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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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小說] 騎士武鬥傳 07
時間Wed Nov 8 13:49:07 2006
第七章 學武
第一天晚上,甘斯在晚飯後前來,這是甘瑞第一次沒發現他身上有酒味──或者應該說
,是第二次,因為第一次他們在集市上見面的時候,他的身上也沒有酒味。換句話說,
甘斯這次來,態度是很認真的。
甘斯看見他,劈頭就說:「小子,在我肚子打一拳!」
甘瑞愣了一下。
甘斯用手指指自己的小腹,說:「我叫你打,你就打嘛!擔心什麼?」
甘瑞遲疑了一下,接著一拳揮出。當他的拳頭第一次接觸到甘斯的腹部,心想:「果然
跟我預估的差不多一樣硬。」
甘斯卻有點不太滿意,他說:「你他媽的給老子搔癢啊?再來一拳,儘量出力!」
甘瑞說:「甘斯,這樣不好吧?」
甘斯說:「他媽的,老子叫你用全力打,你就他媽的給老子用全力打!打呀!」
甘瑞點了點頭,他收起右拳,然後使盡全力的一拳打出!
***
一個多禮拜後,甘克用手拿起甘瑞的右手,那隻手上面正打著石膏。在甘克仔細詳端許
久之後,這才開口說:「你的手指骨折,還需要兩個禮拜才會好。」
甘瑞問:「那麼甘斯他還好吧?」
「笨蛋不會那麼容易死的。」甘克說:「可是你現在左手不方便用力,右手也因為打在
甘斯的肚子上而造成輕微的骨折,你的雙手都需要靜養一段時間。在這種情況下,你就
從腿練起吧。」
說完,甘克轉過身,先慢慢提起右腳,再迅速向右下方一個側踢。在踢的時候,足弓向
外,而足尖水平地往內收縮,使得足部跟腿部形成直角,但足踝那裡卻跟腳部呈四十五
度角。接著甘克慢慢抽回並抬起右腳,再次向右下方迅速一踢。他這次踢完之後,並不
把腳收起來站好,而是轉頭對甘瑞說:「看到我的動作沒有?」
甘瑞說:「看到了!」
甘克說:「很好,你照做一次這個動作給我看看。」
甘瑞依言照做,他本來以為這個動作很簡單,但一踢之下,發現他的整條腿的肌肉都緊
繃到了極點,而這一踢也用力的超過他的預料之外。
「很好,這個動作雖然簡單,一般人要兩三天才學會,但你馬上就學會了。從今天起,
一個禮拜之內,你每天要這樣踢,先從左右各五十下開始。」甘克說:「不過你也得馬
上學拉筋。」
「拉筋?」
甘克慢慢地把右腿整個往前向上抬起,一直到腿部正面與他的胸腹接觸,連腳尖都已經
能夠碰到後腦杓之處為止。這個動作讓甘瑞目瞪口呆。
「這就是你要慢慢練習到的成果之一。」甘克說:「等到你拉筋到了一定的程度,想學
武就簡單多了。」
***
又過了一個多月之後,這次輪到甘傑。甘瑞第一次注意到甘傑的長相,他的樣貌極為普
通,身高跟一般東北人比起來,算是個矮子,而且幾乎看不出來他身上有什麼肌肉。他
不僅看起來不像是個會打架的人,就連說話的時候也是用很和緩的語氣。儘管看起來這
般毫無威脅感的模樣,可是甘瑞卻覺得這個人渾身上下發揮著一股陰森森的殺氣。
甘傑說:「甘斯現在還躺在床上,雖然我相信他只是想要裝病偷懶,但我更相信是因為
你那一拳把他打到讓他怕了你的程度。據甘克說,你是鐵匠的兒子,從小幫父親打鐵,
所以肌肉很結實,骨頭也比一般人硬。而且只從你左手不方便了以後,過去將近一年來
都在用右手,所以右手的力氣變成了兩隻手的力氣。因此我相信你的臂力絕對不錯,而
且也很期待你的左手完全康復,然後鍛鍊的跟右手差不多一樣有力!不過話說回來,你
跟甘克到底學了些什麼東西?他的武藝程度可比我還高,為什麼你還是會被人揍得跟龜
孫子一樣?」
甘瑞回答:「因為甘米斯的個頭比我大很多啊!而且他也經常打架,樣子很兇──」
甘傑打斷他的話,說:「你需要的是另外一種訓練!明天早上四點起床,就到大門口等
我,我準備帶你去一個地方。」
到了次日凌晨四點,甘傑來了,手上還提了一盞玻璃油燈。他甩了甩頭,要甘瑞跟著他
,然後把他帶出城外南郊,那裡有一座豬圈,此時當地燈火通明,豬群發出高昂而尖銳
的吼叫聲。甘傑帶著甘瑞走進豬圈之後,一名混身黑色油垢、滿面油光、腰上繫著一條
白圍裙的大胖子走了過來,滿面堆笑的說:「甘傑先生,您今天要採買什麼樣的豬啊?
」
「我要兩頭兩百磅的黑豬,你早上就送進郡主宮的廚房去。」
「是,是,是!」大胖子說:「我馬上去殺!」
「郡主有令,以後都不准你殺郡主要的豬。」甘傑說:「往後郡主要的豬,全都由這位
先生負責宰殺。」說完,他把手往甘瑞一指。
甘瑞這下真的被嚇到了。「我?」他看見甘傑點了點頭,連忙問:「為什麼?」
甘傑說:「因為你沒有保護自己時應有的膽量。有力氣沒膽量,注定一輩子是個窩囊廢
。」
「可……可是,我不會殺豬啊!」
「不會殺豬?殺豬有什麼難的?」甘傑說:「你有沒有捏死臭蟲過?有沒有用蒼蠅拍打
過蒼蠅、蚊子、甚至蟑螂?而且你原本從鄉下來,你應該有過把捕鼠籠裡面的老鼠用水
淹死、或用火烤死的經驗吧?甚至你有沒有在家裡附近打獵,把一條松鼠用彈弓打死後
帶回家加菜,甚至還要幫你娘給松鼠剝皮去骨?這些事情你都有沒有做過?」
甘瑞點點頭。
「既然你都做過,那麼你自然也會殺豬。」甘傑說:「反正等會殺豬的時候,豬都會綁
得死死的,讓你怎麼殺就怎麼殺。最簡單的作法是:你拿起殺豬刀,戳進豬的心窩,牠
頂多叫一聲就死,很簡單的!至少不會像捕鼠籠裡面的老鼠在水裡面還會掙扎個老半天
才會死。而且你有沒有想起來那些小老鼠的掙扎與尖叫,你還記得牠們把頭儘量往上伸
,希望能伸出籠子外,但最後在窒息之前,那種絕望無助的眼神嗎?你還記得嗎?」
甘瑞回想了一下,發現他從來沒有注意到這件事,但等到甘傑一提,他馬上就想起來他
把小安抓到的老鼠都拿去溺死的時候,甚至當他找到地窖之前,用木鞋砸死的那隻老鼠
……
光是想到那些小動物的慘死過程,他就覺得好可怕!
「怕什麼!」甘傑似乎一眼看穿了甘瑞的想法,他的聲音有如當頭棒喝。「我問你,這
個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是什麼事情?」
「我……我不知道?毒蛇嗎?」
「是『死亡』!」甘傑說:「這個世界上無論再怎麼勇敢的人,只要他們沒有死過一次
,就會怕死。只不過他們對於害怕的表現方式分成兩種:一種是消極躲避、另一種是積
極預防。消極躲避的人,他們遇到危險就會退縮起來,連反抗都不敢反抗。積極預防的
人,他們會先預估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然後想辦法避開或是加以規劃改善。實際上這
兩種都不是正確對抗死亡的態度,真正正確死亡的態度,就是知道死亡並不痛苦,痛苦
的反而是『快要死以前』。我想,你都已經歷過了,不是嗎?你還記得你在樹林內中箭
以後的感受嗎?」
甘瑞愣了一下,他想起來了,而且不由自主的回想起來了。然後他發現到自己原來一直
想要把這樣恐怖的感覺給忘掉,可是自己並沒有辦法忘掉!
但也很有趣的是,雖然自己不想去想起來,而且也發現自己忘不掉之後,當中箭那時的
感受與痛苦,現在回憶起來,卻發現並沒有自己所事先想過的那麼可怕了。
「沒錯,『死』並不可怕,」甘瑞心想:「真正可怕的是『痛』!可是最極端的『痛』
,也不過讓我痛到死,可是死了就不痛了,反而死是很舒服的一件事。」
甘傑微笑了一下,說:「那時候你有感覺到那是很舒服的一件事,對吧?」
甘瑞抬起頭來看著甘傑,對他幾乎每句話都能猜中他的心事,感到非常的驚訝。而且驚
訝就算了,他居然會馬上回答說:「是的,那時候痛到了最巔峰之後,我就覺得開始舒
服了。」
「那就是了。」
不知不覺間,甘傑已經將甘瑞帶到了兩張桌板的前面,上面有兩頭四肢被繩索綁住然後
向外張開的大黑豬,因為繩索拉得很緊、綁得很牢,所以除了搖頭與吼叫之外,完全無
法動彈。
甘傑遞給甘瑞一把斧頭,說:「你右手的力氣就夠了,只要你速度夠快,砍落的位置夠
準,就可以把豬頭劈成兩半,然後這頭豬就不用繼續受苦了。」
「受苦?」
「你知道嗎?豬原本是森林中的霸王,連最兇殘的黑熊都不是豬的對手。我親眼看過一
頭黑豬才不過半匹馬的大小,就單獨地打倒了兩頭比馬大兩倍的黑熊。」甘傑說:「而
那一場豬熊之戰,讓我從此明白如果要在戰鬥中獲勝,真正的關鍵並不是自己的體型或
對手的數量,而是『別的東西』。而從此以後,我也從來沒有在戰鬥中被打敗過一次。
至於這些『別的東西』,我今天就要從教你如何殺豬開始。」
「從殺豬開始?」
「你先殺這一頭豬,然後我再慢慢告訴你。」
甘瑞遲疑了片刻,他看著眼前的那頭正在嚎叫不休的豬,右手緊緊的握著斧頭,心裡面
想起來那隻曾被他用木鞋打死的老鼠。
「喝啊!」
他大吼一聲,一斧揮出,但沒有砍對位置,砍中了那頭豬的左肩,那頭豬發出前所未有
的淒厲哀號。他被這樣的叫聲嚇了一跳,趕緊把斧頭拔出來,結果一道滾熱的鮮血從豬
肩上的傷口噴了出來,把甘瑞全身染成了一片血紅,也讓他滿口鼻都是溫溫黏黏的豬血
。
甘瑞連忙退開,而那頭豬噴血了一個多分鐘,就不再發出叫聲了。
甘傑笑了起來,說:「啊,我本來以為你會把斧頭砍在豬的頭蓋骨上面,結果因為斧頭
劈不開,而讓那頭豬痛的亂叫,卻不會死哩。沒想到你卻砍錯了,而且還錯的不錯,砍
中了牠的大動脈!非常好!你的確有這方面的資質,我喜歡你!現在這就是教你學武的
第一課:要打倒對手,要懂得如何打他最重要的地方!」
渾身豬血的甘瑞呆呆地看著甘傑。
甘傑說:「不要發呆!你還有第二頭豬要殺咧!而且從今天起,你每天早上都要到這裡
殺兩頭豬!」
***
殺第二頭豬的時候,運氣就沒有那麼好了,甘瑞在甘傑的催促下,至少揮動斧頭十五六
次,才能殺掉第二頭。等到殺完豬之後,甘瑞不可能就這樣混身鮮血淋漓的直接走回甘
林的附堡,於是甘傑先把他帶到豬圈旁邊的一戶農家,對一名老婦人說:「敖克太太!
敖克太太!方便借用你家的水讓他洗澡嗎?」
老婦人走了過來,由於天色還很昏暗,所以甘瑞在她走近了之後,才認出她是甘莉。
他心想:「原來她姓敖克。」
甘莉一看見甘瑞,就發出唯恐天下人都不知道的聲音說:「我的天啊!你當郡主的僮僕
不好好幹,怎麼改行跑去殺豬啦!」
甘傑說:「以後他的工作就是專門幫郡主殺豬。」
甘莉愣了一下,問:「郡主會吃豬肉?」
「郡主當然還是很挑嘴的,但宮裡面其他人都吃豬肉。」甘傑說:「快點給他洗個澡吧
!而且順便幫他弄套新的乾淨衣服過來。」
「好的。」甘莉轉身對著屋子大叫:「甘妮過來!幫甘瑞洗澡!」
甘瑞連忙說:「不用啦,我自己洗就好了。」
「幹嘛,有什麼好害羞的?」甘莉說:「你才不過只是個小男生而已。可是你身上那麼
多豬血,不用刷子狠狠地刷是刷不掉的!」
倒不是因為害羞,而是因為他怕甘妮會一邊幫他洗澡,並且一邊唱那首魔音穿腦歌的習
慣。
***
就這樣,過了三年左右,甘瑞的個頭長得很快,他跟週遭的同齡少年只差了不到半個頭
的身高,而且左手也逐漸能夠舉起重物了。另外他也能夠毫無困難的看完整部聖經,並
且還會自己寫信回家,不用再找別人代筆了。連甘林老師都說他已經夠資格自己去當個
老師,並且建議他應該去修道院或大學進修,可是郡主卻拒絕了這個要求。
甘林說:「啟稟郡主殿下,甘瑞很適合當一名學者的。」
「我不要他當學者,我要他繼續當我的僕人,並且將來要成為一名武士。」薔省郡主薇
多莉說:「如果他去當學者,就跟你一樣,將來會成為家父的家臣,而不是我的家臣。
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啟稟郡主殿下,我明白您的意思。」甘林說:「可是公主殿下,您已經有五千多個武
士了。就算您會嫁給國王或是皇帝,用這些武士來成立屬於您自己的騎士團,甚至用來
征服一個國家,也恰恰有餘,所以您真的那麼缺一個連我那個不成材的兒子都打不過的
懦弱少年嗎?據我在這三年多以來的觀察,甘瑞並不適合去當一名騎士呢!」
郡主說:「不適合?那你就錯了,其實他早就被訓練到隨時可以打的過令公子了,只是
換成我命令他不准出手而已。如果我要他出手,我就要看見血!你希望看見令公子的血
嗎?」
「我……我不希望。」
「那就對了,我也不希望,至少直到目前為止,令公子還沒有真的惹火我。」郡主說:
「任何人惹火我都一定非死不可,你應該很清楚我的個性。」
「是的,我非常清楚郡主殿下的個性。」甘林說:「所以我從來不敢違抗郡主的命令。
」
「你當然不敢違抗……」郡主頓了一下,說:「不過有些話,我得說在前面:甘林老師
,您要好好約束一下令公子的行為,他已經被整個薔薇城裡面的市民當作小流氓了。至
少他別在以為他可以隨便欺負甘瑞,雖然我現在是叫他不要出手啦,但是呢,我可不敢
保證一個被欺負了三年的人,會那麼容易的聽我的話。」
「是的,郡主殿下,我知道了。」
甘林離開宮外之後,心想:「如果被欺負三年的人都不會聽妳的話,那麼已經被欺負五
十年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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