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nken (水瓶神話)
看板EatToDie
標題Re: [抱怨] 知味房讓人很生氣
時間Tue Aug 4 17:56:22 2009
※ 引述《suchsosweet (甜蜜蜜)》之銘言:
: 我覺得老闆應該退錢給他們(可透過板主與板友聯絡之類的)
^^^^^^^^^^^^^^^^^^^^^^^^^^
好讓人可以有無限想像的一段話阿
: 照一般吃兩小時來算好了(雖然不限時)
: 苦主吃半小時的應該只算一百元
: 其他吃一小時的應該各算兩百元
: 畢竟是因為店裡的器具而意外受傷的不可抗力因素使得無法吃滿兩小時
: 又可能真的是他朋友自己操作不當所致
請問以上兩個假設的問題,結果會一樣嗎
自己弄受傷,還要老闆打折扣?? 這也是你的"高見"嗎
: 若是瓶身問題那又是飲料公司該負首責全責
: 既然責任已難以釐清那就照「比例原則」這樣最公平
現在責任就沒辦法決定飲料公司占幾成,知味房占幾成了
請問你的"比例原則"要依照啥??公司的字數??公司的大小??
: 只吃一時半刻的別說老闆會賠錢(有時真的不用那麼愛錢反而才會賺更多錢)
: 而他們也會認為得到了補償(事實上並沒有)
: 應該就不會上來抱怨周知並有陰影而不再去消費
: 平白流失了形象與生意
算了吧,都不知道你有沒有去知味房吃過,你就把該店轟成那樣了
啊,原來你吃過喔
不過,聽說suchsosweet非常為店家著想
但文章都不知道到哪去了
大家可以去Google去查suchsosweet,就可以知道他的高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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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54.20
※ 編輯: Runken 來自: 59.124.54.20 (08/04 17:57)
1F:推 MOTONARI:哈哈 我剛好也想回文了 08/04 17:57
2F:→ floma:叫版主劣退他吧...= =" 08/04 17:57
3F:→ Runken:他都可以嗆站長了~區區個小版主~那會有能耐呢 08/04 17:58
4F:→ MOTONARI:自己噓的文被刪掉 然後以為沒這回事 某人真是XX之極 08/04 17:58
5F:→ MOTONARI:然後還點名要戰我 問題是我的噓文都被刪了 08/04 17:59
6F:→ MOTONARI:這串文字看起來真是超XX的啦(笑 08/04 17:59
7F:推 floma:超XX的啦 呵呵呵 08/04 18:00
8F:推 Hongda:說真的~ 如要靠刪推文來 [強化] 自己的論點~ 很難讓人信服~ 08/04 18:02
9F:→ MOTONARI:說我無理取鬧又不長版主申訴 等等該不會說我是版主親戚吧 08/04 18:02
10F:→ MOTONARI: 找 08/04 18:03
11F:推 floma:自以為說理強大的傢伙 大概又是被層層保護寵起來的人吧 08/04 18:04
12F:→ klmer19104:聽說事發當天 他有去參加飽版版聚.... 08/04 18:08
13F:→ klmer19104:suchsosweet :不愧是飽板板聚 名人們不分男女 好"壯"觀 08/04 18:10
14F:推 maikof:等等去偷吃知味房 >////< 08/04 18:16
15F:→ Hongda: 他扣偷跑上來還謀揪~ (" ̄ ﹋ ̄)-c< ̄⊿ ̄") 08/04 18:18
16F:推 yao60301:推 刪噓文這行為實在是心胸狹隘,容不得別人批評 08/04 18:19
17F:→ klmer19104:去偷吃知味房 >////< 08/04 18:19
18F:→ maikof:那低調徵求鄉民陪我去偷吃知味房 ( ̄y▽ ̄)╭ 08/04 18:20
19F:推 klmer19104:保安 保安 可以讓人推文修了又修 修了又修 修了又修嗎! 08/04 18:24
20F:推 floma:樓上 是噓文~"~ 08/04 18:26
21F:推 klmer19104:我要替鄉民報仇...... 08/04 18:28
22F:推 MOTONARI:真不知道知味房的老闆對他做了什麼 大概是有肉不出 08/04 18:33
23F:推 suwilliam:可能是單人用餐+20觸犯了逆鱗~那些+50~+100的卻視而不見 08/04 19:07
24F:推 MOTONARI:上一篇又禁止推薦了... 08/04 22:28
25F:→ MOTONARI:有沒有辦法禁止修改啊 08/04 22:28
26F:推 ivn0572:大概是在現實世界沒人理吧 來討噓求認同? 08/04 22:50
27F:→ yyjjhh:這個版是不是叫做xx房版阿? 08/04 23:33
28F:推 floma:只是有人喜歡拿她出來炒作而已= = 不知道跟店家結了什麼仇 08/04 23:37
29F:推 suchsosweet:檢討知味房的缺失就叫炒作 那不知你們收了店家啥好處 08/04 23:38
30F:→ Hongda:同樣的邏輯~ 如果有人一直挑某店毛病~ 可否合理懷疑那人 08/04 23:41
31F:→ Hongda:收了另一間店的好處~ 專門來這邊挑起是非的呢? (攤手) 08/04 23:41
32F:推 floma:是檢討嗎?我倒覺得是抓到小辮子就窮追猛打呢 08/04 23:42
33F:→ floma:還有..照你的說法 那家店是不是錢太多請了好多人阿~ 08/04 23:43
34F:→ floma:所以才會有好多人都反對你的看法呢 鳩咪 08/04 23:43
35F:推 suchsosweet:誰對誰窮追猛打?檢討文多還是護航文多?去計算一下吧 08/04 23:45
36F:→ suchsosweet:至少檢討知味房的不會對板友口出惡言穢語哪像另一邊唷 08/04 23:46
37F:推 floma:是阿 都沒有比你更有格調的人了呢 08/04 23:47
38F:→ suwilliam:就算是善意~這種態度很容易引發眾怒~檢討可以去找老闆說 08/05 00:04
39F:推 af912653:推你 晚上要贏呀 快樂要出來了嗎? 08/05 00:12
40F:→ Runken:我們一直要他去找老闆~但他卻一直不那麼做~都只在這說 08/05 00:32
41F:→ Runken:之前還去八卦版~結果落荒而逃 08/05 00:33
42F:推 suchsosweet:誰落荒而逃 板主眼見站長再度圓謊破功 助紂劣退我好唄 08/05 00:34
43F:→ Runken:哇~這樣喔~那可以去投蘋果啦~快去喔 08/05 00:35
44F:→ Runken:阿~對了~你的比例原則哪來的啊~ 08/05 00:39
45F:推 suchsosweet:轉移模糊焦點不就你的強項?我論述得很清楚了 08/05 00:44
46F:→ suchsosweet:你就只挑一兩句來批 其他當作沒看見 跟你講再多也沒用 08/05 00:44
47F:→ Hongda: ╮(﹀_﹀")╭  ̄ ̄ ̄ ̄ ̄ ̄ ̄ ̄ 08/05 00:46
48F:推 suchsosweet:意外誰都不願發生 既然發生了 大家各退一步不是很好 08/05 00:48
49F:→ Runken:轉移模糊焦點才是你的強項吧XDDDDD~還論述清楚?? 08/05 00:48
50F:→ Runken:你那篇文法還有問題呢~自相矛盾 08/05 00:48
51F:→ suchsosweet:店家不要賺得太超過 客人也不要店家全認賠 不就雙贏 08/05 00:50
52F:→ Runken:真不敢相信你會說出這樣的話.... 08/05 00:53
53F:推 suchsosweet:即便如此其實委屈的還是客人 店家根本沒絲毫損失 08/05 00:53
54F:→ Runken:知味房沒怎樣~你就追著他打了~版上討論~你就在那亂開槍 08/05 00:54
55F:→ suchsosweet:如今貪圖暴利卻賠了名譽 和本可能一再上門光顧的利基 08/05 00:55
56F:→ suchsosweet:如意算盤也不是這樣打的 真懂生意經嗎?我懷疑 08/05 00:55
57F:→ Runken:你就直接打電話給知味房阿~在這邊說哪裡有用 08/05 00:56
58F:→ Runken:誰都知道這樣做不好~你以為就你懂喔~好笑 08/05 00:57
59F:→ Runken:等哪天你開店了~或是當了某家店的顧客~要通知阿 08/05 00:59
60F:→ Runken:我好去看看這位"生意達人"&"正義之士"所展現的"生意經" 08/05 01:00
61F:推 suwilliam:店家處理的不好是一回事~拿這點大作文章又是另外一回事 08/05 01:01
62F:推 kevian008:自我感覺良好 08/05 01:02
63F:→ suwilliam:個人認同就服務業的角度看~店家應該可以做的更漂亮~但是 08/05 01:02
64F:→ kevian008:鍊結不佳 08/05 01:02
65F:推 suchsosweet:喔又來了 我就只貼"一"篇文叫"大作"文章 比例原則?? 08/05 01:02
66F:→ kevian008:那不是重點吧... 08/05 01:02
67F:→ Runken:你上篇的比例原則還沒解釋呢~你跳到哪啦~快跳回來吧 08/05 01:03
68F:推 suchsosweet:奇怪數學的比例計算不是小學就教過了? 08/05 01:04
69F:→ suwilliam:這要看老闆的觀念與公關手腕如何~很多事情都是可大可小~ 08/05 01:05
70F:→ Runken:所以想知道你是怎麼計算的啊~責任都難釐清了 08/05 01:05
71F:→ suwilliam:一篇?針對知味房發過幾篇文了?逃稅~加價~還有分身發的文 08/05 01:06
72F:→ Runken:自己說責任難釐清~後面加個比例原則~這個比例是怎麼來的啊? 08/05 01:07
73F:推 suchsosweet:最大責任還是在商方啊 誰開個瓶會把皮肉掀起來啊 08/05 01:07
74F:→ suwilliam:而且大作文章的意思不是只有指文章數很多~好嗎? = ="a 08/05 01:07
75F:→ Hongda:誰開個瓶會把皮肉掀起來?你那天不是也在現場,有去開過嗎? 08/05 01:08
76F:→ Runken:商方~請問可口可樂公司跟知味房的責任比例是多少?怎麼來的? 08/05 01:08
77F:→ Hongda:我同一天在現場開了六七瓶,完全沒事,又作何解? = = 08/05 01:08
78F:→ suwilliam:那最大責任的歸屬還是在飲料公司吧? = ="a 08/05 01:08
79F:→ suchsosweet:商方比例他們自己再去喬!消費者權益要先顧到懂不懂 08/05 01:09
80F:→ Runken:我只想知道比例~我真的很好奇~他的比例是怎麼來的 08/05 01:09
81F:→ suchsosweet:也沒要店家全認賠 就照用餐時間比例付費 有很過份嗎? 08/05 01:10
82F:→ Runken:那你的兩小時怎麼來的??一般外面有1.5小時~有2小時~怎定?? 08/05 01:10
83F:→ suchsosweet:兩小時你也要計較?我看知味房平均用餐在三小時以上吧 08/05 01:12
84F:→ suchsosweet:我還少算呢 看我對店家多好 08/05 01:12
85F:推 suwilliam:但這部分不是應該同醫藥費一併跟飲料公司求償嗎? = =" 08/05 01:12
86F:→ Runken:我管你對店家好不好~我可不要被說是護衛隊~ 08/05 01:13
87F:→ Runken:我只好奇你的數據是哪來的~怎麼制定~怎樣的邏輯 08/05 01:13
88F:→ suwilliam:既然對店家這麼好~怎麼還不趕快去跟老闆說?科科科 08/05 01:13
89F:推 kevian008:按閣下的計算 我吃到飽假設只要花十分鐘(狂嗑肉)離開 08/05 01:13
90F:→ kevian008:也只要付10分鐘錢? 08/05 01:14
91F:推 suchsosweet:樓上以為別人心機重到故意短時狂吃然後自殘求假補償? 08/05 01:17
92F:→ Runken:你在查字典嗎??? 08/05 01:17
93F:→ Runken:別扯遠拉~你的數據是哪來的~怎麼制定~怎樣的邏輯 08/05 01:17
94F:→ suchsosweet:知味房就是不限時 才更可能慢慢吃 懂了沒 08/05 01:18
95F:→ Runken:知味房是不限時~但你的兩小時怎麼來的~你還沒說阿 08/05 01:18
96F:→ Runken:另外~吃半小時受傷~跟吃兩小時受傷~跟吃四小時受傷 08/05 01:19
97F:→ Runken:上面三種情形~店家的責任會有大小之分嗎?? 08/05 01:20
98F:→ suchsosweet:最常見到的就是兩小時 有錯嗎 08/05 01:20
99F:→ Runken:原來是最常見喔~請問有統計數據嗎?? 08/05 01:22
100F:→ suchsosweet:等真發生了再來說嘴 目前案例就是半小時 別又打混仗 08/05 01:22
101F:推 kevian008:喔? 08/05 01:22
102F:→ kevian008:話說我每次去吃到飽都要花超過2HR的說... 08/05 01:24
103F:→ Runken:我在請教你耶~什麼打混仗~ 08/05 01:24
104F:推 suchsosweet:你要故技重施我也不奉陪了 你繼續玩 08/05 01:26
105F:→ Runken:玩??認真請教也被說玩??你這樣誰會相信你的論點阿 08/05 01:27
106F:推 floma:不是很自豪說理強大嗎?怎麼人家一請教嘴巴就閉的緊緊的? 08/05 10:54
107F:推 MOTONARI:無視對自己不利的發言 不管是誰都說理強大喔^_< 08/05 12:22
108F:噓 makibear:我噓su................ck 08/07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