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baEZchat (!!ez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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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网咖自治条例通过 18岁以下禁入
时间Fri Oct 17 10:20:11 2008
网咖自治条例通过 18岁以下禁入
〔记者曾德峰/板桥报导〕台北县议会昨天3读通过网咖自治条例,县政府预计1个月内公
布实施,未来网咖的设立,须距离学校400公尺,且18岁以下不能进入,面对这些限定,
县府经济发展局长陈佐镇坦承很难执行,被问到400公尺是否符合现况时,他说,「跟我
没有关系,是议员讨价还价而来!」
须距学校400公尺
县议会昨天审查「台北县资讯休闲业管理自治条例」,也就是俗称的网咖自治条例,当讨
论到营业场所应距离学校几公尺时,有议员认为,距离愈远愈好,也有议员认为应符合实
际情况,於是从1000、450、400公尺到县府提案的200公尺都有,各有支持议员。
议长陈幸进眼见意见分歧,逐一询问支持几公尺的有几位,但仍无共识,几经讨论,最後
裁定400公尺。议员林秀惠询问,县内328家网咖业者,符合这项规定的有多少?未来实施
,有多少业者可以符合?陈佐镇答覆,328家符合距离250公尺的有58家,距离400公尺的
则没有,未来要符合400公尺非常难,「可能会有,但很少」。
官员说与他没有关系
议员蔡淑君提醒陈佐镇,对提案内容应有主张,要有辅导决心,更要为政策辩护,不是议
员讲的都好,把责任都推给议会;陈佐镇答询,法案送到议会,原本说明的是200公尺,
400公尺是议员讨价还价的结果,跟他没有关系。
此话一出,引发蔡淑君抗议,议员江永昌也发言声援,部分议员对陈佐镇的答询也纷纷苦
笑、摇头。接下来讨论是否拟定落日条款时,陈佐镇又说,议员的质询他不能不答,法案
送到议会时没有,议会认为需要,他只好草拟出来,让大家集思广益,还说「要订落日条
款,我也搞得很痛苦。」这席话,又引发议员一阵议论。
多位议员提出需保障现行领有营利事业登记证网咖业者的权益,主席陈幸进裁定不拟定落
日条款,并强调未来条例施行一段时间後,应检讨修正,宣布3读通过这项网咖自治条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6/78/17q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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