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7449 (傳來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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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試委謀自肥 釋憲爭10倍退職金
時間Thu Jan 10 08:59:32 2008
中國時報 2008.01.08
試委謀自肥 釋憲爭10倍退職金
林庭瑤/台北
趁著立委選戰打得火熱,少數考試委員為提高自己的退職金,與銓敘部「密謀」近
四個月,將提出考試委員可擇領月退的釋憲案,最快本周四(十日)提考試院會通過。如
果考試委員可選擇退撫舊制,不但可領月退,又可採計常任年資,退職金最多將增加近十
倍。
據透露,考試委員吳茂雄、蔡璧煌等人低調運作,私下多次向銓敘部長朱武獻「請
益」,經過四個月溝通之後,最近雙方達成共識。先由銓敘部擬妥考試委員可擇領月退的
釋憲案,送到考試院會之後,再由考試委員決議通過,以考試院之名聲請釋憲。
銓敘部低調 想趁選舉期間闖關
至於提出的時間點,為避免外界譏諷「試委自肥」,考試委員打算趁著立委選舉期
間闖關。據了解,此時社會各界只會關注立委選戰,不會太注意考試院這個「冷衙門」,
如果銓敘部低調送到考試院,可在外界不知情之下,火速過關。
由於考試委員將在今年九月底卸下職務,開始撥打算盤計算自己的退職金。不少試
委都發現,政務人員的「退撫舊制」比起「退撫新制」,所拿到的退職金,有如「天壤之
別」,尤其是過去有公教年資的試委,退職金如以最高年資計算,數字後頭還可多加一個
「零」。
由於此屆考試委員的任期,從九十一年十月一日到九十七年九月卅日,而政務人員
退撫新制是從九十三年一月實施,依規定,考試委員應適用新法。但新規定讓考試委員的
退休口袋大量縮水,試委遂以「不符合信賴保護原則」為由,將由考試院提出釋憲案。
拿監委為例 指違信賴保護原則
據悉,銓敘部與考試院所依據的理由,是大法官九十四年所做出的第五八六號解釋
文。大法官這項解釋文中認定,前監察委員林時機等人離職之後,常任與政務年資達到十
五年者,即「可擇領月退職金,並採計常任年資」,以保障其信賴利益。
但退撫制度專家批評說,「現在考試委員要比照當年監察委員,根本說不通!」當
年監委是八十八年上任,還適用原本退撫舊制的《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但考
試委員是九十一年上任,當時「早已知道退撫舊制即將落日,沒有理由說違反信賴保護原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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