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yao (Ken)
看板Education
標題Re: [討論] 法治社會
時間Wed Mar 10 21:48:11 2010
※ 引述《maddman (端木雲殤)》之銘言:
: 我快哭了~~~
: 法治的精神,是大家都要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來行事
: 倘若某個法條有問題,就循其管道改之
: 今天只要台灣還是個有死刑的國家
: 該執行的就要去執行
: 這跟死刑犯壞不壞無關,跟執行死刑不會使社會更好也無關
: 而是現在的法就是這樣
: 那麼,在法還沒被改之前
: 運用法務部長的身份,鄉愿地公然抵制或規避某些法規
: 就是濫權
: 倘若說艋舺是負面教材的話
: 那這些政府官員的行為,就更可怕了
這是個值得討論的倫理問題。
有人說「惡法亦法」,法的形式價值必須首先被維護,惡法需要被執行
直至它被正當的合法程序廢止/修改;
我這裡姑且假定「死刑是一種惡法」,而實際讓死刑繼續執行的結果是讓
「惡法亦法的形式價值」大於「死刑犯的生命價值」,
(而後者常與前提:「死刑作為一種惡法」同時成立)
這樣的結果是否是贊同「死刑為惡法」、需廢死刑的人所能接受的?
當然了,若社會主流認為不可廢死刑,死刑非惡法,
就不必面對以上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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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82.193
※ 編輯: fyao 來自: 220.132.82.193 (03/10 21:52)
1F:推 maddman:換句話說你的假定一旦有瑕疵,底下的內容 210.85.221.233 03/10 22:20
2F:→ maddman:就沒有參考價值了 210.85.221.233 03/10 22:20
3F:→ maddman:死刑是惡法嗎?那麼,把陳進興處死是惡的 210.85.221.233 03/10 22:22
4F:→ maddman:是不應該的? 210.85.221.233 03/10 22:22
5F:→ maddman:還是相反了,才會令社會心寒呢? 210.85.221.233 03/10 22:22
6F:→ fyao:如果你問我個人,我支持廢死刑;與其處死陳 220.132.82.193 03/11 21:17
7F:→ fyao:選擇其他更積極的刑罰、賠罪方式並非不可想像 220.132.82.193 03/11 21:18
8F:→ deadly:就若當下沒有其他想像,也就處死了。123.194.150.199 03/11 23:51
9F:→ deadly:社會該有多少慈悲心呢? 慈悲該用在哪呢?123.194.150.199 03/11 23:51
10F:→ deadly:選擇的機會該留給誰呢?123.194.150.199 03/11 23:52
11F:→ deadly:又在價值觀塑造上,死刑與否的積極意義又是123.194.150.199 03/11 23:53
12F:→ deadly:什麼呢? 佛家的因果說,西方的原罪說,有無123.194.150.199 03/11 23:53
13F:→ deadly:差異呢?123.194.150.199 03/11 23:53
14F:→ fyao:廢死刑是重視"生命權"價值的必然實踐,意味著 220.132.82.193 03/13 10:44
15F:→ fyao:生命權高於社會正義觀、報復價值;也因著同一 220.132.82.193 03/13 10:46
16F:→ fyao:價值,使公民免於各種死亡威脅的措施更為重要 220.132.82.193 03/13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