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ittermeyer (ZM)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討論] 如果你是中華民國的高官你會怎麼搞國政
時間Thu Feb 8 21:22:54 2024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ㄟ,你向來推崇的是德治(信仰),人治(封建體系)的自然秩序
: 而不是洛克的法治 rule of law 吧,不是總是把拿破崙法罵翻天...
你上面語言所謂的德治(信仰紀律)和人治(自發秩序),才是英美語境意指的法治
rule of law 是「律法的統治」「律法在統治世界」的意思
law涵蓋自然秩序與人文秩序,兩者並無分別
律法當然就是指「上帝的律法」
上帝的律法不是指聖經教條的意思
他的意義酷似現代生理學所謂的「生物命令」概念
生物命令指什麼
比如人必須定期的接收外界訊息,必須定期與同族人類接觸
不這麼做就會死,或是邁向精神失調與崩潰
比如人必須靠自己克服困難,藉著克服困難取得屬於自己的獨特經驗,才能成長
一個人如果白白繼承財富資源,而沒有克服困難的經驗,他也會邁向精神失調
這些無數隱密的法則都是生理學複雜作用的結果
醫學稱之為生物命令
在古典時期的概念則稱為 law (上帝的律法)
如果你依循了律法(漢儒稱之為「天道」)
一切都會很和諧,很順
團體的合力得以發揮1+1>2的效果
這個概念尤其難為中華世界所理解
因為中華世界的道德與法律都是反人性的(反天道的)
1+1 < 1
而法治概念的上帝律法,其實是合人性的(合天道的)
人類的複雜性非常高,難以教條化的彙整具體要做什麼事不能做什麼事
隨著時代演化,合乎上帝律法(law, 天道)的作為,每個時代也不太一樣
因此「法律只能發現不能發明」
就是法治(rule of law)概念的核心
法治(rule of law)天生契合共和制,排斥君主制
因為law(人體機制,自然秩序)既然是上帝命定的
而人類智慧有限
那麼唯一能夠逼近law的方法,就是文明群體內一群最睿智的長老互相討論
這個概念不是來自於洛克,洛克是很下游的彙整者與接收者
他只是比較為非英國的異文明所知,異文明對這個概念也充滿誤解
這個概念是來自於蘇格蘭
蘇格蘭啟蒙運動可以說是大英文明的重要起爆點與凝結核
蘇格蘭長老教會成熟了rule of law的概念,實踐於新教社區共和自治
只要是成文法的國家,「全部都是」 rule by law (人治暴政以法統治,法家)
「不是」 rule of law(律法在統治世界)
那些立法時完全沒有敬意的文明絕對100%都是 rule by law(人治暴政以法統治,法家)
成文法=法律是人隨便定的= rule by law
自然法=一群兢兢業業的,揣摩上帝律法的人,根據基本原理討論出來的=rule of law
由於rule of law是習慣法(自然法)文明專屬的概念
而且因為英美文明強大的競爭優勢,成為至高神聖的普世價值
而台灣這種國家面對這種情況,就會發生隱密的憲法危機
因為台灣「就是」一個 rule by law (人治暴政以法統治,法家)的國家
但台灣必須合乎世界憲制
又必須「假裝」自己是一個 rule of law(律法在統治世界)的國家
因此,台灣(與中國)的法律學界
在 rule by law 與 rule of law 兩個名詞的翻譯上,就變成一個很可笑的套套邏輯
台灣法學界稱 rule by law是法治,rule of law是人治,我們是法治國家
但台灣的rule是立法院人依照喜好,隨便訂的
行政機關依照喜好與方便,隨便解釋的(行政命令)
這種邏輯上強烈的違和感,就是知識份子在「重新詮釋世界」
或者講直接一點「造假」
也是台灣人99.99%都搞不清楚何謂法治的原因之一
大部分中文世界的層次都很低就是這樣
你的師匠有90%的機率都是在胡扯,而且他很可能一輩子都沒發現自己在胡扯
徒弟當然一輩子活在很低層次的打轉裡
其實這些問題都是概念從一開始就沒有好好被釐清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234.140.61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707398576.A.460.html
1F:→ fw190a: 你真的是來釐清概念的嗎XD 02/08 23:24
2F:推 castlewind: 樓上 如果米帥相信這個 能讓他好過一點 那就讓他信吧 02/08 23:40
3F:→ ZMittermeyer: 你們兩個低解析度的看不懂的地方就好好發問好嗎 02/08 23:54
4F:→ julianscorpi: 看起來像是語言翻譯過程中造成的誤譯(或可以稱隔閡? 02/09 00:28
5F:→ ZMittermeyer: 當A社會裡根本不存在B社會的概念,這時A社會是根本 02/09 00:36
6F:→ ZMittermeyer: 無法翻譯,概念也幾乎永遠無法掌握的 02/09 00:36
7F:推 tomer: 就單純的張冠李戴 02/09 00:59
8F:→ PTTHappy: 你自彈自唱的定義跟台灣法學界定義的不同 你還寫得起勁? 02/09 10:00
9F:→ ZMittermeyer: 台灣法學界的定義和英美法學界完全不同 當然是世界 02/09 10:12
10F:→ ZMittermeyer: 法庭佔據高位優先權 你小國鄉下的鄉下學者哪位 02/09 10:12
11F:→ ZMittermeyer: 只有出不了島的井蛙才會把台灣那些魯蛇當權威 02/09 10:13
12F:→ PTTHappy: 你騙騙不是法學領域的人就算了 少在這邊作夢鬼扯--台灣 02/09 12:23
13F:→ PTTHappy: 法學界的主流是留洋(繼受)派 不論在實定法或法哲學皆然~ 02/09 12:25
14F:→ PTTHappy: 你自己不知從哪本瞎書上亂看來的觀念 然後在這裡瞎扯是 02/09 12:26
15F:→ PTTHappy: 歐美的rule of law, rule by law的內涵這樣那樣叭啦叭啦 02/09 12:27
16F:→ PTTHappy: 一句話告訴你 你回去把英文的法哲學paper期刊論文多唸些 02/09 12:29
17F:推 julianscorpi: 雖然我不是法學專業 但我也知道海洋法系跟大陸法系 02/09 12:31
18F:→ julianscorpi: 所以我理解歐美應該不是同一種法系(英美是海洋法系 02/09 12:31
19F:→ julianscorpi: 德國應是大陸法系)所以我覺得還要再釐清一下 02/09 12:32
20F:→ julianscorpi: 另外以前讀歷史時的理解(非法學專業,可能有誤哈) 02/09 12:32
21F:→ julianscorpi: 日本現代化時學習許多德國法制經驗,而我國法規則參 02/09 12:33
22F:→ julianscorpi: 考學習許多日本經驗,因此就我粗淺的認知,德日中( 02/09 12:34
23F:→ PTTHappy: 發文者前幾行對law的內涵咬定是指上帝的律法<-叫他回去 02/09 12:34
24F:→ julianscorpi: 華民國)應是大陸法系,與英、美的海洋法系可能理念 02/09 12:34
25F:→ julianscorpi: 上有不同,要再請專業法律研究者來幫忙補充囉 02/09 12:34
26F:→ PTTHappy: 多唸點書:他的說法只是西洋法哲學史上"其中某派"的觀點 02/09 12:35
27F:→ PTTHappy: 再者 台灣當然崇尚rule of law, not by law. 發文者全然 02/09 12:36
28F:→ PTTHappy: 自行幻想 然後把台灣法學界情況在版上亂說一通忽悠各位~ 02/09 12:38
29F:→ ZMittermeyer: 你的發言明顯解析度很低 而且跨領域的素養太差 02/10 10:23
30F:→ ZMittermeyer: 只要有語言學一定程度素養的都知道 高解析度的英語 02/10 10:23
31F:→ ZMittermeyer: 名詞大致上都是同義的 不可能完全沒有脈絡相連 02/10 10:24
32F:→ ZMittermeyer: 物理定律的law和法律的law同字不是一個偶然 而是法 02/10 10:24
33F:→ ZMittermeyer: 律的law實際上要用物理的law來理解 02/10 10:24
34F:→ ZMittermeyer: 不過這些事情基本上都有天份與後天因素存在 不懂的 02/10 10:25
35F:→ ZMittermeyer: 人基本上不可能懂 我也不太強求了 隨便撒給有緣人 02/10 10:25
36F:→ ZMittermeyer: 台灣崇尚rule of law是一個自圓其說套套邏輯 根本不 02/10 10:26
37F:→ ZMittermeyer: 理解什麼叫law 你如果把law視為物理定律 就會覺得 02/10 10:26
38F:→ ZMittermeyer: 台灣到底哪裡是rule of law 或者說,很多人對「of」 02/10 10:27
39F:→ ZMittermeyer: 的正確語感都沒有辦法把握清楚 這個議題其實複合非 02/10 10:27
40F:→ ZMittermeyer: 常多領域 是一個高級議題 難度太高太困難了 02/10 10:28
41F:→ ZMittermeyer: 台灣留洋的沒什麼用 小時候文化先入為主已經把腦刻 02/10 10:32
42F:→ ZMittermeyer: 死了 解析度真正高到理解西洋母文化 的我幾乎沒見過 02/10 10:32
43F:→ ZMittermeyer: 中文世界有這個能力的大概就劉仲敬為首的幾個 02/10 10:34
44F:→ ZMittermeyer: 劉仲敬講解法學脈絡那幾篇 比如"沒有律法的末人與沒 02/10 10:34
45F:→ ZMittermeyer: 有自然法的蠻族""世界秩序的時空增長" 區區兩篇 理 02/10 10:35
46F:→ ZMittermeyer: 的脈絡與理解力都比台灣所有英美法學者還高 02/10 10:35
47F:→ ZMittermeyer: 如果你真的文字敏感力很強 台灣的英美法課本裡的all 02/10 10:36
48F:→ ZMittermeyer: star陣容 例如黃國昌等 是沒有抵達劉仲敬的境界的 02/10 10:36
49F:推 julianscorpi: 又把佛地魔的名字講出來了,又要血流成河了:) 02/10 14:06
50F:→ requiem: 自然法,實定法,自然律則,法治,以法而治全部搞成一陀 02/11 04:29
51F:→ requiem: 的概念漿糊 02/11 04:29
52F:→ ZMittermeyer: 這叫系統性思維,這些東西都是同系統的組成成分,只 02/11 09:52
53F:→ ZMittermeyer: 有中國人會把狗的手切下來接在馬上,然後自稱這是就 02/11 09:52
54F:→ ZMittermeyer: 事論事,其實是解析度低 02/11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