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討論] 如果性愛機器人普及的話
時間Mon Apr 29 04:20:23 2024
※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其實不知道有什麼好吵的
: 家裏有照顧過嬰兒嗎?
: 煮過奶瓶嗎?
: 常識就知道消毒不需要什麼高級器材
: 我也不覺得鹽湖會不知道這些
: 就只是來鬧的而已
鬧?
恐怕是你自己賣過商品也沒當過政府商品檢驗相關業務的公務員,
才會這麼天真無邪。
以下連結讓大家看看實務狀況可以多險惡。
****
黑心商品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9%BB%91%E5%BF%83%E5%95%86%E5%93%81
…
案例
中國大陸
…
黑心衛生棉 中國不法商人將使用過的衛生棉自廁所回收後,以石灰、螢光劑、硫磺漂白
後再度出售[29]。
…
香港
…
2010年4月 毒奶嘴 香港政府檢驗出「Gino」嬰兒安撫奶嘴含致癌物質亞硝胺81ppb,超過
台灣國家標準及香港法定標準10ppb(10億分之十)達7.1倍[43][44]。
…
台灣
…
2014年11月25日 飯店沐浴乳、洗髮精等清潔化粧用品生菌數超標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
布2014年7月查驗全臺灣16家飯店、48件沐浴乳、洗髮精及牙膏等清潔化粧用品,以台中
文華道會館的沐浴乳微生物生菌數超標81倍、綠膿桿菌驗出最嚴重;台北圓山大飯店、台
北W飯店、台中日月千禧、台中文華道會館、礁溪老爺大酒店、台南大飯店及台南遠東大
飯店等7家五星級飯店的標示不符合規定。[58]
2014年12月4日 嬰兒洗髮沐浴露生菌數超標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嬰兒用化粧品,
屈臣氏安康門市販售的「watsons泡沫嬰兒洗髮沐浴露」生菌數超標385倍。法令規定,化
粧品中微生物容許量基準,嬰兒用、眼部周圍用及使用於接觸黏膜部位之化粧品,生菌數
限量為低於100CFU/g或CFU/mL,其他類化粧品如面膜、化粧水之生菌數限量為低於
1000CFU/g或CFU/mL,並不得檢出大腸桿菌、綠膿桿菌或金黃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依
《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可處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59][60][61]
***
上面那些商品有多了不起多複雜嗎?
實務上,就是有商人有本事弄出問題來。
一旦出問題,你就看看民眾和民代講的話會否像你現在這樣寬鬆。
以下是一件實務的連結:
*****
國內高風險「陰道人工網膜」把關鬆散 民團怒轟:讓女性成廠商白老鼠
張雅如
2019年7月30日
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E5%85%A7%E9%AB%98%E9%A2%A8%E9%9A%AA-%E9%99%B0%E9%81%93%E4%BA%BA%E5%B7%A5%E7%B6%B2%E8%86%9C-%E6%8A%8A%E9%97%9C%E9%AC%86%E6%95%A3-%E6%B0%91%E5%9C%98%E6%80%92%E8%BD%9F-%E8%AE%93%E5%A5%B3%E6%80%A7%E6%88%90%E5%BB%A0%E5%95%86%E7%99%BD%E8%80%81%E9%BC%A0-121001822.html
……
「陰道人工網膜」是用來處理女子尿失禁及子宮脫垂的植入物,藉由植入物在陰道壁加強
支撐的力量。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指出,陰道人工網膜跟肉黏在一起,如果植入
後有出現問題,要拔下來會有劇烈疼痛,更曾有許多患者在植入後產生出血、穿透陰道壁
、疼痛、臟器穿孔,甚至死亡的狀況。
……
反觀我國狀況,衛福部在2017年時將陰道人工網膜由第二類醫療器材改為第三類高風險醫
療器材,按照規定,應該要在上市前進行人體試驗,確保安全性。然而現在衛福部卻僅要
求廠商在3年內,每半年繳交1次安全性的報告,而非規定的「人體試驗結果」。
黃淑英強調,這個事後的試驗以及追蹤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此種植入物的材質並非生物性
的,跟人體是否有辦法結合,必須仰賴人體試驗的測試,「只是人體實驗通常做到3年就
讓你上市了,不可能先做到10年這麼久,術後身體狀況的追蹤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是靠術
後的追蹤,我們才能確定這個醫療器材的安全性。」
……
食藥署醫材及化妝管理組組長杜培文回應,在陰道人工網膜的使用說明書、仿單都有警語
,且根據現行藥事法規定,就已經有在做上市後每半年1次的安全檢測。
根據國外相關案例的狀況,今年3月時也曾召開安全諮議會,但杜培文指出,目前國內的
使用經驗跟臨床報告顯示,安全疑慮是來自於醫師的專業訓練跟病人篩選,而非人工陰道
網膜本身。因此,只要做適當的處理,可以有效避免安全狀況發生;除此之外,目前對於
女性產後的尿失禁問題也還沒有其他可替代療法 。
至於強制登錄制度,杜培文表示,國際上目前也是只以「自願制」為主,而且病人的個資
也是一個考量。
……
***
看看上面連結。一旦出事情,是不是突然民眾和民代就開始質疑:
為什麼政府沒考慮這個沒考慮那個?
沒出事之前,廠商和(想買的)民眾講的都是怎樣的話? 不就如本討論串那些認為
這個那個的風險烤綠都是多餘的網友的態度一樣? 提出這個那個質疑的人都是來
鬧的云云。
可一旦出事情呢? 先前那些個指點江山的人都跑哪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1.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714335625.A.269.html
1F:推 daze: 這就只是開公司賣東西的其中一種風險,廠商自然會去衡量風險 04/29 12:27
2F:→ daze: 全球銷量幾百億的藥物因為一篇paper發現有風險就全面下架的 04/29 12:29
3F:→ daze: 也有前例,也沒有讓所有廠商都不再開發新藥了。 04/29 12:31
廠商「自然會」去衡量風險?
麻煩去美國聯邦食藥局的網頁看看該局歷史,就是國會懲於市面滿是奇怪的
醫藥品和醫療器材,才立法要求聯邦政府陸續建立相關部門執行上市前審查
,逼迫業者開發製造藥物時必須考量與處理相關風險。
另方面,使用者接受藥物或者採購使用各種商品和服務之前,都不需要自
己考量相關利益與風險的?
最後,版面上暢想各種未來的商品與服務者,當然不需要考慮商品與服務
的相關風險,反正自己又不是真的要產製與提供? 所以提相關風險的網友都
屬於「來鬧的」或者「抬槓者」?
※ 編輯: saltlake (114.24.71.194 臺灣), 04/29/2024 17:16:26
4F:→ julianscorpi: 確實,既不付錢也不提供知識也沒有權力強制別人吃屎 04/29 19:05
5F:→ julianscorpi: 的人憑什麼指點江山?當然憑他是來鬧的槓精啊 04/29 19:06
6F:推 daze: 不太確定你的觀點是這些產品風險太大所以廠商不可能研發,或 04/29 19:30
7F:→ daze: 者廠商會無視可能風險,推出危險的產品給消費者。 04/29 19:31
現實是,推動(理性)廠商研發產品的理性思考規則如下:
利益 > 風險
但是上面的利益與風險,都是對「廠商」而言。
具體例如,廠商研發抗癌藥品,是因為預計一旦成功上市銷售,廠商的利益(諸如
專利授權金、賣藥價格收入、公司股票面額上漲等等),會高於成本(包括研發、申請
上市許可、製造、廣告、推銷等等)。
然而就消費者或者患者的立場,考慮是否消費該藥品的理性思考如下:
利益 > 風險
但是上面的利益與風險,都是對「消費者」而言。
具體例如,消費者消費抗癌藥,是因為預計一旦吃藥,消費者的利益(癌細胞全部
或大部分消失或者被抑制等),會高於成本(嘔心、皮疹、口腔黏膜發炎、味覺改變、
脫髮、骨髓抑制而影響抵抗力、甚至死亡等等)。
極端說,即使廠商研發生產的藥品其實根本沒有療效而純靠宣傳使消費者產生了
安慰劑效應(香灰、聖水等),也是值得廠商「研發」(新的宣傳手法)的產品。
由於消費者(一般而言普遍)欠缺理性評估產品(例如醫藥品)對自己的利益和風險
的知識,於是產生議會立法督促政府行政機關設立專責機構,代替消費者在新產品
上市之前,「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審查產品是否符合上述的理性思考規則之要求。
且/或在產品上市之後,對製造商(的製造廠)和經銷商(倉儲貨架等)等做各種稽查。
在我國就是中央衛福部和地方衛生局,另外就是經濟部商檢局,行政院農委會等。
回到我們討論的人工智慧性交機器人這項(想像中的)產品。如前述,不管是廠商
或消費者,倘若要進行理性決策(廠商研發與消費者消費),都需要用前述的理性規
則來評估人工智慧性交機器人:
利益 > 風險
這時候當然不能只看這機器人有怎樣怎樣的好處(即利益),也須要看這機器人會
有怎樣怎樣的風險。
但是單就本討論串而言,顯然更多人只提機器人的利益而沒有去考慮其風險。
然後有人提到相關風險時,只有極少數人願意花時間認真考慮風險的部分。更多
的抽象地說市場自然會解決這個那個問題,或者沒有適當證據就寫說這風險影響
很小,不值得再枝微末節下功夫,或甚至乾脆單純冷嘲熱諷。
簡單說,評估產品的利益與風險,是廠商營業的實務,有專門的部門和人員。
大專院校等,也有相關系所開設相關課程交受相關理論與方法。但是,在這討論
串當中,幾乎看不到對這方面的注意。
反正這是歷史版面,這類的專業知識不屬於歷史系。架空歷史嘛,即使號稱要
做硬核的討論……反正板規也沒強制只能做硬核討論。
8F:→ daze: 揆諸現實,藥廠願意在研發失敗的風險上賭很大。而透過FDA的 04/29 19:34
9F:→ daze: 管制,絕大部分核准上市的產品也是利大於弊的。 04/29 19:36
10F:→ daze: 你當然可以想像這類產品有各式各樣無法克服的困難,我也試圖 04/29 19:41
無法克服的困難? 某只是單純論證有各種風險,可從沒主張任何一種是無法克服的。
11F:→ daze: 透過一些實例的類比,在我的知識範圍內,考慮這個還不存在的 04/29 19:43
12F:→ daze: 的可行性。頂多就是你不能說服我,我也不能說服你罷了。 04/29 19:44
13F:→ daze: ^產品 04/29 19:45
※ 編輯: saltlake (220.136.215.52 臺灣), 05/04/2024 14:15:19
※ 編輯: saltlake (220.136.215.52 臺灣), 05/04/2024 14:24:01
14F:推 daze: 我根據我的背景知識,覺得你提出來的風險屬於可以克服的範圍 05/04 16:33
15F:→ daze: 。當然你不一定要相信我。 05/04 16:38
16F:→ daze: 那既然是可以克服的,那就克服就好了。如果最後不能克服就是 05/04 16:48
17F:→ daze: 無法上市。既然Dummy的前提是能夠普及,那從中推論出能夠成 05/04 16:55
18F:→ daze: 功克服各種困難,至少是克服到大部分的人能接受的程度,也是 05/04 16:56
19F:→ daze: 很合理的。 05/04 16:56
20F:→ daze: 要質疑蔣介石事實上不可能拿到八百萬美械當然可以,但也就是 05/04 16:59
21F:→ daze: 那樣子了。 05/04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