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moTT (m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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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 不能體罰? 乾脆送少年法庭
時間Wed Jun 25 05:26:13 2008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399051.shtml
【聯合報╱高源流/文字工作者(澎縣馬公)】 2008.06.25 03:21 am
彰化縣某國中老師管教集體帶酒到學校喝的學生,遭爆料指責不當體罰的事,實在是近幾
年來學校教育最具諷刺性的案例,很值得各界正視與討論這麼一個議題:老師究竟該怎麼
管教行為失序或不當的學生?
或許是受到近年來某些媒體及政界人物大興爆料風氣的影響,很多學生家長,甚至學生本
人,只要稍有不滿意,就抓著老師體罰的小辮子,到學校興師問罪,或請地方民代、媒體
主持公道,逼得校方、教師低頭道歉認罪。
於是乎,學生頑皮到處塗鴉、上課打鬧、欺侮同學,老師打頑皮學生屁股幾下,就挨家長
告說不當體罰;學生不依規定帶書本、寫作業或者穿制服,老師罰學生到教室外站著,或
者做伏地挺身,被家長找到學校指著鼻子臭罵,都屢見不鮮。
可是,當社會聽到爆料學生說:「難道不能好好用講的嗎?即使有做錯,也不能打巴掌吧
?還害同學站到曬傷」的同時,社會也應該聽聽教師們的聲音:「好好講沒有用的時候,
老師該怎麼管教這樣的學生?」社會當然更應該聽到其他家長的憂心聲:「老師要不能管
教那些不當行為的學生,我們的孩子萬一受到不良的影響,該怎麼辦?」
其實,對不負責任的教師來說,這些問題都不存在。老師只要把眼睛一閉,不管學生怎麼
喝酒、打鬧、胡來,都笑臉應付,薪水照拿。所以,所謂不當體罰的問題,很多是因為教
師想負責、想管,才會發生。
很多老師問,連罰站、罰伏地挺身都不行的情況下,老師還有什麼法子可以管教不當行為
的學生?當然有,而且合法合理,但得看教育當局支不支持這麼做,敢不敢擋住民代的壓
力。
就拿國中生帶酒到校喝的事來說,訓導主任實在不必打耳光、罰站,乾脆就依照兒童及少
年福利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把涉案學生送交警方或者少年法庭,依法定程序糾正
少年學生行為,也依法給學生家長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學校更應該
請警方嚴格追查誰賣酒給這些學生,統統依法嚴罰。
如果有學生在校打鬧、暴力欺侮同學,或者成群結黨行惡,校方也不必冒著體罰的風險,
直接就請警方、檢察官或者少年法庭介入,依法究辦。讓那些學生的家長衡量一下,是老
師打個屁股、手心好,還是讓孩子被護送少年法庭依法交付管束,留下不良紀錄好?
不過我倒擔心,要是學校都這麼依法管教學生,很可能家長都跑到學校,拜託校方不要這
麼幹法,給學生留條未來人生清白之路,請校方改用體罰方式處罰學生,學校該怎麼辦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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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Urda:依之前某些版友的邏輯,還算中肯...不過覺得 98.212.30.120 06/25 06:36
2F:→ Urda:打耳光還是有些超過... 98.212.30.120 06/25 06:37
3F:推 ltcba:初犯輔導,累犯法辦 163.19.18.76 06/25 07:58
4F:→ plancklin:少年法庭掛號已經掛到三個月後了哩 163.19.18.44 06/25 10:34
5F:→ plancklin:沒有立即性的糾正效果 163.19.18.44 06/25 10:34
6F:推 daccdacc:學生覺得違法無所謂 法治教育都白做了 118.231.39.104 06/25 10:56
7F:推 ltcba:因為青少年大多不判罰,頂多也是保護管束 163.19.18.76 06/25 12:32
8F:→ BinLaden:到時候,人苯又會說學校不給機會210.240.193.168 06/25 18:25
9F:推 angelyi:最適合當老師的人是家有立法委員的人... 118.171.51.17 06/2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