
: 但若只是叫家長帶回,學生問題難道就可以解決嗎
: 以我同學那例子家長也是被孩子搞到有點憂鬱都想自殺了
: 若學校又一味著將學生丟給家長,家長若真的受不了恐怕還會釀成更大的傷害吧
: 教育到底意義價值在哪?
: 或許我比較天真理想化吧,國中生處青春期間階段
: 本來就是會比較叛逆對自己行為無法做正確判斷
: 師長們理應要多輔導,多發揮教育愛吧
: 這就是當老師的使命與重要責任才對吧
以下這些話不好聽,但是是事實。
教師在理想上應該輔導學生改變,但未必每個教師都是輔導專業人才,且真正的輔導
專業人才也未必能輔導成功每個個案,只有教育愛絕對是不夠的,不能盲目的認為只要
(一個輔導專業人才的培育就很難了,要教師兼備不如直接做諮商師算了)
有愛就能解決一切,甚至有時為了善待一個特殊學生,滿足他的需求,卻可能和其他同
(這是我自己實習與代課的經驗,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其他人怎麼辦?)
學的需求相衝,一個教師面對的至少是一個班,而非少數的人,除非是特別班級。
然而,不教之教也是種教育手段,不過我想在這種情況,不教未必真的是棄之不裡,
教師理應私下有些訪談了解狀況等作為,甚至有辦法的話和家長有些討論,不過這些
細節新聞中沒反應,不曉得那些教師是否有做到就是了。
ps.這篇文章不是想戰,只是忍不住想說出一些教育現場的事實,也是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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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ouic:輔導絕非老師的專業...推..218.170.123.201 03/24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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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推 coldfeeling:推~這真的很寫實的說出教師的心聲 203.67.196.91 03/28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