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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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小说] 骑士武斗传 07
时间Wed Nov 8 13:49:07 2006
第七章 学武
第一天晚上,甘斯在晚饭後前来,这是甘瑞第一次没发现他身上有酒味──或者应该说
,是第二次,因为第一次他们在集市上见面的时候,他的身上也没有酒味。换句话说,
甘斯这次来,态度是很认真的。
甘斯看见他,劈头就说:「小子,在我肚子打一拳!」
甘瑞愣了一下。
甘斯用手指指自己的小腹,说:「我叫你打,你就打嘛!担心什麽?」
甘瑞迟疑了一下,接着一拳挥出。当他的拳头第一次接触到甘斯的腹部,心想:「果然
跟我预估的差不多一样硬。」
甘斯却有点不太满意,他说:「你他妈的给老子搔痒啊?再来一拳,尽量出力!」
甘瑞说:「甘斯,这样不好吧?」
甘斯说:「他妈的,老子叫你用全力打,你就他妈的给老子用全力打!打呀!」
甘瑞点了点头,他收起右拳,然後使尽全力的一拳打出!
***
一个多礼拜後,甘克用手拿起甘瑞的右手,那只手上面正打着石膏。在甘克仔细详端许
久之後,这才开口说:「你的手指骨折,还需要两个礼拜才会好。」
甘瑞问:「那麽甘斯他还好吧?」
「笨蛋不会那麽容易死的。」甘克说:「可是你现在左手不方便用力,右手也因为打在
甘斯的肚子上而造成轻微的骨折,你的双手都需要静养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你就
从腿练起吧。」
说完,甘克转过身,先慢慢提起右脚,再迅速向右下方一个侧踢。在踢的时候,足弓向
外,而足尖水平地往内收缩,使得足部跟腿部形成直角,但足踝那里却跟脚部呈四十五
度角。接着甘克慢慢抽回并抬起右脚,再次向右下方迅速一踢。他这次踢完之後,并不
把脚收起来站好,而是转头对甘瑞说:「看到我的动作没有?」
甘瑞说:「看到了!」
甘克说:「很好,你照做一次这个动作给我看看。」
甘瑞依言照做,他本来以为这个动作很简单,但一踢之下,发现他的整条腿的肌肉都紧
绷到了极点,而这一踢也用力的超过他的预料之外。
「很好,这个动作虽然简单,一般人要两三天才学会,但你马上就学会了。从今天起,
一个礼拜之内,你每天要这样踢,先从左右各五十下开始。」甘克说:「不过你也得马
上学拉筋。」
「拉筋?」
甘克慢慢地把右腿整个往前向上抬起,一直到腿部正面与他的胸腹接触,连脚尖都已经
能够碰到後脑杓之处为止。这个动作让甘瑞目瞪口呆。
「这就是你要慢慢练习到的成果之一。」甘克说:「等到你拉筋到了一定的程度,想学
武就简单多了。」
***
又过了一个多月之後,这次轮到甘杰。甘瑞第一次注意到甘杰的长相,他的样貌极为普
通,身高跟一般东北人比起来,算是个矮子,而且几乎看不出来他身上有什麽肌肉。他
不仅看起来不像是个会打架的人,就连说话的时候也是用很和缓的语气。尽管看起来这
般毫无威胁感的模样,可是甘瑞却觉得这个人浑身上下发挥着一股阴森森的杀气。
甘杰说:「甘斯现在还躺在床上,虽然我相信他只是想要装病偷懒,但我更相信是因为
你那一拳把他打到让他怕了你的程度。据甘克说,你是铁匠的儿子,从小帮父亲打铁,
所以肌肉很结实,骨头也比一般人硬。而且只从你左手不方便了以後,过去将近一年来
都在用右手,所以右手的力气变成了两只手的力气。因此我相信你的臂力绝对不错,而
且也很期待你的左手完全康复,然後锻链的跟右手差不多一样有力!不过话说回来,你
跟甘克到底学了些什麽东西?他的武艺程度可比我还高,为什麽你还是会被人揍得跟龟
孙子一样?」
甘瑞回答:「因为甘米斯的个头比我大很多啊!而且他也经常打架,样子很凶──」
甘杰打断他的话,说:「你需要的是另外一种训练!明天早上四点起床,就到大门口等
我,我准备带你去一个地方。」
到了次日凌晨四点,甘杰来了,手上还提了一盏玻璃油灯。他甩了甩头,要甘瑞跟着他
,然後把他带出城外南郊,那里有一座猪圈,此时当地灯火通明,猪群发出高昂而尖锐
的吼叫声。甘杰带着甘瑞走进猪圈之後,一名混身黑色油垢、满面油光、腰上系着一条
白围裙的大胖子走了过来,满面堆笑的说:「甘杰先生,您今天要采买什麽样的猪啊?
」
「我要两头两百磅的黑猪,你早上就送进郡主宫的厨房去。」
「是,是,是!」大胖子说:「我马上去杀!」
「郡主有令,以後都不准你杀郡主要的猪。」甘杰说:「往後郡主要的猪,全都由这位
先生负责宰杀。」说完,他把手往甘瑞一指。
甘瑞这下真的被吓到了。「我?」他看见甘杰点了点头,连忙问:「为什麽?」
甘杰说:「因为你没有保护自己时应有的胆量。有力气没胆量,注定一辈子是个窝囊废
。」
「可……可是,我不会杀猪啊!」
「不会杀猪?杀猪有什麽难的?」甘杰说:「你有没有捏死臭虫过?有没有用苍蝇拍打
过苍蝇、蚊子、甚至蟑螂?而且你原本从乡下来,你应该有过把捕鼠笼里面的老鼠用水
淹死、或用火烤死的经验吧?甚至你有没有在家里附近打猎,把一条松鼠用弹弓打死後
带回家加菜,甚至还要帮你娘给松鼠剥皮去骨?这些事情你都有没有做过?」
甘瑞点点头。
「既然你都做过,那麽你自然也会杀猪。」甘杰说:「反正等会杀猪的时候,猪都会绑
得死死的,让你怎麽杀就怎麽杀。最简单的作法是:你拿起杀猪刀,戳进猪的心窝,牠
顶多叫一声就死,很简单的!至少不会像捕鼠笼里面的老鼠在水里面还会挣扎个老半天
才会死。而且你有没有想起来那些小老鼠的挣扎与尖叫,你还记得牠们把头尽量往上伸
,希望能伸出笼子外,但最後在窒息之前,那种绝望无助的眼神吗?你还记得吗?」
甘瑞回想了一下,发现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件事,但等到甘杰一提,他马上就想起来他
把小安抓到的老鼠都拿去溺死的时候,甚至当他找到地窖之前,用木鞋砸死的那只老鼠
……
光是想到那些小动物的惨死过程,他就觉得好可怕!
「怕什麽!」甘杰似乎一眼看穿了甘瑞的想法,他的声音有如当头棒喝。「我问你,这
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是什麽事情?」
「我……我不知道?毒蛇吗?」
「是『死亡』!」甘杰说:「这个世界上无论再怎麽勇敢的人,只要他们没有死过一次
,就会怕死。只不过他们对於害怕的表现方式分成两种:一种是消极躲避、另一种是积
极预防。消极躲避的人,他们遇到危险就会退缩起来,连反抗都不敢反抗。积极预防的
人,他们会先预估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然後想办法避开或是加以规划改善。实际上这
两种都不是正确对抗死亡的态度,真正正确死亡的态度,就是知道死亡并不痛苦,痛苦
的反而是『快要死以前』。我想,你都已经历过了,不是吗?你还记得你在树林内中箭
以後的感受吗?」
甘瑞愣了一下,他想起来了,而且不由自主的回想起来了。然後他发现到自己原来一直
想要把这样恐怖的感觉给忘掉,可是自己并没有办法忘掉!
但也很有趣的是,虽然自己不想去想起来,而且也发现自己忘不掉之後,当中箭那时的
感受与痛苦,现在回忆起来,却发现并没有自己所事先想过的那麽可怕了。
「没错,『死』并不可怕,」甘瑞心想:「真正可怕的是『痛』!可是最极端的『痛』
,也不过让我痛到死,可是死了就不痛了,反而死是很舒服的一件事。」
甘杰微笑了一下,说:「那时候你有感觉到那是很舒服的一件事,对吧?」
甘瑞抬起头来看着甘杰,对他几乎每句话都能猜中他的心事,感到非常的惊讶。而且惊
讶就算了,他居然会马上回答说:「是的,那时候痛到了最巅峰之後,我就觉得开始舒
服了。」
「那就是了。」
不知不觉间,甘杰已经将甘瑞带到了两张桌板的前面,上面有两头四肢被绳索绑住然後
向外张开的大黑猪,因为绳索拉得很紧、绑得很牢,所以除了摇头与吼叫之外,完全无
法动弹。
甘杰递给甘瑞一把斧头,说:「你右手的力气就够了,只要你速度够快,砍落的位置够
准,就可以把猪头劈成两半,然後这头猪就不用继续受苦了。」
「受苦?」
「你知道吗?猪原本是森林中的霸王,连最凶残的黑熊都不是猪的对手。我亲眼看过一
头黑猪才不过半匹马的大小,就单独地打倒了两头比马大两倍的黑熊。」甘杰说:「而
那一场猪熊之战,让我从此明白如果要在战斗中获胜,真正的关键并不是自己的体型或
对手的数量,而是『别的东西』。而从此以後,我也从来没有在战斗中被打败过一次。
至於这些『别的东西』,我今天就要从教你如何杀猪开始。」
「从杀猪开始?」
「你先杀这一头猪,然後我再慢慢告诉你。」
甘瑞迟疑了片刻,他看着眼前的那头正在嚎叫不休的猪,右手紧紧的握着斧头,心里面
想起来那只曾被他用木鞋打死的老鼠。
「喝啊!」
他大吼一声,一斧挥出,但没有砍对位置,砍中了那头猪的左肩,那头猪发出前所未有
的凄厉哀号。他被这样的叫声吓了一跳,赶紧把斧头拔出来,结果一道滚热的鲜血从猪
肩上的伤口喷了出来,把甘瑞全身染成了一片血红,也让他满口鼻都是温温黏黏的猪血
。
甘瑞连忙退开,而那头猪喷血了一个多分钟,就不再发出叫声了。
甘杰笑了起来,说:「啊,我本来以为你会把斧头砍在猪的头盖骨上面,结果因为斧头
劈不开,而让那头猪痛的乱叫,却不会死哩。没想到你却砍错了,而且还错的不错,砍
中了牠的大动脉!非常好!你的确有这方面的资质,我喜欢你!现在这就是教你学武的
第一课:要打倒对手,要懂得如何打他最重要的地方!」
浑身猪血的甘瑞呆呆地看着甘杰。
甘杰说:「不要发呆!你还有第二头猪要杀咧!而且从今天起,你每天早上都要到这里
杀两头猪!」
***
杀第二头猪的时候,运气就没有那麽好了,甘瑞在甘杰的催促下,至少挥动斧头十五六
次,才能杀掉第二头。等到杀完猪之後,甘瑞不可能就这样混身鲜血淋漓的直接走回甘
林的附堡,於是甘杰先把他带到猪圈旁边的一户农家,对一名老妇人说:「敖克太太!
敖克太太!方便借用你家的水让他洗澡吗?」
老妇人走了过来,由於天色还很昏暗,所以甘瑞在她走近了之後,才认出她是甘莉。
他心想:「原来她姓敖克。」
甘莉一看见甘瑞,就发出唯恐天下人都不知道的声音说:「我的天啊!你当郡主的僮仆
不好好干,怎麽改行跑去杀猪啦!」
甘杰说:「以後他的工作就是专门帮郡主杀猪。」
甘莉愣了一下,问:「郡主会吃猪肉?」
「郡主当然还是很挑嘴的,但宫里面其他人都吃猪肉。」甘杰说:「快点给他洗个澡吧
!而且顺便帮他弄套新的乾净衣服过来。」
「好的。」甘莉转身对着屋子大叫:「甘妮过来!帮甘瑞洗澡!」
甘瑞连忙说:「不用啦,我自己洗就好了。」
「干嘛,有什麽好害羞的?」甘莉说:「你才不过只是个小男生而已。可是你身上那麽
多猪血,不用刷子狠狠地刷是刷不掉的!」
倒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他怕甘妮会一边帮他洗澡,并且一边唱那首魔音穿脑歌的习
惯。
***
就这样,过了三年左右,甘瑞的个头长得很快,他跟周遭的同龄少年只差了不到半个头
的身高,而且左手也逐渐能够举起重物了。另外他也能够毫无困难的看完整部圣经,并
且还会自己写信回家,不用再找别人代笔了。连甘林老师都说他已经够资格自己去当个
老师,并且建议他应该去修道院或大学进修,可是郡主却拒绝了这个要求。
甘林说:「启禀郡主殿下,甘瑞很适合当一名学者的。」
「我不要他当学者,我要他继续当我的仆人,并且将来要成为一名武士。」蔷省郡主薇
多莉说:「如果他去当学者,就跟你一样,将来会成为家父的家臣,而不是我的家臣。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启禀郡主殿下,我明白您的意思。」甘林说:「可是公主殿下,您已经有五千多个武
士了。就算您会嫁给国王或是皇帝,用这些武士来成立属於您自己的骑士团,甚至用来
征服一个国家,也恰恰有余,所以您真的那麽缺一个连我那个不成材的儿子都打不过的
懦弱少年吗?据我在这三年多以来的观察,甘瑞并不适合去当一名骑士呢!」
郡主说:「不适合?那你就错了,其实他早就被训练到随时可以打的过令公子了,只是
换成我命令他不准出手而已。如果我要他出手,我就要看见血!你希望看见令公子的血
吗?」
「我……我不希望。」
「那就对了,我也不希望,至少直到目前为止,令公子还没有真的惹火我。」郡主说:
「任何人惹火我都一定非死不可,你应该很清楚我的个性。」
「是的,我非常清楚郡主殿下的个性。」甘林说:「所以我从来不敢违抗郡主的命令。
」
「你当然不敢违抗……」郡主顿了一下,说:「不过有些话,我得说在前面:甘林老师
,您要好好约束一下令公子的行为,他已经被整个蔷薇城里面的市民当作小流氓了。至
少他别在以为他可以随便欺负甘瑞,虽然我现在是叫他不要出手啦,但是呢,我可不敢
保证一个被欺负了三年的人,会那麽容易的听我的话。」
「是的,郡主殿下,我知道了。」
甘林离开宫外之後,心想:「如果被欺负三年的人都不会听你的话,那麽已经被欺负五
十年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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