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baEZchat (!!ez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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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網咖自治條例通過 18歲以下禁入
時間Fri Oct 17 10:20:11 2008
網咖自治條例通過 18歲以下禁入
〔記者曾德峰/板橋報導〕台北縣議會昨天3讀通過網咖自治條例,縣政府預計1個月內公
布實施,未來網咖的設立,須距離學校400公尺,且18歲以下不能進入,面對這些限定,
縣府經濟發展局長陳佐鎮坦承很難執行,被問到400公尺是否符合現況時,他說,「跟我
沒有關係,是議員討價還價而來!」
須距學校400公尺
縣議會昨天審查「台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也就是俗稱的網咖自治條例,當討
論到營業場所應距離學校幾公尺時,有議員認為,距離愈遠愈好,也有議員認為應符合實
際情況,於是從1000、450、400公尺到縣府提案的200公尺都有,各有支持議員。
議長陳幸進眼見意見分歧,逐一詢問支持幾公尺的有幾位,但仍無共識,幾經討論,最後
裁定400公尺。議員林秀惠詢問,縣內328家網咖業者,符合這項規定的有多少?未來實施
,有多少業者可以符合?陳佐鎮答覆,328家符合距離250公尺的有58家,距離400公尺的
則沒有,未來要符合400公尺非常難,「可能會有,但很少」。
官員說與他沒有關係
議員蔡淑君提醒陳佐鎮,對提案內容應有主張,要有輔導決心,更要為政策辯護,不是議
員講的都好,把責任都推給議會;陳佐鎮答詢,法案送到議會,原本說明的是200公尺,
400公尺是議員討價還價的結果,跟他沒有關係。
此話一出,引發蔡淑君抗議,議員江永昌也發言聲援,部分議員對陳佐鎮的答詢也紛紛苦
笑、搖頭。接下來討論是否擬定落日條款時,陳佐鎮又說,議員的質詢他不能不答,法案
送到議會時沒有,議會認為需要,他只好草擬出來,讓大家集思廣益,還說「要訂落日條
款,我也搞得很痛苦。」這席話,又引發議員一陣議論。
多位議員提出需保障現行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網咖業者的權益,主席陳幸進裁定不擬定落
日條款,並強調未來條例施行一段時間後,應檢討修正,宣布3讀通過這項網咖自治條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6/78/17q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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