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yao (Ken)
看板Education
标题Re: [讨论] 法治社会
时间Wed Mar 10 21:48:11 2010
※ 引述《maddman (端木云殇)》之铭言:
: 我快哭了~~~
: 法治的精神,是大家都要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来行事
: 倘若某个法条有问题,就循其管道改之
: 今天只要台湾还是个有死刑的国家
: 该执行的就要去执行
: 这跟死刑犯坏不坏无关,跟执行死刑不会使社会更好也无关
: 而是现在的法就是这样
: 那麽,在法还没被改之前
: 运用法务部长的身份,乡愿地公然抵制或规避某些法规
: 就是滥权
: 倘若说艋舺是负面教材的话
: 那这些政府官员的行为,就更可怕了
这是个值得讨论的伦理问题。
有人说「恶法亦法」,法的形式价值必须首先被维护,恶法需要被执行
直至它被正当的合法程序废止/修改;
我这里姑且假定「死刑是一种恶法」,而实际让死刑继续执行的结果是让
「恶法亦法的形式价值」大於「死刑犯的生命价值」,
(而後者常与前提:「死刑作为一种恶法」同时成立)
这样的结果是否是赞同「死刑为恶法」、需废死刑的人所能接受的?
当然了,若社会主流认为不可废死刑,死刑非恶法,
就不必面对以上的问题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82.193
※ 编辑: fyao 来自: 220.132.82.193 (03/10 21:52)
1F:推 maddman:换句话说你的假定一旦有瑕疵,底下的内容 210.85.221.233 03/10 22:20
2F:→ maddman:就没有参考价值了 210.85.221.233 03/10 22:20
3F:→ maddman:死刑是恶法吗?那麽,把陈进兴处死是恶的 210.85.221.233 03/10 22:22
4F:→ maddman:是不应该的? 210.85.221.233 03/10 22:22
5F:→ maddman:还是相反了,才会令社会心寒呢? 210.85.221.233 03/10 22:22
6F:→ fyao:如果你问我个人,我支持废死刑;与其处死陈 220.132.82.193 03/11 21:17
7F:→ fyao:选择其他更积极的刑罚、赔罪方式并非不可想像 220.132.82.193 03/11 21:18
8F:→ deadly:就若当下没有其他想像,也就处死了。123.194.150.199 03/11 23:51
9F:→ deadly:社会该有多少慈悲心呢? 慈悲该用在哪呢?123.194.150.199 03/11 23:51
10F:→ deadly:选择的机会该留给谁呢?123.194.150.199 03/11 23:52
11F:→ deadly:又在价值观塑造上,死刑与否的积极意义又是123.194.150.199 03/11 23:53
12F:→ deadly:什麽呢? 佛家的因果说,西方的原罪说,有无123.194.150.199 03/11 23:53
13F:→ deadly:差异呢?123.194.150.199 03/11 23:53
14F:→ fyao:废死刑是重视"生命权"价值的必然实践,意味着 220.132.82.193 03/13 10:44
15F:→ fyao:生命权高於社会正义观、报复价值;也因着同一 220.132.82.193 03/13 10:46
16F:→ fyao:价值,使公民免於各种死亡威胁的措施更为重要 220.132.82.193 03/13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