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sx (VMS)
看板EatToDie
標題[公告] 新・飽板板規 (2009/08/16修編)
時間Sun Aug 16 18:10:48 2009
此篇為吃到飽板板規,請各位在開心地討論吃到飽餐廳之餘,也要注意一下規定
否則就要送你到水桶裡喝水喝到飽哦>_O+
1. 本版為
吃到飽餐廳專屬討論區,請勿發表與本板無關之文章及廣宣。
違者一律
劣退處理,沒有所謂新手不懂的理由,請遵守板規發文。
(排餐類等主餐單點+無限沙拉吧,也算本版討論範圍。
2. 文章及推文禁止
注音/
一行/
無義文/
政治文、
明顯人身攻擊 及
不明連結
案例:
注音文:那家店真的ㄅ好吃
一行文:對阿對阿真的很好吃(可利用推文方式卻以回文回覆)
無義文:邪靈斬
政治文:XXX無罪!! or XXX下台(XXX為政治人物名,同音異字也一樣)
XXX板友是氾藍/氾綠等
人身攻擊:白X,智X,X殘,去死等
(情緒性用語請儘量避免,如遇事端擴大則依多數板友觀感認定進行相關處理)
不明連結:
http://tinyurl.com/xxxxx
(但允許板友為討論而縮址)
疑似危險連結、廣告及無意義推文ID一經發現或檢舉,一律不公告處以永久水桶。
3. 板友發文討論請儘量避免謾罵或攻擊特定對象,如遇有刻意亂板狀況
將依
多數板友觀感認定處理,相關規則如下:
文章若被板友噓至X1以上,
首次列入觀察名單,
第二次警告+鎖文+劣退
第三次即永久水桶。
(P.S:噓文需以討論內容為主,禁止無義or謾罵or空白文,且每篇噓文需相隔3分鐘)
此外為尊重板友發言權,請勿任意刪除或修改文章內推文(修改有害or廣告連結可)
以上經檢舉者初次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週,累犯者視情節處份。
若至他人文章中亂板,經
10位板友以上於該篇文章以推文表示有亂板事宜者
則列為
本板不受歡迎使用者,
列入永久水桶,
有分身發文嫌疑者相同處份。
以上第三點,板主皆保留最終裁決權
4.
標題分類請正確選擇,未依規定發文者,版主可不預先公告直接刪除。
各類文章發表格式規則,請參考
z-2飽板板規各類型發文格式
違規文章將分別收錄於
各類別違規記錄區以供查詢及認領。
因板規進行修改,板友在適應新板規時需要適應期
柔性勸導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底止,今年10月起將強制執行。
5.
折價卷徵求、贈送,餐廳讓位/詢位者請利用置底專文。
相關發文規定依置底專文執行,請板友配合。
──────────────────────────────────────
以上各項相關規定於即日起生效,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依各相關規則處份
如對板務有任何疑義,請於本篇下方推文,來信至板主信箱或洽組務區。
以發文於板上討論板務處理者,文章刪除並劣退處理,累犯則視情節處份。
板規內未有明載之處,依PTT站規為主。
飽板 板主群敬上
--
吃到飽板是個溫馨的園地!!吃到飽是個提供消費者多樣化選擇的用餐方式!!
歡迎大家來到這個板和大家交流您的飽食經驗!!
分組討論區→→生活娛樂館→→ 美食新世界→→EatToDie
飽食無罪
http://blog.yam.com/vmsx 撐死有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2.247
※ 編輯: vmsx 來自: 219.84.255.200 (09/03 16:47)
1F:噓 gbioryl:請ohio731身為板主好好研讀板規可以嗎?我根本沒違規! 09/14 20:15
2F:→ vmsx:文章本身不合板規,即視為違規文章,板主有權利刪除 09/14 20:26
3F:推 gbioryl:文章本身根本也沒不合板規 請你也別亂說好不好 09/14 20:30
4F:→ gbioryl:板規沒說限制性別不行 就是沒違規 請你別玩文字遊戲! 09/14 20:31
5F:→ gbioryl:申請沒過視同違規 誰還敢申請?莫名其妙 09/14 20:32
6F:→ gbioryl:請問板規哪裡又寫不准在公告推文了?這個板怎麼這麼奇怪 09/14 20:33
7F:→ vmsx:文章發表格式規則,請參考z-2飽板板規各類型發文格式 09/14 20:57
8F:→ vmsx:板規第4點已經有明記請板友至詳閱板規,請自行確認 09/14 20:58
9F:推 ChonPiggy:z-2-9 b 不是有說了嗎..阿你申請沒過就po文不就違規.. 09/14 21:09
10F:→ ChonPiggy:跟你申請路權要遊行 申請沒過你照上這不是犯法是什麼@@? 09/14 21:10
11F:→ ChonPiggy:不過我倒是沒找到說要徵女性的那篇文章? 09/14 21:12
12F:→ ChonPiggy:應該是被刪了吧@@ 09/14 21:12
13F:推 faine:板規都已經明記板主有權不告知刪文,就是違規才會刪文啊... 09/14 21:17
14F:→ faine:該篇文章已經被板主刪除了,只是不知道有沒有備份^^" 09/14 21:17
15F:推 spafm:亂入一下,公告禁止推文蠻怪的,也沒看到其他看板有此作法 09/14 22:03
16F:→ spafm:如果對該篇公告有疑慮想討論,似乎不太方便。 09/14 22:04
17F:推 coke0514:公告禁止推文,就請鎖文吧~省得麻煩 09/14 23:24
18F:推 ChonPiggy:建議鎖文+1 09/14 23:34
19F:推 spafm:他違規的應該是揪團A:未闡述限制性別理由。似乎也沒寄信。 09/15 13:15
20F:→ spafm:他發揪團文後我有Q版主,似乎沒有新信件,有待版主現身說法 09/15 13:18
21F:→ spafm:不過我也覺得"同時"改"事先"較好,也難得想推KILL的第二點 09/15 13:21
22F:推 minitina:推kill大= = 09/15 13:31
23F:推 Runken:看到現在~好像也就那幾個人被耍~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呢~ 09/15 13:50
24F:→ Runken:是版主把大家當白癡??還是有人故意當白癡被耍??這就難說嚕 09/15 13:52
25F:推 Runken: 因為有人有分身咩 就算被耍也不怕啊 XDDDDDDDDDDDDDD 09/15 13:57
26F:→ Hongda:====================你到底說完了沒===================== 09/15 18:48
27F:推 aova:我覺得這條不要放在,應該放置底板規 09/15 20:03
28F:→ aova:如果做出沒有違反置底板規的事蹟,我也會不服氣@@ 09/15 20:04
29F:→ aova:因為嚴重到要刪文的板規居然藏在 09/15 20:04
30F:→ aova:這樣不是擺明欺負BBS新手嗎XD (會有這種感覺啦....) 09/15 20:05
31F:→ aova:板規本身就有模糊,所以板主還是更改一下置底板規為佳@@ 09/15 20:05
32F:→ aova:<==這個不是分身ID,我只是提供意見而已 09/15 20:06
33F:推 jeff21115:公告不能推 那這篇? 09/16 22:29
34F:推 aaaala:修改版規 把"公告不准推文"的版規貼進去很難嗎? 09/17 12:21
35F:推 m70445:那個..限制性別的可以置底比較好吧,不然新來的不知.. 09/22 16:48
36F:→ m70445:推AOVA 09/22 16:48
37F:推 SqueezeMe:北投你都推文出來怎麼能算思想犯 11/07 12:31
38F:噓 pineapple5:我是覺得不要雙重標準比較好 11/07 23:54
39F:噓 pineapple5:這裡已經人越來越少了 = = 11/08 02:35
40F:噓 antiyahoo: 11/08 21:19
41F:→ kisss:@@ 11/10 03:18
42F:推 p56:你一個人唱戲不累阿 您真是不瘋魔不成活兒呀 11/28 00:11
(刪除鬧板推文)
※ 編輯: vmsx 來自: 219.84.0.8 (11/28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