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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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假設] 終身監禁能改善臺灣司法輕判亂象嗎
時間Sun Oct 12 20:02:37 2025
※ 引述《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之銘言:
: 這本質上是菁英和庶民對立的問題
: 菁英階層對司法就是理性主義,一切要依照理性原則
鬼的理性主義咧。
之前在歷史群組就簡介過現代所謂理性判斷的標準,其實就是簡單的:
利益高於風險(或成本)
這條規則。
麻煩去看看「學院以外」的廢死團體在嚷嚷廢除死刑的時候,常常會
蹦出啥主張:
人命無價;或者
人一定會出錯/檢警調法蒐證無法百分百確定正確
/法官判斷無法百分百確定正確
等等等等。
上面那些,人命無價,是純粹的主觀價值判斷。
至於第二類那些,乍看下客觀,實際上根本脫離現實--因為客觀現實上
,沒有一個變量可以百分百確定,從而導致無法做任何評價。白話說,就
是不切實際。
所以居然敢說廢死主張是理性主義?
另外,斷言廢死支持和反對的群體就是甚麼精英和庶民階級者,麻煩給
出判斷標準以及用來判斷的因子,然後指出自己調查的數據來支持這種斷
言。否則根本就是單純的貼標籤而已。
: 但庶民階層則是感性主義,一切就是依照當下的感情
感性主義咧。
死刑理論當中最古老的一種,叫做應報理論。冷戰時期,核戰的保證相
互摧毀理論沒聽過嗎? 還是要鼓吹把廢死理論當中的:
人命無價、人類可教化等等
「充滿情感」的人道主義的理論給用上? 史實支持這種理論的有效性高於死
刑理論的應報主義了?
: 比如無罪推定,支持者多為菁英,庶民傾向有罪推定
證據拿出來,不要光在那邊秀專有名詞。
有沒有聽過法庭/官挑選? 意思是訴訟當事人挑選對自己有利的法庭或者
法官來進行訴訟。
打官司最基本的講究就是要贏,涉及自身利益的時候,最好所謂的精英
在打官司當原告的時候,會氣定神閒地主張無罪推定。
平時優雅地說刑事案無罪推定理所當然或者死刑殘酷不合理的人,遇到自
己摯愛親友被殺的時候,憤怒咆嘯要求判殺人嫌犯死刑的,只有庶民而沒有
所謂的精英?
: 法律就是菁英訂的,理所當然就是偏向菁英階級-理性主義
: 感性庶民階層當然容易不滿
真的?
聽過民主制度嗎?
人民選出代議士在議會「為自己發聲與立法」。這種制度下,庶民選出的
代議士,請問那個人是庶民還是精英? 那個人議會「為庶民發聲或立法」,
是發出令庶民滿意的聲音與定庶民滿意的法,還是「罔顧民意」去發精英之
聲與立精英滿意之法?
: 你知道死刑對古代人來說甚至是一種娛樂節目嗎
是啊。
咱還知道歷史上不乏以殺人為樂的君王與貴族咧--魏晉南北朝史閱讀一下
。另外,羅馬競技場的觀眾,只有庶民? 沒有貴族乃至國王或皇帝?
: 什麼對司法恐龍的不滿
: 實際上就是屁民對貴族的不滿的現代版
: 再加上一堆不肖政客媒體利用案件帶風向
不肖政客哩,用媒體代風向哩。
這種主張假定了「司法調查與審判過程百分百正確」。不幸的是,剛好和廢
死團體所謂「司法調查審判不可能百分百正確」,所以應該廢除死刑之主張相
悖。
真心想認真討論,麻煩不要僅憑自己好惡,一開始就用價值感明顯的名詞給
自己不喜歡的那方戴帽子。
: 只要司法和立法沒有合併,這個鬥爭就會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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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ps: 同意這篇 10/12 22:10
2F:推 hips: 死刑存廢是左右之爭,但左派喜歡把自己包裝成知識階級,說 10/13 00:52
3F:→ hips: 別人都沒讀書不懂,不聽他們就是反智。 10/13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