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閒聊] 臺灣的人工智慧便利店經營軟體產業
時間Sun Jun 30 06:30:53 2024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我是叫你要定義你在講的AI是啥,不然根本雞同鴨講
: 要知道你如果把可以跟你下棋就叫AI,那深藍也是AI,30年前象棋小遊戲電腦對手也是AI
: 範圍廣成這樣的時候根本無法討論任何事情
: 我的定義,當然是要通過圖靈測試才叫AI,這也是目前公認的嚴謹定義
^^^^^^^^^^^^^^^^^
誰公認的最嚴謹的定義? 用在哪方面的最嚴謹的定義?
: 才不是啥你要討論哲學才用得上,是基本讓對方知道我在講啥
你在寫上面那段之前,做過甚麼查證工作?
某前面那文明確告訴你,科學界有一篇論文指出,(哲學界以外的)各個學術
界對於所謂的「人工智慧演算法」的定義,就是包括機器學習、深度學習、和
電腦視覺演算法等子領域。
接下來,請問你查過上面幾篇子領域的學術論文?
: 總之就是你說的是啥AI,你要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不一定要跟我一樣
: 但是你不能到處亂抄一通
亂抄一通?
你除了死抓了圖靈測試以外,某前面列出的那些被某引用的那篇學術論文
列於人工智慧演算法的子領域的學術論文,你實際上看了幾篇? 某亂抄一
通?
: 因為各國政府都搞不清楚,根本定義自相矛盾或範圍錯亂的一堆
^^^^^^^^^^^^^^^^^^
又來了。
自己完全不查證也不舉證,就妄言「各國政府亂抄一通」。
某前面舉的美國聯邦法當中,關於商業與貿易的法典,就給了一個對於
人工智慧的定義。美國聯邦政府之所以在那法典這樣定義,表示聯邦政府
推動政策要補助所謂的人工智慧產業,補助的就是法條定義的那種。另外
一旦發生法律糾紛,法院審判也要根據那條聯邦法定義的方式去審判。
這種定義,顯然會影響美國至少商業和貿易的方方面面,結果你普氏蘭
可紅口白牙就斷言那定義是:
政府都搞不清楚,根本定義自相矛盾或範圍錯亂
哪裡來的定義自相矛盾? 哪裡有範圍錯亂? 你普氏蘭可倒是明明白白一個
一個給指清楚。
: 你就算要抄,也只能確定好你要抄其中一個,固定用那個定義
: 這樣所有人才知道要跟你講啥
: 不然你就是連你自己在說啥都不知道
上面那段完整奉還
你普氏蘭可才是不搞清楚做事情的目的,隨便抓了一個定義就武斷認定那是
全世界都必須遵循的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5.1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719700255.A.12E.html
1F:推 plamc: 我沒有說都要遵循,我叫你提出一個你用的定義.... 06/30 06:40
(補充回應:應普蘭可要求,某將前文所列美國聯邦政府法條給的人工智慧之定義
丟到古哥翻譯成中文,意者請自行前往查閱。)
我用的定義? 就是前面引用的期刊和美國聯邦法給的定義,那就是包括
機器學習、深度學習、和電腦視覺等等的演算法,都屬於人工智慧演算法
。總之不會是必須通過圖靈測試的演算法才算人工智慧演算法。理由已經
清楚解釋給你們了,圖靈測試是圖靈當初投稿給哲學期刊所描述的,目的
本就不必然適合其他專門領域研究或開發之目的。
以下是另外的例子,這次只給標題,記得瞪大眼睛看清楚。
Boden, M. A. (1984). "Machine Learning - an Artificial-Intelligence Approach
- Michalski,Rs, Carbonell,Jg, Mitchell,Tm." Nature 308(5954): 89-90.
Lutz, R. (1987). "Machine Learning - an Artificial-Intelligence Approach 2 -
Michalski,Rs, Carbonell,Jg, Mitchell,Tm." Nature 325(6100): 118-118.
※ 編輯: saltlake (114.36.245.131 臺灣), 06/30/2024 07:04:22
下面是美國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布的一篇該局的行動計劃之網路連結:
*****
FDA Release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Machine Learning Action Plan
https://www.fda.gov/news-events/press-announcements/fda-releases-artificial-intelligencemachine-learning-action-plan
For Immediate Release:
January 12, 2021
Today, 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released the agency’s firs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Machine Learning (AI/ML)-Based Software as a Medical
^^^^^^^^^^^^^^^^^^^^^^^^^^^^^^^^^^^^^^^^^^^^^^^^^^^^^^^^^^^^^^^
Device (SaMD) Action Plan. This action plan describes a multi-pronged
approach to advance the Agency’s oversight of AI/ML-based medical software.
……
***
上述行動計畫,不論是人工智慧軟體和機器學習軟體,都將之歸屬於該局管轄的
軟體類醫療器材。
美國聯邦政府搞不清楚啥叫做人工智慧軟體而胡亂定義?
醫療器材! 亂搞會死人的! 不然也可能致人傷殘的! 美國聯邦食品藥物管理局
「居然搞不清楚就胡亂定義」? 真的假的? 美國人命真不值錢啊! 還是說,斷言
美國聯邦政府搞不清楚狀況就亂定義的說法,才是胡扯八道! 大家自己想想。
※ 編輯: saltlake (114.36.245.131 臺灣), 06/30/2024 07:21:17
還要堅持沒有通過圖靈測試的演算法就不能被稱作人工智慧演算法的人們,請下載
並且在本論文中搜尋 "Turing test"。結果會是一無所獲,因為這篇論文根本沒進
行圖靈測試。但是它還是被《自然--通訊》這期刊收錄出版,而這篇論文題目名稱
叫做:
基於人工智慧的組織病理學影像分析揭示了子宮內膜癌的一個獨特子集
(AI-based histopathology image analysis reveals a distinct subset of
endometrial cancers)
完整論文引用資訊和下載之連結附於下文。
Darbandsari, A., H. Farahani, M. Asadi, M. Wiens, D. Cochrane, A. Khajegili
Mirabadi, A. Jamieson, D. Farnell, P. Ahmadvand, M. Douglas, S. Leung, P.
Abolmaesumi, S. J. M. Jones, A. Talhouk, S. Kommoss, C. B. Gilks, D. G.
Huntsman, N. Singh, J. N. McAlpine and A. Bashashati (2024). "AI-based
histopathology image analysis reveals a distinct subset of endometrial
cancers." Nature Communications 15(1): 4973.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s41467-024-49017-2#citeas
還是先前一直重複提醒的概念,主張某標的之品質或資格應該通過某某測試之前,
請先搞清楚,該項測試是為了測出哪些個品質或資格而設計的,它們是否是開發這標
的所應具備的品質或資格。
例如說,想要調教出一個用於哲學的人工智慧,或許要求它通過圖靈測試是必要的
。但是調教非用於哲學的人工智慧,比如醫學或物理或化學等等等,要求它通過圖靈
測試是否必要,就得深思。
以人為例,要求某人通過國家律師考試取得執業證書切合律師這行業執業需求,但
是要求某人通過國家醫師考試取得執業證書,才能在律師這行執業,叫做莫名其妙的
要求。
※ 編輯: saltlake (114.36.245.131 臺灣), 06/30/2024 13:05:40
※ 編輯: saltlake (114.36.245.131 臺灣), 06/30/2024 13:06:10
※ 編輯: saltlake (114.36.245.131 臺灣), 06/30/2024 1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