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j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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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零體罰政策
時間Wed Feb 17 18:38:57 2010
: : 零體罰政策是個理想,就像把操行量化拿掉一樣,都是理想化的方式。
: : 學者:個人的品行無法用量化表示,這是違反人權。
: : 不量化,就只有二分法,品行好與品行差。取消量化後,記過就等於形式。
: 我不太明白二分法跟量化那一段。
: 沒有分數,就只有當或者過。
: ...這有差嗎? 囧
有,如果當這個成績需要變成一種評量方式,例如升學的指標的時候就有差了。
比來比去就只有成績是「相對」公平的....
: 撇開白癡這樣有侮辱性的字眼,以及「吠」這個微妙的動詞,
: 這一段的大意是可以接受的。
: 不過我一直很困惑,輔導的成效到底是因為它是輔導,
: 或只是因為它是沒有用青少年角度去扶植的東西。
: 不過話說回來,要用青少年的角度去輔導,
: 這大概要有GTO的精神才能辦到吧...
GTO會第一個上報紙被各教育團體給罵死,他可是體罰第一XD
: : 用較尖銳比喻:青少年不該有性行為(含自慰?)會有多少人聽?重點在於
: : 他們認為的對與錯,責任與承擔都是自設價值,而不是普世觀感。而我們卻
: : 一直在為他們承擔錯誤。
: 書上說青少年自慰沒什麼不好,當然,要好好清洗避免感染。
: 那麼,為什麼青少年的對錯認知跟責任與承擔和普世價值有落差?
: 這個落差我認為其實說到了青少年問題的核心。的確如前段所說,
: 青少年是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價值觀。當然,這可能是好事,
: 但這是在這個認知與價值觀符合道德標準的前提下,
: 它可能很具前瞻性、很大膽、很瘋狂,可是他不能違法、
: 不能傷害別人、不能傷害環境,但是很多青少年文化卻不是這樣。
: 那麼,為什麼會有這種落差呢?
因為人的認知本來就依據年齡而有差異,在青少年發展與輔導這們學問中,
研究者發現青少年會有「自我神話」的傾向,這跟外在環境沒什麼關係,
反而是生理發展造就這樣的結果。
: ....不好意思,離題了。
: : 銳寶貝犯錯了,父母幫他聘最好的律師,許多導演要找他拍戲,甚而父母在
: : 法院下跪求情。這本身就意含:孩子,犯錯沒關係,有老爸頂著。放心吧!
: : 這是一個特例嗎?不,這在臺灣的開學後,每天都在各校上演同樣的劇碼。
: : 因為,我們在小朋友犯錯後,只會叫父母來處理,然後父母來了,就兩方喬
: : 一喬(臺語式用語),沒事了,稍息後自行帶開!我們有教他們承擔責任嗎?
: : 這就是零體罰,但卻被人權主義者,引伸為「零處罰」。
: : 少年事件處理法,還有「訓斥」這個處罰,老師稍為大聲一點,就是語言上
: : 的體罰,就會傷害孩子的幼小心靈?
: 我以前,曾經被老師罵過非常難聽的話。
: 那是我一年級時候的事,到現在也已經過了八年。
: 然而,我花了很久很久的時間才說服自己,自己並沒有她說的那麼糟糕。
: 我想說的是,在小孩還小的時候,老師說的話是真的會烙印在心裡的,
: 而且確實會把它當真。我一直到長大都還無法原諒她。
: 當時的我太過年幼,不懂得什麼是仇恨,也不知道該討厭,
: 但稍微大一點點以後回想起她,簡直讓我怒火中燒。
: 甚至這讓我有很長一段時間對老師這個職業存有強烈的偏見,
: 覺得他們是自以為高人一等的人種,
: 直到我上了國中,遇到很多好老師才改善。
: 老師說的話是有可能傷害到小孩的,我一直都相信這一點。
這同意,所以其實現在沒有人會討論老師能不能罵人,
因為大家應該都可以同意老師雖然可以責罵學生,但是用詞必須斟酌,
所以這不會變成這個版吵架的議題..XD
: : 我贊成「零體罰」,請教我,除了輔導以外的加重孩子「責任感」與「承
: : 擔」的方式。別用這是教師「專業」這樣帝王條款來壓,人性不一,輔導
: : 豈有「標準」所在?
: : 可否,孩子犯錯了,就「移送法辦」呢?..我真得舉雙手贊成!
: : 打架:傷害罪,移送法辦。
: : 偷竊:偷竊烑,移送法辦。等..
: : 亂丟垃圾:就檢舉然後罰鍰..
: : 罵老師、講髒話:公然侮辱。
: : 例子不用多,一個送辦,全校學生知道學務處是玩真的,
: : 誰還敢亂來?..
: : 「不以正法,難以振綱紀」
: : 人權主義、人本的,還有不爽的,就盡情噓吧....
: : 但,大年初一,不要出惡言,不要講髒話。 祝
: : 大家
: : 新年快樂,事事如意!
: 我先說聲,新年快樂。我還沒成年,所以今年也有紅包喔!XD
: (今年有比較大方耶>3<)
: 可以用體罰以外的方式我是不知道,
: 不過我知道絕對不只體罰這一種方式。
: 我從小的道德觀念都是媽媽買書給我看學來的,
: 不是被處罰過後學來的。
: 再說我也被打過,我可不認為那對我有什麼好處。
: 老實講,我的確記得被打過,可是大部分的原因,
: 我早已不記得了。
這點很有趣,就因為你不記得了,相對得你也不見得記得當下你是不是真的受到影響,
如果我們把處罰當作一種操作制約的方式,
他當下影響的不會是思想,而是你當下的行為,
這種懲罰的內容會有「內化」的作用。
所以要看體罰有沒有用,縱貫性(也就是長時間)的研究沒辦法得到答案,
而必須用橫斷性(例如同時找出一組有體罰,一組沒體罰,然後馬上看行為改變結果)
而且體罰對每個小孩的效果又因為他本身的背景因素而有所差異,
所以要研究到底體罰有沒有用,其實大部分研究者都只能做個「可能」的結論....
: 犯錯直接移送法辦。嗯....這是認真的嗎? 囧
: 留下案子,就是會有「前科」的喲。
: 有了這個東西,不管是找工作或是結婚都會變的困難重重...
: 小孩尚未徹底明白這到底有多嚴重,就實行這種厲法,
: 難道不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嗎...?
: 這跟不讓未成年的人發生性行為是一樣的道理吧。
我是真的讓小孩上過警察局,因為他們不聽我勸告還是去圍毆別人,
不讓警察處理就是讓角頭處理,反而事情更大條。
所以我讓帶頭的上警局去做筆錄了,對於有些孩子來說,
他們的認知是就算他們做錯了學校也不能對他怎樣,然後他會自動延伸成
社會也不能對他怎樣,因為學校會保護他,這時候也只好這樣囉。
而且根據心理學家的研究,人類能夠有形式運思的能力(推理發展)可能在12歲或更早,
所以你要說他們不懂,我想有點太看不起他們了..XD
站在學生的角度上看教育會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針對自身經驗提出看法,
但是有個缺點就是會只看到自身經驗,而忘記其實上學的時候老師每個行為目的,
有時候不只是針對一人,而是針對群體,老師通常必須先顧群體,而非顧個人,
這是目前大班式教育一定會面對的問題,所以才會弄成輔導一定要一對一,
長時間,個人化,但是實際教育現場是沒有足夠的人力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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