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sx (VMS)
看板EatToDie
标题[公告] 新・饱板板规 (2009/08/16修编)
时间Sun Aug 16 18:10:48 2009
此篇为吃到饱板板规,请各位在开心地讨论吃到饱餐厅之余,也要注意一下规定
否则就要送你到水桶里喝水喝到饱哦>_O+
1. 本版为
吃到饱餐厅专属讨论区,请勿发表与本板无关之文章及广宣。
违者一律
劣退处理,没有所谓新手不懂的理由,请遵守板规发文。
(排餐类等主餐单点+无限沙拉吧,也算本版讨论范围。
2. 文章及推文禁止
注音/
一行/
无义文/
政治文、
明显人身攻击 及
不明连结
案例:
注音文:那家店真的ㄅ好吃
一行文:对阿对阿真的很好吃(可利用推文方式却以回文回覆)
无义文:邪灵斩
政治文:XXX无罪!! or XXX下台(XXX为政治人物名,同音异字也一样)
XXX板友是泛蓝/泛绿等
人身攻击:白X,智X,X残,去死等
(情绪性用语请尽量避免,如遇事端扩大则依多数板友观感认定进行相关处理)
不明连结:
http://tinyurl.com/xxxxx
(但允许板友为讨论而缩址)
疑似危险连结、广告及无意义推文ID一经发现或检举,一律不公告处以永久水桶。
3. 板友发文讨论请尽量避免谩骂或攻击特定对象,如遇有刻意乱板状况
将依
多数板友观感认定处理,相关规则如下:
文章若被板友嘘至X1以上,
首次列入观察名单,
第二次警告+锁文+劣退
第三次即永久水桶。
(P.S:嘘文需以讨论内容为主,禁止无义or谩骂or空白文,且每篇嘘文需相隔3分钟)
此外为尊重板友发言权,请勿任意删除或修改文章内推文(修改有害or广告连结可)
以上经检举者初次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周,累犯者视情节处份。
若至他人文章中乱板,经
10位板友以上於该篇文章以推文表示有乱板事宜者
则列为
本板不受欢迎使用者,
列入永久水桶,
有分身发文嫌疑者相同处份。
以上第三点,板主皆保留最终裁决权
4.
标题分类请正确选择,未依规定发文者,版主可不预先公告直接删除。
各类文章发表格式规则,请参考
z-2饱板板规各类型发文格式
违规文章将分别收录於
各类别违规记录区以供查询及认领。
因板规进行修改,板友在适应新板规时需要适应期
柔性劝导期间自即日起至9月底止,今年10月起将强制执行。
5.
折价卷徵求、赠送,餐厅让位/询位者请利用置底专文。
相关发文规定依置底专文执行,请板友配合。
──────────────────────────────────────
以上各项相关规定於即日起生效,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依各相关规则处份
如对板务有任何疑义,请於本篇下方推文,来信至板主信箱或洽组务区。
以发文於板上讨论板务处理者,文章删除并劣退处理,累犯则视情节处份。
板规内未有明载之处,依PTT站规为主。
饱板 板主群敬上
--
吃到饱板是个温馨的园地!!吃到饱是个提供消费者多样化选择的用餐方式!!
欢迎大家来到这个板和大家交流您的饱食经验!!
分组讨论区→→生活娱乐馆→→ 美食新世界→→EatToDie
饱食无罪
http://blog.yam.com/vmsx 撑死有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62.247
※ 编辑: vmsx 来自: 219.84.255.200 (09/03 16:47)
1F:嘘 gbioryl:请ohio731身为板主好好研读板规可以吗?我根本没违规! 09/14 20:15
2F:→ vmsx:文章本身不合板规,即视为违规文章,板主有权利删除 09/14 20:26
3F:推 gbioryl:文章本身根本也没不合板规 请你也别乱说好不好 09/14 20:30
4F:→ gbioryl:板规没说限制性别不行 就是没违规 请你别玩文字游戏! 09/14 20:31
5F:→ gbioryl:申请没过视同违规 谁还敢申请?莫名其妙 09/14 20:32
6F:→ gbioryl:请问板规哪里又写不准在公告推文了?这个板怎麽这麽奇怪 09/14 20:33
7F:→ vmsx:文章发表格式规则,请参考z-2饱板板规各类型发文格式 09/14 20:57
8F:→ vmsx:板规第4点已经有明记请板友至详阅板规,请自行确认 09/14 20:58
9F:推 ChonPiggy:z-2-9 b 不是有说了吗..阿你申请没过就po文不就违规.. 09/14 21:09
10F:→ ChonPiggy:跟你申请路权要游行 申请没过你照上这不是犯法是什麽@@? 09/14 21:10
11F:→ ChonPiggy:不过我倒是没找到说要徵女性的那篇文章? 09/14 21:12
12F:→ ChonPiggy:应该是被删了吧@@ 09/14 21:12
13F:推 faine:板规都已经明记板主有权不告知删文,就是违规才会删文啊... 09/14 21:17
14F:→ faine:该篇文章已经被板主删除了,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备份^^" 09/14 21:17
15F:推 spafm:乱入一下,公告禁止推文蛮怪的,也没看到其他看板有此作法 09/14 22:03
16F:→ spafm:如果对该篇公告有疑虑想讨论,似乎不太方便。 09/14 22:04
17F:推 coke0514:公告禁止推文,就请锁文吧~省得麻烦 09/14 23:24
18F:推 ChonPiggy:建议锁文+1 09/14 23:34
19F:推 spafm:他违规的应该是揪团A:未阐述限制性别理由。似乎也没寄信。 09/15 13:15
20F:→ spafm:他发揪团文後我有Q版主,似乎没有新信件,有待版主现身说法 09/15 13:18
21F:→ spafm:不过我也觉得"同时"改"事先"较好,也难得想推KILL的第二点 09/15 13:21
22F:推 minitina:推kill大= = 09/15 13:31
23F:推 Runken:看到现在~好像也就那几个人被耍~不知道这是怎麽回事呢~ 09/15 13:50
24F:→ Runken:是版主把大家当白痴??还是有人故意当白痴被耍??这就难说噜 09/15 13:52
25F:推 Runken: 因为有人有分身咩 就算被耍也不怕啊 XDDDDDDDDDDDDDD 09/15 13:57
26F:→ Hongda:====================你到底说完了没===================== 09/15 18:48
27F:推 aova:我觉得这条不要放在,应该放置底板规 09/15 20:03
28F:→ aova:如果做出没有违反置底板规的事蹟,我也会不服气@@ 09/15 20:04
29F:→ aova:因为严重到要删文的板规居然藏在 09/15 20:04
30F:→ aova:这样不是摆明欺负BBS新手吗XD (会有这种感觉啦....) 09/15 20:05
31F:→ aova:板规本身就有模糊,所以板主还是更改一下置底板规为佳@@ 09/15 20:05
32F:→ aova:<==这个不是分身ID,我只是提供意见而已 09/15 20:06
33F:推 jeff21115:公告不能推 那这篇? 09/16 22:29
34F:推 aaaala:修改版规 把"公告不准推文"的版规贴进去很难吗? 09/17 12:21
35F:推 m70445:那个..限制性别的可以置底比较好吧,不然新来的不知.. 09/22 16:48
36F:→ m70445:推AOVA 09/22 16:48
37F:推 SqueezeMe:北投你都推文出来怎麽能算思想犯 11/07 12:31
38F:嘘 pineapple5:我是觉得不要双重标准比较好 11/07 23:54
39F:嘘 pineapple5:这里已经人越来越少了 = = 11/08 02:35
40F:嘘 antiyahoo: 11/08 21:19
41F:→ kisss:@@ 11/10 03:18
42F:推 p56:你一个人唱戏不累阿 您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儿呀 11/28 00:11
(删除闹板推文)
※ 编辑: vmsx 来自: 219.84.0.8 (11/28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