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baEZchat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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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教育部修法 大陆台商学校纳入私校法规范
时间Sat Oct 4 10:27:45 2008
教育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大陆地区台商学校设立及辅导办法」修正草案,将大陆地区台
商学校纳入「私立学校法」规范,让大陆台商学校有明确定位及保障教职员权益;修正草
案将会同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报请行政院核定後会衔发布实施。
目前大陆地区有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华东台商子女学校及上海台商子女学校三所台商学校
。
教育部说,现行的「大陆地区台商学校设立及辅导办法」是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
民关系条例」订定,为配合今年一月公布施行的「私立学校法」,将大陆地区台商学校申
请备案的程序等纳入规范,因此做此次修正。
教育部表示,这项修正草案曾三度邀集陆委会、内政部、经济部等相关机关及三所台商学
校代表共同研商,在获致共识的前提下,研拟条文草案内容,修正重点在协助大陆台商学
校校务行政作业与国内接轨、增列大陆台商学校职员资格规定,同时明文保障台商学校职
员叙薪及退休、抚恤、资遣权益。
教育部指出,这项办法的修正草案实施後,相信能有效提升台商学校行政效率、保障台籍
教职员权益,进而吸引优秀教职员,提升学校师资水准,有助大陆台商学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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