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tToDie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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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一個不真的話 就要用更多不真的話來縫補 請兩位板主真誠的面對自己、面對板友、面對問題癥結 知錯能改近乎善、知恥能愧近乎勇 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和過往 未來對別人付出時才能真正心安理得 把2008年之前的文章全數刪除 太不尋常、太不合理 再怎麼矯言掩飾 徒顯愈違反常理而已 vmsx不是第一次被提罷免 之前有位suchsosweet早依程序提過 其羅列罪狀皆有憑有據到vmsx無從反駁 只能靠當時板友對suchsosweet批評某紅店所激起的同仇敵愾而情義相挺來過關 組務組長Grosjean是臨危授命的代理人 並不有心做好組務加上官官相護的不良習性 反而竟在組務板面幫vmsx淹滅所有對他不利的證據證詞 當suchsosweet明明是有證有理方卻勢單力薄、無力回天 體制內求正義不可得便採取了激進的手段 在大量文章下留存vmsx所作所為的歷史證言以控訴 ohio731就完全置身事外嗎? 飽板的權力結構是合議制沒錯吧? vmsx遭控罪狀沒有另一位板主的默許共犯能得逞嗎? suchsosweet從做案當天往回狂推文 到一定數量後又從板面第一篇文章往下狂推文 各板的前段文章大部分都是m文海 年代久遠也不好找到原發文者去修改 於是板主們異想天開的"大刀闊斧"先斬後奏! 板主們大概是想先砍2008年前的 然後每隔一段時間再依序往下砍 直到suchsosweet的歷史證言全遭銷毀 表面上以幫板友剔除失真資訊免受誤導為藉口 實際上想讓飽板歷史失憶好能圖個眼不見為淨 不要一錯再錯了 這不是解決不堪過往的正面方法 本人建議板主群先為當初執法不義治板不公向全體板友公開道歉 然後向站方申請看有無辦法回復2008年之前的文章 (或許有針對板主不尋常的無差別大規模砍文的應對備份機制也說不定) 並向站方申請臨時修文權限(有的話) 或是請站長等有權修文者 直接來飽板幫忙把那些推文逐一全部修除掉 讓這怨業與共業至此為止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4.64.52
1F:推 kobefanshit:推 PTT 官官相護不意外( ′-`)y-~ 06/26 21:13
2F:推 pipuukimo: 推 PTT 官官相護不意外( ′-`)y-~ 06/26 21:18
3F:→ YanLong:看到這開頭,覺得自己罷免自己,真是拍案叫絕啊! 06/26 21:25
4F:→ icancancans:suchsosweet是被站方砍除帳號後 vmsx才註冊走的啦 06/26 21:31
5F:推 NaNaShinichi:不好意思suchsosweet是我註冊走的,資料還是我的呢 06/26 21:33
6F:→ kobefanshit:新機真重 這樣不知道的人還以為VMSX以德服人 科科 06/26 21:33
7F:推 YanLong:這難說耶,目前看到的事實是這樣,最後在組務板口氣也一樣 06/26 21:33
8F:→ YanLong:很難說有沒有重新註冊的問題 06/26 21:34
9F:→ icancancans:現在這個suchsosweet文章數才兩篇 原尊在本板就不只了 06/26 21:36
10F:→ YanLong:喔?有這樣算法? 06/26 21:37
11F:→ icancancans:NaNaShinichi跟vmsx交情匪淺到密碼可以交流? 06/26 21:42
12F:→ icancancans:應該只限於不重要的免洗ID啦^^ 不然以NaNaShinichi西 06/26 21:43
13F:→ icancancans:斯板主的前衛程度 連X友都可交流的話也不意外了… 06/26 21:43
14F:推 YanLong:好像也是,太有趣了 06/26 21:44
15F:→ YanLong:哇,真的耶,還好有留紀錄,又被改了 06/26 21:46
16F:→ kobefanshit:icancancans你怎麼知道這帳號被他註冊走??查IP嗎?? 06/26 22:33
17F:→ icancancans:對啊 稍早ip跟vmsx一模一樣 後來才變的 06/26 22:36
18F:→ icancancans:不過照NaNaShinichi說法 可能他註冊的 後來才送給vmsx 06/26 22:38
19F:→ icancancans:或NaNaShinichi正好在vmsx家做客 又或是閃光關係>///< 06/26 22:39
20F:→ icancancans:總之,這次出櫃…喔不,出包,證明溫馨飽板還真複雜XD 06/26 22:41
21F:推 LStrike:推 06/26 22:48
22F:→ cupidbuzz:沒有必要用板主的錯誤為suchsosweet合理化吧,當時這id 06/26 23:06
23F:→ cupidbuzz:確實在板上鬧了好一陣子 06/26 23:07
24F:推 playodie:我聽到的版本是 s版友因為鬧版被警告 結果就開始散播 06/26 23:17
25F:→ playodie:某些言論.... 結果最後還想罷免v版主 06/26 23:18
26F:→ playodie:記得s版友力抗許多許多人啊....那時候才是精采 06/26 23:19
27F:→ playodie:比現在還熱鬧 06/26 23:19
28F:→ playodie:不過 我的版本大概也是聽說的 正確性還須查證 06/26 23:20
29F:推 irene165:推 PTT 官官相護不意外( ′-`)y-~ 06/26 23:21
30F:→ icancancans:沒必要為板眾的不理性 把suchsosweet妖魔化 06/26 23:24
31F:→ icancancans:如果批評知味房算鬧板的話(板規找不到?) 那應該算正確 06/26 23:26
32F:推 wellwel:推 06/26 23:38
33F:→ changbsd:suchsosweet鬧版鬧得真的很嚴重,並沒妖魔化 06/26 23:58
34F:推 Jerhyn:你真好笑,suchsosweet這種行為,你也要合理化阿 06/27 00:03
35F:→ Jerhyn:又不是板主錯就等於suchsosweet對 XD 06/27 00:03
36F:→ icancancans:不合主流意見就叫鬧板?難怪台灣大陸民運維權人士老被誣叛國了!00:09
37F:→ icancancans:疑?這裡分身王vmsx或faine並沒來推文呀? 06/27 00:10
38F:→ Jerhyn:沒必要為某人的不理性 把suchsosweet的行為合理化 06/27 00:14
39F:→ fireflyyen:明明suchsosweet的行為根本是鬧板了 還合理化.. 06/27 00:24
40F:→ icancancans:suchsosweet至少有本事舉證歷歷 說人鬧板的卻只能出張嘴06/27 00:27
41F:推 Jerhyn:原來鬧板只要有本事舉證歷歷,就可以合理化了呢... (筆記) 06/27 00:30
42F:→ ILPrincess:一連串文章看下來 板務管理群爛透了 該砍頭的就砍頭 06/27 00:50
43F:→ ILPrincess:該清的垃圾就要清啊 不要影響板眾看文的權益 06/27 00:51
44F:噓 blackmamba01:有分身的都該下台 不過鬧版明顯的也不該應坳 06/27 00:59
45F:→ icancancans:說人鬧板明顯的也請舉證 公平一點 06/27 01:03
46F:→ fireflyyen:某人語氣也太明顯了吧.... 06/27 01:04
47F:→ icancancans:鬧板至少要先犯規吧?我看不出suchsosweet當時犯何規 06/27 01:17
48F:→ icancancans:了。若是「多數板友觀感認定」這種不文明的公審條款, 06/27 01:18
49F:→ icancancans:那也是後來因人設事,罪不溯及既往,照樣沒犯規。 06/27 01:18
50F:噓 shimax:分身又來囉 06/27 01:41
51F:噓 fireflyyen:suchsosweet大家都看得出來 就你看不出來 06/27 01:47
52F:→ icancancans:所以當時他是犯了何板規而該當鬧板?願聞其詳。 06/27 01:56
53F:→ icancancans:現在是民主時代了 不是眾人皆曰可殺就可殺而不用罪證 06/27 01:57
54F:推 lawguitar:到底誰是樓上說的分身X王? 06/27 02:35
55F:→ icancancans:今天不管誰分身 即便像板主被抓包 都享有基本的人格權 06/27 02:37
56F:噓 Regret:也希望你能真誠的面對自己(複數) 06/27 02:37
57F:→ icancancans:沒人有權對任何人做人格羞辱 請板友自重 也請板主嚴懲 06/27 02:37
58F:噓 Regret:閣下(複數)在政黑版對政治理念不同的人做的人格羞辱....唉 06/27 02:41
59F:→ icancancans:我在政黑如何黑特政治關飽板何事 存心要鬧就你這種的 06/27 02:43
60F:推 lawguitar:基本上小弟認為這次事件跟之前suchsosweet事件並無直接 06/27 02:47
61F:→ lawguitar:關聯,icancancans一直要扯suchsosweet事件實在失焦了。 06/27 02:48
62F:噓 Regret:icancancans:沒人有權對任何人做人格羞辱 (僅限飽版?) 06/27 02:49
63F:→ icancancans:板主早就砍了2008年前文章 非因這次食記設限半年事件 06/27 02:49
64F:噓 fireflyyen:其實推文看到後面 越來越肯定是同個人了 06/27 02:50
65F:噓 jou0129:何必發這篇文呢 這篇就等於間接承認你是之前的分身王了阿 06/27 02:52
66F:→ icancancans:我肯定fireflyyen/Regret都ryvius0723的分身 誰不會講 06/27 02:52
67F:噓 Regret:一邊唱著道德高調,一邊卻做盡自己口中所說不該做的事 06/27 02:53
68F:→ icancancans:jou0129何必推文呢 不等於間接承認你是ryvius0723分身 06/27 02:53
69F:噓 fireflyyen:噗,我笑了... 06/27 02:55
70F:噓 kylin936:註冊天數40天的人這麼清楚以前的事阿 開本尊出來阿 06/27 02:56
71F:→ icancancans:講話毫無邏輯性 難怪會寵出一個如此不適任的板主出來 06/27 02:56
72F:推 lawguitar:循著幾位版友推文的脈絡,似乎icancancans就是當初的舊 06/27 02:56
73F:→ kylin936:還是說本尊帳號被砍了又砍 06/27 02:56
74F:→ lawguitar:suchsosweet?! 小弟不禁想起當初s版友也是會在其他版 06/27 02:57
75F:→ icancancans:有本事你先證明我有本尊及何人 指控人者須負舉證之責 06/27 02:57
76F:→ lawguitar:友推文的同時不斷地修文.. 從這點上看來是類似的。 06/27 02:57
77F:噓 fireflyyen:好嚴重的即視感 把ID遮住 用字完全一樣嘛... 06/27 02:58
78F:推 lawguitar:說來感慨,當初suchsosweet事件一開始,小弟還有幫他在 06/27 02:59
79F:→ lawguitar:推文理說過幾句話;沒想到他越鬧越兇..有點讓人看不下去 06/27 03:00
80F:→ icancancans:是否板眾愈鬧愈凶 讓人不得不愈挫愈勇拒不屈服 要先釐清06/27 03:03
81F:→ icancancans:至今我還沒看到有人能舉證他當時到底觸犯何項板規的 06/27 03:03
82F:噓 fireflyyen:鬧板不算板規...? 06/27 03:06
83F:→ fireflyyen:喔,我忘了,對他來說鬧板不算是板規... 06/27 03:07
84F:→ icancancans:對不起 站規規定只有帳號部有權判定 你連事實都說謊 06/27 03:07
85F:→ icancancans:當時板規有「(純)鬧板」這一條?不是請你舉證嗎? 06/27 03:09
86F:→ icancancans:喔,我忘了,對不少人來說敢批評知味房就算是鬧板... 06/27 03:09
87F:→ icancancans:1BE3q_oF ID_Multi判決 ryvius0723的分身們 誰不會講 06/27 03:11
88F:→ icancancans:只要具體舉證suchsosweet當時觸犯何字何句板規而構成 06/27 03:14
89F:噓 kylin936:那可不可以說明才註冊40天的帳號怎麼那麼了解以前的事 06/27 03:14
90F:推 lawguitar:icancancans,我不認為批評知味房就算是鬧板,這也是當 06/27 03:14
91F:→ lawguitar:初一開始我願意為suchsosweet說幾句的原因,但後來的 06/27 03:14
92F:→ icancancans:鬧板 不就一槍打死我的論述嗎 這麼簡單竟然沒人敢做 06/27 03:15
93F:→ lawguitar:行為,實在是失控而讓小弟覺得達到鬧版程度了。 06/27 03:15
94F:→ icancancans:那新進板友到底要相信舉證歷歷者 還是空口說白話者呢 06/27 03:15
95F:→ icancancans:什麼具體行為 你要講清楚啊 06/27 03:15
96F:→ icancancans:有像板眾一樣失控到人身攻擊謾罵的程度嗎? 06/27 03:16
97F:推 lawguitar:最明顯的,不斷在舊文章(食記)下面推不相關的文,在我 06/27 03:17
98F:→ lawguitar:認為就是一種鬧版的行為。 06/27 03:18
99F:推 shiyhsien:suchsosweet本來就是很明顯的亂版啊,icancancans不用幫 06/27 03:18
100F:→ shiyhsien:他說話啦 06/27 03:18
101F:噓 kylin936:連自己都不幫自己說話 還有誰會幫? 06/27 03:18
102F:→ icancancans:講過了 那是最終的極端手段 在他還沒所謂這個鬧板之前 06/27 03:20
103F:→ icancancans:他已嘗試過任何合理合法手段 難道就他一人的過錯? 06/27 03:20
104F:→ icancancans:所以我說這是「共業」 一點都沒錯 06/27 03:21
105F:→ icancancans:如果今天有人遭校園霸凌 憤而與聯手欺負人的同歸於盡 06/27 03:22
106F:→ icancancans:一切罪過就只歸咎於被欺負者? 06/27 03:23
107F:噓 Jerhyn:icancancans=suchsosweet阿,難怪........ XDDDDDDDDD 06/27 03:23
108F:→ icancancans:你講再多還是改變不了你舉證不出他到底犯何板規的事實 06/27 03:26
109F:推 lawguitar:icancancans,你跟suchsosweet一樣,那麼喜歡用有法律 06/27 03:26
110F:→ lawguitar:意義的詞彙,那你懂不懂什麼叫做「防衛過當」? 06/27 03:26
111F:→ lawguitar:你知不知道刑法上為何基於「義憤」而殺人仍然成罪? 06/27 03:27
112F:→ icancancans:對於一個不久將消失的發狂ID 我想他不用懂那麼多了 06/27 03:28
113F:→ icancancans:我跟你說 如果他殺人後即死 免訴或止訴 不可能成罪定讞 06/27 03:28
114F:→ icancancans:所以以法論法 該人在法律上絕對是無罪之人 還要玩嗎 06/27 03:29
115F:噓 kylin936:所以你想說開新帳號鬧版 被砍之後就無罪是麻 06/27 03:31
116F:推 lawguitar:OK~就算他真的犯罪後自盡了,也只是不起訴或不受理; 06/27 03:35
117F:→ lawguitar:但不代表他的行為是合法的。 06/27 03:35
118F:→ lawguitar:更何況,他是否真的死亡了,目前來說有待釐清。 06/27 03:36
119F:→ icancancans:我請你先舉證他失控前是犯何法而該當鬧板 還找不出來? 06/27 03:36
120F:→ icancancans:只有證據能釐清一切 任何空口白話只會讓局面更混亂 06/27 03:37
121F:→ icancancans:沒錯啊 那些犯罪證據恰好證明了板主不合常理砍文的動機 06/27 03:40
122F:→ icancancans:那為何不敢明講 要偷偷摸摸?也知羞見不得光嗎 06/27 03:43
123F:推 lawguitar:我只知道當他開始在人家文章亂推文時,就不合版規了;難 06/27 03:44
124F:→ lawguitar:道辯解為失控後作了這個行為就不算數嗎? 06/27 03:44
125F:噓 Jerhyn:有人只敢開分身大放厥詞,標準的見不得光 笑死人囉 06/27 03:45
126F:→ Jerhyn:還要別人舉證?你誰阿你? 06/27 03:45
127F:→ icancancans:我誰?明法理的人 指控人者須負舉證之責 常識而已 06/27 03:46
128F:→ icancancans:那lawguitar知不知當板主開始治板不公 就不合站規了? 06/27 03:50
129F:→ icancancans:不合板規的都被砍帳號了 不合站規的現在才原形畢露呢 06/27 03:50
130F:推 lawguitar:我沒說版主不公是符合站規的;但那不代表因此的失控是 06/27 03:51
131F:→ lawguitar:合版規跟站規的。 06/27 03:51
132F:→ icancancans:那我有說失控行為就合法?一直跟我無聊迴圈做什麼 06/27 03:54
133F:→ icancancans:失控的已付出代價 始作俑者現在才讓飽板真正付出代價! 06/27 03:55
134F:推 lawguitar:那就對了 你自己都承認他不合規定了嘛 就算有什麼理由也 06/27 03:55
135F:→ lawguitar:是不合規定啊 06/27 03:55
136F:→ icancancans:這才是重點 只會一直跳tone 簡直莫名其妙 06/27 03:55
137F:噓 ZIDENS:阿鬧版的是他本尊 他當然有話要說(  ̄ c ̄)y▂ξ 06/27 04:02
138F:→ ZIDENS:硬是把這兩件事情搭上線更顯的你心理有鬼 06/27 04:02
139F:→ ZIDENS:被砍帳號又被註冊走 現在找不到證據說S是他本尊 否認就好囉 06/27 04:03
140F:→ icancancans:那請你幫板主提一個合理的解釋出來吧 記得有邏輯一點 06/27 04:04
141F:→ ZIDENS:後來推文太長我沒跟了 不過我一直主張砍08年以前文章 06/27 04:04
142F:→ ZIDENS:有利無弊 06/27 04:04
143F:→ icancancans:根本連承認或否認都不用 是你要證明你所指控 學會了沒 06/27 04:05
144F:→ ZIDENS:若你認為版主是為了銷毀S版友鬧版的蹤跡的話 06/27 04:05
145F:→ ZIDENS:那請你找S版友出來指控版主囉(  ̄ c ̄)y▂ξ 06/27 04:05
146F:→ ZIDENS:在怎麼樣也輪不到你 莫非你跟他有血緣關係? 06/27 04:05
147F:→ icancancans:哪個板是這樣胡搞?特賣會板不算 他是整板砍掉重練 XD 06/27 04:06
148F:→ ZIDENS:人家反對砍08年以前文章是以歷史紀念為主要論點 06/27 04:07
149F:→ ZIDENS:這樣我沒話說 不過你這樣硬要扯推文...(  ̄ c ̄)y▂ξ 06/27 04:07
150F:→ ZIDENS:從你早早莫名提到版主想隱瞞什麼就感覺有鬼了 06/27 04:08
151F:→ icancancans:歷史紀念說也是我最早提的 你到現在還沒進入狀況 XD 06/27 04:08
152F:→ ZIDENS:版主隱瞞說也是你最先提起的 再說這篇主旨就是在說版主隱瞞 06/27 04:08
153F:推 lawguitar:我贊成Z版友的觀點;不過我也承認我莫名其妙;之前幫 06/27 04:08
154F:→ icancancans:這是目前為止最合乎邏輯的推論 不然你另外提更好的啊 06/27 04:09
155F:→ lawguitar:such說話 現在跟ican討論 真的是莫名其妙。 06/27 04:09
156F:推 pzs:我亂入一下 說刪文是要湮滅證據有點牽強 畢竟suchsosweet 06/27 04:09
157F:→ ZIDENS:S版友的推文08年以後也有 要砍何不砍多點? 06/27 04:09
158F:→ pzs:還有幾篇文章在留版上 如果要湮滅應該會一起偷偷刪掉才對 06/27 04:09
159F:→ icancancans:照板主拗的 更應該從半年前就砍光不是?漏洞百出 06/27 04:09
160F:→ ZIDENS:從今天開始 發文以半年內為限 和砍掉兩年前文章 06/27 04:10
161F:→ ZIDENS:起點都是以時間為主 半年內食記或許兩年後也會砍 06/27 04:10
162F:→ ZIDENS:漏洞百出? 思考方向不同而已吧? 06/27 04:10
163F:→ icancancans:我說了啊 每隔一段時間就砍一個段落 誰叫suchsosweet 06/27 04:11
164F:→ icancancans:發文都剛好在2008之後 但她很黠慧也從第一篇開始推 XD 06/27 04:11
165F:→ ZIDENS:之前P大幾篇以歷史為論點的文章我沒回 畢竟我站不住腳 06/27 04:11
166F:→ ZIDENS:但你這樣硬要扯推文就很誇張了 06/27 04:11
167F:推 lawguitar:版主使用分身自說自話 跟 such事件 終究是兩回事 06/27 04:12
168F:→ ZIDENS:所以你預測了版主的行為? 你有天眼通? 06/27 04:13
169F:→ icancancans:such事件當時 vmsx就用faine謾罵板友鬧板了 怎沒關聯 06/27 04:15
170F:→ ZIDENS:鬧版是事實吧...? 06/27 04:15
171F:→ icancancans:恨一個人恨到要去註冊他帳號來惡搞 更佐證本篇論點 XD 06/27 04:16
172F:→ ZIDENS:這樣就叫恨也太.... 06/27 04:16
173F:→ ZIDENS:再說你這帳號這麼新 為什麼你知道兩年前沒備份的SUCH事件? 06/27 04:17
174F:→ ZIDENS:甚至連他從08年後第一篇推文開始推也了解 06/27 04:17
175F:推 lawguitar:我的意思是,vmsx以前至今的行為恰不恰當是一回事; 06/27 04:18
176F:→ ZIDENS:幾篇推文下來 似乎沒有人提到SUCH事件詳細經過呢... 06/27 04:18
177F:→ lawguitar:但such的行為恰不恰當是另一回事。 06/27 04:18
178F:噓 Jerhyn:真會妄想,現實感也失去了,請儘速就醫治療 06/27 04:18
179F:→ icancancans:我有義務保護消息來源 這可是專業道德 科科 06/27 04:19
180F:→ Jerhyn:跟這種永遠陷在迴圈裡的傢伙講道理真的沒用 06/27 04:20
181F:推 lawguitar:such的行為不恰當,不代表vmsx的相關行為是恰當的。 06/27 04:20
182F:→ ZIDENS:我不認為會有人跟你坐下來泡茶聊這件事情 06/27 04:20
183F:→ ZIDENS:也不認為這件事情三言兩語可以解釋完 06/27 04:21
184F:→ ZIDENS:再說你的專業道德 請問你的專業是...?間諜? 06/27 04:21
185F:→ lawguitar:Z兄,我只能說他的專業應該不是法律XD 06/27 04:22
186F:→ icancancans:看到不少無視證據法理 只會扯東扯西或人身攻擊的板友 06/27 04:22
187F:→ ZIDENS:唔 跳針了 06/27 04:22
188F:→ icancancans:我想新進板友自有判斷能力 知道哪邊的說法才可靠的 06/27 04:22
189F:→ ZIDENS:我想我沒有扯東扯西也沒有人身攻擊吧? 為何你要跳針呢? 06/27 04:23
190F:→ icancancans:也能大略體驗當時霸凌事件的戰況多麼慘烈 唉 06/27 04:23
191F:→ ZIDENS: ◢▆▅▄▃跳╰(〒皿〒)╯針▃▄▅▇◣ 06/27 04:24
192F:→ ZIDENS:為何會有人告訴你這位新進版友SUCH的事情呢? 06/27 04:26
193F:→ ZIDENS:莫非是看上你的判斷能力? 06/27 04:26
194F:→ ZIDENS:再說要是我被問的話 我會說以前是用同學的帳號看PTT的 06/27 04:26
195F:→ ZIDENS:突然扯到義務 專業道德 感覺就很像被逼急了... 06/27 04:27
196F:→ ZIDENS:再說 i版友 你在飽版只有兩篇可有可無的無意義優惠文 06/27 04:30
197F:→ ZIDENS:我也不認為有人會看上優惠訊息而提供你SUCH事件始末 06/27 04:30
198F:推 lawguitar:最後我想說,如果ican就是such或熟識,請你自己或轉告他 06/27 04:40
199F:→ lawguitar:想想,為何去年10/16還幫他說過話的人,現在會不認同他 06/27 04:40
200F:→ lawguitar:的作為。 另外如果ican對於證據法理非常有研究,那我很 06/27 04:41
201F:→ lawguitar:想請教舉證責任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間如何分 06/27 04:41
202F:→ lawguitar:配;又舉證責任減輕與倒置又如何在具體個案運用;另外 06/27 04:42
203F:→ lawguitar:不曉得ican認為以前與現在的紛爭該適用偏向於何訴訟之 06/27 04:42
204F:→ lawguitar:舉證責任分配法理。 就這樣吧~我真後悔參與這個討論串 06/27 04:43
205F:→ ohio731:相關事項已在處理,此篇先行鎖文 06/27 10:17
※ 編輯: icancancans 來自: 123.204.16.11 (06/29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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