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LQY)
看板DummyHistory
標題[假設] “羅馬和平”桌上戰旗規則02
時間Tue Mar 8 16:38:07 2005
目前最多只想到這裡﹐規則我覺得應該是夠多了﹐只是似乎還缺了什麼的樣子﹖待研
究。
C﹕骰子規則
一﹑一顆六面骰決定行走的步數﹐唯六點等於零點﹐也就是擲出六點者﹐原地不動。
若留在本國領地不動﹐則依照該領地之擁有的資產與兵力增加一次。
若留在他國領地不動﹐則依照該領地之擁有的資產與兵力付款給地主一次。
二﹑若要奪取他國領地﹐玩家先投擲骰子﹐然後地主再投擲一次。倘若玩家點數大於
地主﹐則玩家就抽撲克牌決定戰果。若地主點數大於玩家﹐則地主可再投一次骰子﹐
決定玩家的戰敗損失。
點數1﹕玩家兵力損失一個營團﹐賠款給地主一千金幣。
點數2﹕玩家兵力損失兩個營團﹐賠款給地主兩千金幣。
點數3﹕玩家兵力損失三個營團﹐賠款給地主三千金幣。
點數4﹕玩家兵力損失四個營團﹐賠款給地主四千金幣。
點數5﹕玩家兵力損失五個營團﹐賠款給地主五千金幣。
點數6﹕玩家兵力和資金皆無所失﹐當然也無所得。
三﹑若玩家之一擁有出入羅馬權﹑或起兵佔據羅馬﹐其他玩家想取而代之的﹐雙方各
擲骰子四次﹐以四次點數之和的高低為準。
或是用二十面骰一次亦可。
四次六面骰的情況下﹐其點數大小為﹕
點數4~20=4~20。
點數21=1﹑點數22=2﹑點數23=3﹑點數24=0。
所以20>19>18>17>16>15>14>13>12>11>10>9>8>7>6>5>4>23>22>21>24。
攻方大於羅馬之地主者﹐用紙牌決定戰果。
羅馬之地主大於攻方者﹐可再投一次骰子﹐決定玩家的戰敗損失。
點數1﹕玩家兵力損失一個兵團﹐賠款給地主一萬金幣。
點數2﹕玩家兵力損失兩個兵團﹐賠款給地主兩萬金幣。
點數3﹕玩家兵力損失三個兵團﹐賠款給地主三萬金幣。
點數4﹕玩家兵力損失四個兵團﹐賠款給地主四萬金幣。
點數5﹕玩家兵力損失五個兵團﹐賠款給地主五萬金幣。
點數6﹕玩家兵力和資金皆無所失﹐當然也無所得。
四﹑地主如果要賣出自己的領地﹐就可以向其他玩家召標。
除了地主以外﹐所有有意得標的玩家們輪流擲骰子一次﹐擁有最大數目者就有權決定
該領地的價格。若有人的數目相同﹐則相同者再用骰子點數決定最後有權決定價格者
。價格由骰子點數決定﹐六面骰投擲五次之和﹐或三十面骰投擲一次。
點數5~25=5~25。
點數26=1﹑點數27=2﹑點數28=3﹑點數29=4﹑點數30=0。
25>24>23>22>21>20>19>18>17>16>15>14>13>12>11>10>9>8>7>6>5>29>28>27>26>30。
一點數為兩千金幣﹐或兩個營團﹐然後得標者把所值兵力或資金交給地主。
若無人願意購買﹐則地主可選擇放棄該領地之主權﹐使其成為無主領地﹐然後原地主
可換成一萬金幣和一個營團。但該領地上面若已有城堡與公路﹐則仍舊留在該領地之
內﹐不過原地主在放棄主權後﹐可增加十萬金幣和一個兵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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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皆非主,唯曼尼大神,至聖之先知,亞當史密斯。
La ilaha ill money,Adam Smith rasula'Llah
榮耀歸於曼尼。自宇宙之初成﹐貫古今與未來﹐直至永恆不滅。喀鏘!(收銀機響聲)
Gloria patri Money. Sicut erat in principio,
et nunc, et semper, et in saecula saeculorum.K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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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77.184
1F:推 Cimon:加上角色扮演的元素如何?比如說前三雄後三雄 然後140.112.250.145 03/08
2F:→ Cimon:各自有特別的能力加成之類的(嗯會不會太複雜..)140.112.250.145 03/08
3F:推 Cimon:對了..沒有說明怎樣才算贏啊(一直玩下去?)140.112.250.145 03/08
4F:推 MRZ:那太複雜了 61.30.77.184 03/08
5F:→ MRZ:勝利的唯一條件就是唯一的一個能夠堅持到最後 61.30.77.184 03/08
6F:推 CRPKT:五顆六面骰和一顆三十面骰機率分佈差很多喔207.225.245.164 03/08
7F:推 MRZ:well, it is only making the game a little hard... 203.73.205.148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