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Re: [假設] 駕駛技術列入學校和軍隊教育
時間Sun Feb 4 09:03:43 2024
※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標題: Re: [假設] 駕駛技術列入學校和軍隊教育
: 時間: Sun Feb 4 07:38:50 2024
:
: 你要提案我尊重
: 不過先講我不贊成喔
: 之前說的駕駛履歷與認證
: 是基於監理處管理「載具」的觀點提案
: 包含具備什麼資格才能操作這些載具
: 這些原本就是監理單位的權責範圍
: 你這個已經把管理對象變成「人類」了
: 一定會牽涉到人權問題
^^^^^^^^^
人權?
以下轉摘維基百科的內容:
*****
人權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A%BA%E6%9D%83
...
人權是所有人與生俱有之權利,它不分種族、性別、國籍、族裔、語言、宗教或任何其他
身份地位[4]。人權包括生命和自由之權利,不受奴役和酷刑之權利,意見和言論自由之
權利,獲得工作和教育之權利以及其他更多權利[4]。人人有權不受歧視享受這些權利[4]
^^^^^^^^
。
***
你先前提案主張要限制交通違規者的工作權。
根據維基百科的解釋,那可是人權的一部分。怎麼先前跟你提說這樣太過分,
你就不認為會侵犯人權?
所以你先前提案是因為根本沒先搞清楚人權的內涵,還是你真心認為你那個
事實上侵害人權的提案是適當的? 憑啥適當?
另外你還主張啥? 交通違規要留案底? 那樣會不會影響申請學校? 這樣會否
侵害該人的教育權利,也就是人權的一部分? 還是你真心認為你那個
事實上侵害人權的提案是適當的? 憑啥適當?
: 先講我不贊成喔
一定要寫直接侵害到個人肉體你才嚷嚷會侵害人權。顯然你根本沒有先了解
人權的內涵,同時也沒有先去了解不同法律規範和處罰的性質。
: 直接講是反串也行
: 相關問題你要自己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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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03.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ummyHistory/M.1707008625.A.755.html
※ 編輯: saltlake (114.24.103.181 臺灣), 02/04/2024 09:04:12
1F:→ daze: 但是身體權的違憲審查密度是不同的。我並不是說 Tomer 的提 02/04 09:36
2F:→ daze: 案一定沒有違憲之虞,但兩者相比,顯然強制植入晶片會吃違憲 02/04 09:37
3F:→ daze: 的可能性更大。 02/04 09:37
這位大哥,我不寫到前文那種程度,他會主動提出關於人權這檔子事情?
4F:→ daze: 而且要求車輛加裝設備,是交通主管機關的權限,不用過立法院 02/04 09:38
5F:→ daze: ,實務面上,也會比強制植入晶片更可行。 02/04 09:41
6F:推 daze: 再者,參考國外立法例,美國的某些州,闖紅燈是可以判刑的。 02/04 09:51
美國某些州闖紅燈可以判刑? 所以? 那些州這樣立法的理由? 該州關於其他違規
與罪刑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是整套的,有它的內在體系思維的。美國那些州的立
法思維和我國的相同嗎? 因為美國(某些州)這樣做,因為美國是所謂的先進國,
所以我國立法一定得遵循美國的? 這是把我國當成美國的一個州還是州以下的郡
縣市? 所以下級機構的規定不能違背上級機構的?
無論美國那些州立法是怎樣的理由,至少不是前面那位那種:
現在的規定阻止不了這些違法行為,那就加強強度直到能夠制止那些。
如我前文純粹用科技角度來看,要做到「可以阻止某些行為」的技術方法
很多,但是立法的時候必須考慮不只那些。憲法理論有所謂的比例原則,粗
淺說就是國家要制定管制人民的各種措施之前,得權衡各種行為和各種利害
。比方說,強暴罪就判無期徒刑的話,那殺人罪呢?
7F:→ daze: 由此觀之,交通違規刑法化,未必全然不可。 02/04 09:54
理論上,任何違規都可以刑法化。但是這樣做之前,請想清楚整套法律系統
到底要讓這個國家或者州或者是達成哪些目的。
具體說,就是當前這個例子。你要主張保障人權嗎? 你要打擊不法行為嗎?
請問你的原則是寧誤罪一百毋錯放一人,還是寧錯放一百毋誤罪一人? 不同的
原則會導致可用手段的不同。
先前嚷嚷交通違規就要入刑法記前科還限制工作權? 然後現在跳出來說要注
意保障人權? 此外,交通違規很多,闖紅燈是一種,沒帶駕照也是一種。通通
採取先前那位老兄的建議還是你所述美國某些州的做法去納入刑法?
刑法是政府對人民處分最重的法律,使用上要非常謹慎---假如是種是人民權
利的國家的話。對於更重視社會秩序的國家來說,那是另一回事。
※ 編輯: saltlake (114.24.103.181 臺灣), 02/04/2024 10:30:01
8F:推 daze: 在我國,酒測值達0.25毫克,酒駕未肇事也是有刑責的。哪些交 02/04 12:52
9F:→ daze: 通違規要納入刑法,我想很大程度是立法院的形成自由。 02/04 12:54
前面提到以美國某些州把交通違規列於刑法的問題,本文指出,必須明確立法目的
做進一步的判斷。其實,還必須明確指出,那些交通違規被列於刑法處罰,因為交
通違規的範圍是很廣泛的。還有就是,即使美國人自己,不同州之間的立法,也有
不同評價。具體例子如下列美國在臺協會官網描述的一些例子︰
*****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infousa/zhtw/PUBS/LegalSystem/criminal.htm
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出版物
美國司法體系概述
(2004年12月發佈 )
第五章
刑事法院程序
…
有些犯罪行為,例如綁架或強暴,超過了所有公民可容許的人類行為範圍,有些罪行卻造
成意見分歧。舉例來說,1897年的一項密執安州成文法規定在孩童面前咒罵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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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布拉斯加州的一項法律則禁止在教堂晚餐時玩賓果遊戲。其它愚蠢的刑事成文法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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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斯康星州規定在酒吧唱歌不合法,劉易斯安納州則禁止在出席文學研究聚會時出現醉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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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請大家自行判斷,上面美國在臺協會官網轉述美國國務院介紹美國法律系統的文件
時所舉的那些美國自己意見分歧的法律,倘若要列入我國刑法,大家認為有多合理
。
法律條文是帶有價值判斷的,不是全然客觀的,外國法律是否合於我國價值觀,
引用之前必須考慮清楚。
至於日本? 日本是先進國,所以他們的刑法制度與執行肯定好棒棒?
*****
【癡漢律師認罪4】日本定罪率99% 遭控痴漢的下場超悽慘
https://tw.news.yahoo.com/%E7%99%A1%E6%BC%A2%E5%BE%8B%E5%B8%AB%E8%AA%8D%E7%BD%AA4-%E6%97%A5%E6%9C%AC%E5%AE%9A%E7%BD%AA%E7%8E%8799-%E9%81%AD%E6%8E%A7%E7%97%B4%E6%BC%A2%E7%9A%84%E4%B8%8B%E5%A0%B4%E8%B6%85%E6%82%BD%E6%85%98-225856484.html
鏡週刊
2019年7月30日
法操》「癡漢冤罪」?只有被害人證言可以判有罪嗎?
性騷擾行為定義上就有許多不明確的地方,究竟什麼樣的行為是性騷擾,一直都是案件處
理上的重大難題。但其實,在這類案件中最麻煩的是要怎麼證明有「性騷擾」。
法操FOLLAW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374162
2018/03/23 11:19
無端遭指認鹹豬手! 日本「癡漢」冤案多
https://tw.news.yahoo.com/%E7%84%A1%E7%AB%AF%E9%81%AD%E6%8C%87%E8%AA%8D%E9%B9%B9%E8%B1%AC%E6%89%8B-%E6%97%A5%E6%9C%AC-%E7%99%A1%E6%BC%A2-%E5%86%A4%E6%A1%88%E5%A4%9A-143756199.html
TVBS新聞
更新時間: 2018年6月4日
日本每年約有300到350件,登錄在案的癡漢犯罪!不過當中有不少是被誣告的,日本導演
拍攝改編真人實事的電影「嫌豬手事件簿」,就是突顯日本警方非法辦案,及刑法不合理
之處,希望能減少類似冤案。
……
***
如何? 版上諸位,要不要大力鼓吹我國刑法和警察辦案與法官判決也要學習先進
的日本實務?
※ 編輯: saltlake (114.24.103.181 臺灣), 02/04/2024 21:04:12
10F:推 daze: 美國立法例,跟我國關於酒駕入刑的例子,都可以用來佐證交通 02/04 22:41
11F:→ daze: 違規並非一定不能入刑。至於直接拷貝美國法律,則未必合適於 02/04 22:43
12F:→ daze: 我國的國情。 02/04 22:44
13F:→ daze: 不過如果你要argue我國酒駕入刑違憲,那也是一條可能路線。 02/04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