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mc (普蘭可)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討論] 框架 VS 現實,以同性婚姻/結婚為例
時間Fri May 3 23:17:58 2024
※ 引述《moslaa (良心台派+正義DPP支持者)》之銘言:
: 框架可能先超越現實,框架有時才是真理的一方。
: 為了說明,我引入同性結婚/婚姻作為例子。
把框架當真理,你就會搞成這樣,弄得很複雜,搞到腦袋當機以為自己笨只能想小事
其實是因為你只是在鬼打牆,如果你不要被這些覺青純左理論拐騙,你就會花很少腦細胞
卻很快搞清楚很簡單的事實,你會發現大局觀比鑽牛角尖簡單,而不會浪費所有人的生命
先講你推文的另一個例子,就是騎車規定戴安全帽
這是從真理去創造規範,因為科學很容易發現沒戴安全帽產生大量可避免傷亡
所以才規定戴安全帽,規定了以後,果然傷亡減少
好,假設有個國家自認為法律規定不準戴安全帽會減少傷亡
立法之後,立法委員沒戴安全帽騎車摔車,物理上就是會摔破頭,才不管法律怎麼想
回到同性戀結婚問題
遇事不決翻歷史
請問原始人最初有結婚這個社會制度嗎?沒有
後來逐漸有結婚的概念了,但要政府認證這種事嗎? 沒有,因為一開始沒政府啊
所以政府發給你一張結婚證書這種事, 不 是 天賦人權,是人賦的
那為何演變為結婚跟財產的分配有關係,還要政府來保障這樣的分配?
從古部族社會開始看起,喔,原來是因為古人把血統傳承為家族資產繼承的必要條件
由此衍生兩家族聯姻時,常常是藉此進行勢力的結盟整合,創造出更大的部落聯盟
結婚一定要生小孩,沒有生小孩就沒有具備雙方血統的下一代作為資產合體繼承的載體
故意不生小孩往往會導致婚姻無效以及結盟破裂
到了現代不搞大家族聯姻合併資產這種事了,婚姻的意義就從上述戰略層級簡化為
政府社會希望確保下一代的養育資源,所以才會婚姻跟財產綁定
不然你兩個人相愛為何要財產綁一起
好,結果現在一定不可能生小孩的兩個人,說相愛就應該結婚
你要結婚可以啊,去婚紗店愛辦一百次婚禮也隨你高興
你說一定要政府發的那張證書來保證財產的分配,你又不產生國家下一代需要國家保障
請問你幹嘛不自己信託?
但是純左才不管,但不管你怎麼立法,同婚就是不會產生血緣後代,這就是真理
所以框架當然永遠不可能超越真理
當你認為框架有可能超越真理,你就已經不配當歷史人了,而且你就進入純左領域
我只能說好自為之,因為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純左的下場都不會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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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w190a: 所以你的歷史就不計算左的思想與動機了,因為他們 05/03 23:27
2F:→ fw190a: 不照你說真理行動而且下場不好(?)這樣預測起來 05/03 23:27
3F:→ fw190a: 還保真嗎? 05/03 23:27
有嗄我有計算啊,不過歷史經驗告訴你,越純的左下場越不好,個人純左個人完蛋
組織純左組織瓦解,國家純左國家崩潰,所以頂多會造成一時的歷史逆流,之後消滅
4F:推 julianscorpi: 盧梭寫過,孩子愛爬樹,與其阻止孩子爬樹,日防夜防 05/03 23:34
5F:→ julianscorpi: 最後還是防不住,不如他愛爬你就讓他爬,有一天他從 05/03 23:34
6F:→ julianscorpi: 樹上摔下來摔斷手,他就知道這個行為不對了。 05/03 23:34
7F:→ julianscorpi: 當然盧梭可能不會料到百年後會有人在摔斷手後面打個 05/03 23:35
8F:→ julianscorpi: (?)就假裝這其實是很棒很爽的事情而無視其負面啦 05/03 23:36
9F:→ fw190a: 人會犯蠢與做死是很常見的,學到教訓的人乖了,也 05/03 23:45
10F:→ fw190a: 還會有更多人準備做更蠢的事,這是文明的一種特性 05/03 23:45
11F:→ fw190a: ,也是弊病。一個(?)就解讀出別人沒講的意思, 05/03 23:46
12F:→ fw190a: 恐怕連討論都無法參與,畢竟只會慣性用自己力所能 05/03 23:46
13F:→ fw190a: 及的簡單內容去填充揣測 05/03 23:46
14F:推 fw190a: 好,你有計算,那左能一時逆流,是不是代表在那個 05/03 23:49
15F:→ fw190a: 逆流過程中,框架暫時成為某種真理?即使他是毀滅 05/03 23:49
16F:→ fw190a: 的力量,難道歷史能忽視毀滅的力量嗎? 05/03 23:50
人類歷史不定期就會有毀滅力量冒出來
大概過太爽了就會有自我毀滅傾向,過太慘了也會,巨觀的來看毀滅力量是一種平衡力
就是消滅太純左的純才,以及消滅過多人口,毀滅力量興起會導致毀滅,也是一種真理
但是我們知道這個知識要善用,不要自我毀滅,也不要參與毀滅潮流(免得被滅)啊
17F:推 julianscorpi: 畢竟世界上也是有抖M的,能把別人認為痛苦的事情當 05/03 23:50
18F:→ julianscorpi: 獎勵。性向不同可以尊重,但還是以不妨礙他人為原則 05/03 23:51
19F:→ julianscorpi: 比較不會被當過街老鼠。畢竟拉一泡屎影響全世界的人 05/03 23:51
20F:→ julianscorpi: 雖然看似有付出應有的代價,但還是會有人前仆後繼的 05/03 23:52
21F:→ want150: 婚姻提供了婚姻雙方從開始到結束的法律依據 權利關係明 05/03 23:52
22F:→ julianscorpi: 來翻案。:) 05/03 23:52
23F:→ want150: 確化 降低溝通成本 今天也不是說突然一大堆同性戀會冒出 05/03 23:52
24F:→ want150: 來結婚然後法院案量大增 我看不出來限制的必要性 05/03 23:52
25F:→ want150: 那頂客族是否應該被排除在婚姻關係適用之外 結婚後沒有 05/03 23:54
26F:→ want150: 子嗣到一定年限 國家有權逼迫離婚 05/03 23:56
27F:→ want150: 如果婚姻是國家對婚內生育的獎勵 那現實是越來越多人寧 05/03 23:57
28F:→ want150: 願不要這個獎勵也不生小孩了 這問題顯然出在異性戀身上 05/03 23:57
29F:→ want150: 吧 05/03 23:58
30F:推 hgt: plmac講得太複雜了!! 05/04 02:02
31F:→ hgt: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你把考100分當作是有讀書的標準,那就會出 05/04 02:03
32F:→ hgt: 很搞笑的情況,就是大概99%的人都不會念書!!! 05/04 02:04
33F:→ hgt: 所以得出這樣一個結果有意義嗎?? 符合實情嗎??? 05/04 02:04
34F:→ hgt: 這個"100分才是有讀書"="ROC憲法"!!! 05/04 02:06
35F:→ hgt: 當你用"ROC憲法"為框架去檢視所有台灣政客,得出台灣政客全在 05/04 02:07
36F:→ hgt: 搞假的,那有甚麼意義??? 我覺得這完全只是個人腦補打發時間 05/04 02:09
37F:→ hgt: 沒有甚麼討論價值!!! 05/04 02:10
※ 編輯: plamc (114.44.241.145 臺灣), 05/04/2024 02: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