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761223 (芬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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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關於「共犯」指涉
時間Fri Feb 26 00:03:39 2010
其實我能夠理解為何 cjls 對於「共犯」一詞如此敏感。
拿性別議題來說好了,
當我閱讀畢恆達老師《空間就是性別》一書時,
書中寫道:
即使是沒有對女性產生性別歧視的男性,也是這社會性別結構下共犯的一員。
(類似的內容,確切文字我有點忘記了)
然後我突然有種異樣的感覺:
噢,原來我是「共犯」!
可是我明明沒有做什麼事情啊,為什麼要說我是犯人?
後來,當我慢慢深入接觸社會科學的議題之後,
我漸漸能了解「共犯」的涵義所在。
其實如果不帶有這麼強烈的價值指涉,
「共犯」簡單來說,就是「一起打造這種社會結構的行動者」。
是因為說話者對某種「社會結構」有價值上的偏好,
所以才會賦予行動者一些價值上的語詞去描述,
其本意並不是要指責行動者有什麼「錯」,或犯了什麼「罪過」,
因為說話者也知道,行動者本身並無法完全脫離環境帶來的限制,
他常常「身不由己」必須去做某些事情,
要在日常的實踐之中去看到自己的位置,是很困難的,
這需要一定視角上的轉換才能達成,
但我覺得這可能是一種「期許」和「提醒」吧,
提醒行動者不要忽略自己在這結構中所扮演的角色,
是不是在無意間也「再製」了這種結構,
有沒有改變自己視野和結構的可能性。
以教師的角色為例,
不可能要教師負起升學主義的所有責任,
而能夠履行身為教師應有的職責,也應該被肯定和支持。
但體制的改變,恰在於體制內的行動者能否意識到自己的定位,
在現階段教育的限制下,思考改變的可能和行動。
像性別問題,我身為生理男性,
其實意識到自己是「共犯」我並不覺得有什麼可恥的。
(這感受處理可能因人而異)
重點在於,知道自己身為這結構的共犯,
要怎麼去做才能淡化自己的共犯角色,
怎樣的行動才能讓我稍稍脫離共犯的指控,
是合作去幫助結構下的受害者站起來,擺脫「習得的無助」,
還是為某些被大家忽視的性別議題倡議等。
以上大概是我對「共犯」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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