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zami (不用在意 偷笑就好)
看板Economics
標題[問題] 重複遊戲
時間Fri Sep 16 15:16:16 2005
課文把重複遊戲分成有限次重複遊戲和無限次重複遊戲
在無限次重複遊戲中
若有AB兩廠商
A公司宣稱其策略為以牙還牙(tit-for-tat)
則B公司會衡量其信守承諾或背信的利潤折現值何者為大
再做出決策
所以有可能達成雙方合作的解
然而在有限次重複遊戲中
作者卻不是利用無限次重複遊戲的推導方法
而是從第N期開始往回推到第一期(假設廠商約定合作N期)
最後做出不會達成合作的結論
可是如果利用無限次重複遊戲的推導方法去討論B公司的利潤折現值
應該也會有一個臨界的折現率
讓兩公司有可能達成合作解才對
不了解作者的寫法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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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6.178.62
※ 編輯: ozami 來自: 61.226.178.62 (09/16 15:17)
1F:推 tradewind:因為到了最後一期已經無須考慮未來, 61.231.158.208 09/16
2F:→ tradewind:所以「欺騙」是優勢策略,如此反推,有限重複 61.231.158.208 09/16
3F:→ tradewind:就沒有合作的可能。但無限重複就沒有所謂的 61.231.158.208 09/16
4F:→ tradewind:「最後一期」。所以兩者的結果才會不同。 61.231.158.208 09/16
5F:推 fortiusanima:你應該在看Landsburg的個體經濟課本吧.... 09/17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