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baEZchat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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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教育部修法 大陸台商學校納入私校法規範
時間Sat Oct 4 10:27:45 2008
教育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大陸地區台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修正草案,將大陸地區台
商學校納入「私立學校法」規範,讓大陸台商學校有明確定位及保障教職員權益;修正草
案將會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會銜發布實施。
目前大陸地區有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及上海台商子女學校三所台商學校
。
教育部說,現行的「大陸地區台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是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訂定,為配合今年一月公布施行的「私立學校法」,將大陸地區台商學校申
請備案的程序等納入規範,因此做此次修正。
教育部表示,這項修正草案曾三度邀集陸委會、內政部、經濟部等相關機關及三所台商學
校代表共同研商,在獲致共識的前提下,研擬條文草案內容,修正重點在協助大陸台商學
校校務行政作業與國內接軌、增列大陸台商學校職員資格規定,同時明文保障台商學校職
員敘薪及退休、撫卹、資遣權益。
教育部指出,這項辦法的修正草案實施後,相信能有效提升台商學校行政效率、保障台籍
教職員權益,進而吸引優秀教職員,提升學校師資水準,有助大陸台商學校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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