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udymoon (Danny)
看板Drama
標題[心得] 我們與惡的距離-公視/故事工廠
時間Wed Oct 21 23:36:05 2020
本篇為「我們與惡的距離」觀看心得,記得走出劇院的當下時,我對該戲有諸多的不滿,
因為我覺得他背離了公視版原著的特性,甚至已荒腔走板到讓我無法接受。當初我會選擇
買下這張票是公視版作品讓我十分驚豔,可是在看完戲劇版演出後卻讓我無法認同,也因
此本篇心得會以公視版和戲劇版的「與惡」來相互做討論並列出戲劇版中我無法接受的地
方。
另外,因本篇文章內容偏長,而撰寫過程中有進行照片相互比對以及相關圖片的閱讀輔助
和多段後記,並有進行閱讀畫面的排版,因此如果想要直觀閱讀建議可以參考網誌好讀版
。(如果只想閱讀文字的話,以下的內容即是主文的全文,但由於篇幅過大,因此在此的
文末「未」放入四段後記內容和影音超連結資料,但在網誌好讀版中有全上)
(縮網址:
https://wp.me/p8O0EB-jW )
---(防雷線)---
我們與惡的距離-公視/故事工廠
節目:我們與惡的距離
電視版:公視
電視版觀看來源:公視+
戲劇版:故事工廠
戲劇版演出地點:衛武營戲劇院
戲劇版演出時間:2020年10月16日 PM 07:30~PM 10:30
前言
當初會買這場演出,主要是因為公視版「我們與惡的距離」所探討的議題是我覺得很重要
且具有討論性的作品,也因此當疫情趨緩後,印入眼簾的第一個節目開賣就是故事工廠「
我們與惡的距離」時,又因為當下我實在很想支持藝文演出,畢竟疫情期間有多少藝文演
出都被迫取消;二來我想支持公視的這個作品,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可以期待著公視日後
能再推出很棒的作品。因此基於這些原因我決定買這場演出的票,但是在看完後,其實我
滿是失望的離開劇院,因為我覺得這場演出跟原著想說的內容差異太大,所以我沒有辦法
接受這個作品,甚至可以這麼說,我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一場演出。也因此我把本篇文章
分開成幾點開始討論,但由於「我們與惡的距離」的本型是來自於公視的影集,所以文章
的結構將會是從公視影集版的接收進而講到戲劇版的狀態,本篇文章討論方向可參考底下
的文章結構:
文章結構
公視版
-我們與惡的距離
-討論
-–媒體的良心/嗜血/第四權
-–人權律師的無奈/守護/外部人的不諒解
-–病友的家庭/社區回歸
-–生病(天生)/犯罪
-–死刑犯的死刑與否/對被害者家屬的傷害
-–眾人輿論壓力
-演員
-小結心得
戲劇版「與惡」的合併討論
-差異分析
-演員
-心得
後記一
後記二
後記三
後記四
PS:其實在戲劇版演出時間接近時,我才突然發現因我個人時間上的關係,週六(10/17)
晚上場的演出我必須忍痛放棄。不過雖說如此,但我仍不想放棄掉這個作品,後來很感謝
我朋友的幫助,接受了我原本買的票,讓我可以再去買周五場次的演出。會選擇這樣做而
不是隨緣式的看演出是因為我覺得公視版「我們與惡的距離」有他重要的地方,而這也是
我不想錯過這場戲劇版演出的主因。
公視版
我們與惡的距離
這句話對我來說其實是問句,是「我們與惡的距離是多少?」,就像大芝說的「成為殺人
犯好像也沒有很難」,那時看著那幕她被所有人逼迫而說這句話時,老實說,我們跟惡的
距離就這麼近,因為我們都可能是這過程的幫兇或是準備踏入真正惡的前一步,甚至也有
可能我們是用著我們以為的方式在執行一個看似「善意」但實際上卻是滿滿「惡意」的事
實。
大學時期曾修過「系統思考」這門課,老師那時候提到說,其實我們在於事件中都是廣義
的共犯,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我這樣說並不是要引起什麼樣的道德枷鎖),因為每個人一
點點所累積的冷漠有時就足以埋葬掉許多生命的希望,更不用說鍵盤上的惡意有時看似只
是一句話,但集結起來卻也會真正引發一些效應。也因此我喜歡公視這作品的原因是讓我
們有機會去思考「惡」這件事情的本質和詰問,而且公視影集除了演員演出精湛外,也透
過了故事的內容反應出個人和社會的問題和矛盾,並帶來許多讓人思考的議題,也因此我
覺得這樣的作品對我而言是非常棒且重要的!
討論
其實在觀看戲劇版之前我就已經先看過公視版的影集,而且在看完公視版的完整10集後,
我覺得整體來說完全符合我的期待(甚至超越了我的期待),也因此我覺得這作品有達到我
很喜歡的作品之一,因為他所探討的議題多元且對於議題的討論性也很強。其實在看完這
部影集的當下,心頭滿是複雜,因為不管從哪個角度切入去討論,那都是個難以解決去整
理的問題和思緒。像是媒體的良心/嗜血/第四權、人權律師的無奈/守護/外部人的不諒解
、病友的家庭/社區回歸、生病(天生)/犯罪、死刑犯的死刑與否/對被害者家屬的傷害、
眾人輿論壓力……等,在當下看完演出後腦中閃過的這些想法,我卻發現這些議題都難以
用三言兩語的方式去討論,而且我也沒預料到在這樣的一個作品裡,卻帶來如此多議題讓
我們去思考、審思、甚至與自己對話。所以,我給這部演出的評價是非常高的!也因此我
想針對公視版的這幾個項目分別去做討論:
媒體的良心/嗜血/第四權
看到公視版演出時有幕是媒體在追那些喪失親人而難過的那個畫面時,讓我想起了之前在
「台灣有個好萊塢」裡文鳳所說的
「他就這樣走出門時,突然有個火車衝了出來,從他的肚子輾過去,那個血就這樣噴啊噴
、噴啊噴,哈哈哈哈,然後他的頭又被火車輾過去,那顆頭在旁邊滾啊滾」
不管是演出還是新聞,我們觀眾端是不是已經嗜血的在追尋這樣的片段,看著喪失小孩的
爸爸崩潰大哭的畫面時,記者卻還持續逼問他說「請問你的感受是什麼,有沒有什麼想說
的話」。看到那幾幕的當下,說真的有說不出來的難過和悲憤,雖然我沒有實際經歷過這
樣的痛,但我實際上看過一位母親喪子的現場,她崩潰到癱軟在地上幾乎講不出話來,說
實在我真的不忍心也無法看下去這樣的畫面,可是我們的媒體卻一直用這樣殘暴的第四權
踐踏著一些人的心,甚至還能說出這是追尋真相的自由時,在那個當下我的心情真的好複
雜。我一直在想的我們的社會會不會就像我記錄在「台灣有個好萊塢」裡的那段:
「陳正華的那句:『那都是我考究許久的金門歷史才做出來的作品耶』,而文鳳卻回他說
『拜託,現在有哪些觀眾會喜歡看這樣的節目呢?』這句話不只狠狠打了陳正華一巴掌,
也狠狠的打了許許多多的人一巴掌,因為如果我們認同了,其實也成為了這樣文化的共犯
,那我們又有甚麼資格可以去說我們現在的影視狀況就是糟的呢?」
人權律師的無奈/守護/外部人的不諒解
殺人犯縱然可惡,可是他也應該被律師所辯護,這樣或許聽起來很不合理,而且為何還要
花資源替這樣的人脫罪,可是如果我們嘗試思考律師的角度是在幫忙被害人要符合法律的
審判程序以保障人權的話,或許就可以知道說幫殺人犯辯護這件事情並不等於律師是惡魔
了,而是符合國家法律的審判程序才能觸動刑法死刑的條件,因為如果沒有這樣做,刑法
將會是一個不受控制而只受輿論擺盪的一把利刃。但是在維護這樣程序的律師,實際上卻
背負了宛如惡魔的罵名,甚至被許多的人不諒解甚至也威脅到自身和家人的安全,老實說
這樣對執法者和法程序的維持這樣又公平了嗎?
病友的家庭/社區回歸
病友本身其實也需要大家的協助和照料,而且其實對於照顧者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壓力,
像是思聰後來因為沒吃藥時,姐姐思悅甚至要騙他吃藥還得把藥注到飯裡,而後還為了騙
思聰吃飯還自己先吃下那頓飯而產生頭痛,只是最後結果思聰也沒有吃下飯,甚至將餐桌
上所有的食物全部翻掉並大聲咆嘯時,思悅噙著眼淚邊吞飯的畫面就算看完影集後許久我
也都仍記得。因為,之前家裡也有需要照顧的家人,雖然家人的狀況並不是像思聰那樣,
可是還是需要時間和精神去照顧他們,而這過程其實真的消耗體力和心力,那更不用說如
果本身是有精神相關病友的家庭,而這些家庭他們也同樣需要大家的支援和支持,才有辦
法讓這家庭有辦法持續下去,並能並有回歸到真正社區保護裡。
生病(天生)/犯罪
「生來犯罪人」-義大利犯罪學家龍布羅梭(Lombroso)就曾探討過犯罪傾向是不是與生俱
來的,而這命題其實也可以延伸成犯罪者如果是因為遺傳或與生俱來的疾病進而產生犯罪
行為傾向時,我們還可以(或有權利)懲罰或將他定罪嗎?假若我們真的同意可以懲罰或定
罪的話,結果突然有一天卻發現自己也有這樣遺傳犯罪的基因時,並因此而被直接定罪的
話,當時的我們還會覺得這樣的做法合理嗎?而且,接下來的延伸問題就會是「什麼是正
常?」,而我們又該怎麼定義什麼叫做正常人,因為只有當正常這件事情被定義時,我們
才會有偏差的判斷。
因此在公視版的這個作品裡,我覺得思聰的角色就更接近要探討這樣的議題,像是因為他
患有思覺失調症,可是卻因為沒吃藥而慢慢的觸發了他最後瘋狂地衝進醫院,甚至帶給喬
平安全上的威脅時,進而衍生出更多問題:
「一旦真的發生安全上的問題時,該怎麼辦?是誰的責任?那如何來預防這件事情的發生?
可是如果這樣的疾病是天生的那又該怎麼辦?假如吃藥能控制的話,那如果當下病友沒有
吃又該怎麼判定?……等」
所以到後來反而被大眾所認為的方式就是為何不把他們關起來,甚至把這樣的病友放置在
某個地方做管制,因為這樣的處理方式的確是可以簡單地把這件事情處理掉,可是這樣的
解決問題卻沒有考量到假若有朝一日自己就是病友的話,那我們還可以接受這樣的處理方
式嗎?
後來這樣的問題我覺得十分的錯綜複雜,但我覺得遇到這樣的結果,大概也只能是當事者
必須得進行施藥控制,並藉由家人的照顧讓這件事情有更好的照護,而社會大眾也以耐心
和溫和的方式給予當事者/病友家庭鼓勵或協助,並透過大家彼此的合作才能達到一個對
病友而言是個稍微比較溫和的方式去接受治療的狀態,而照顧他們的家人也有管道可以紓
壓和放鬆,並對於大眾而言也會是一個較好的生活狀態(ex:降低不定時炸彈的問題,因為
藥物、家人和大眾的支持已經可以減緩當事者產生問題的處境),在這樣的狀態下,我想
就算誰是當事人也應該會支持這樣的方式吧!不過這樣的想法固然美好,可是實際施行起
來我想卻會十分的困難,因為這過程中還會有許多潛在的問題(ex:大眾並不一定都願意/
想支持以耐心和溫和的態度來面對、家人也不一定有辦法有足夠的時間/精力/財源可以照
顧病友、當事者可能也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吃藥控制,因為對於他來說也有可能會像思聰
所呈現的那種像是靈魂被抽掉的感覺,更併發更多身體的不舒服,像是伴隨而來頭痛也說
不定),但我覺得這樣的狀態已經可以說是一個方向和願景了吧!
死刑犯的死刑與否/對被害者家屬的傷害
「被害者的人權呢?」
我以前是支持死刑的,可是在刑法分則(簡稱刑分)老師所提的的疑問之下,後來我改變了
我的想法,在一個支持與不支持之間。老實說在刑分老師提出的問題中,我完全不知道該
怎麼思考死刑接下來所產生的問題,的確死刑可以帶來嚇阻犯罪的效果,而且也可以藉由
死刑讓被害者家屬獲得完整的交代,可是死刑後呢?不管是對犯罪者而言還是「死刑」這
件事情究竟還能帶給什麼樣的助益和幫助呢?
法律的本意是為了教育和提醒不要讓人去執行踰矩的行為,也因此死刑的設計可以說是威
嚇人們不要去侵犯其他人的權益(ex:生命法益),可是死刑的本身是有達到教育的能力嗎
?也或許對於我們而言應該要做的是防止其他人不要再走向犯下死刑的那條路呢?因為死刑
的執行可以很簡單,可是這些造成「死刑前」的犯罪行為,終究還是在社會的某處裡發生
,所以對我們而言我們到底希望的到底是把這些惡意透過死刑的方式除去,還是我們該引
導他們不要再走向這樣的結果。那如果我們的目的是希望人們不要走向犯下死刑這條路的
話,那接下來的動作就會執行「預防」。
可是對於被判死刑的人來說,又該是以怎樣的方式來面對呢?死刑的確是對被害者家屬一
個完整的交代,當然這個前提是這樣的過程中沒有其他條件會造成冤獄的可能,因為死刑
本身就是一個完全不可逆的反應,畢竟人死不可能復活。那假如真的沒有冤獄,而且所有
的條件都指向犯人該死的話,那他又真的該執行死刑嗎?還是應該要讓他去負責他行為所
產生出來的結果呢?就像公視版中李曉明最後被槍決了一樣,可是真正背負這些問題和責
難的人卻都是他妹妹大芝和他的父母,所以如果真的要論的話,李曉明這樣一死似乎也是
乾脆了許多,反倒是生者替他負擔了許多本該是他自己應該要面對的問題。
曾經刑分老師跟我們分享過一個情況,一個死刑犯後來改過自新,而被害者家屬最後終於
接受了他,而犯人也替被他殺害的人執行了孝道奉養該父母到老,以此犯人為他自己所做
的行為負責了一輩子!那如果是這樣的結果的話,會不會是個好的方式呢?(當然這個前提
就是還有教化的可能)。
老實說在刑分的課程裡,老師帶給我們去思考這些問題的最後都沒有一個很完整的答案來
告訴我們說到底是該死刑還是廢死,但是透過這樣的思考方式,卻帶給我們去了解死刑本
身所帶來的困境和方向,我想這其實也同樣是公視版中「我們與惡的距離」這作品想所要
帶給我們去思考的地方吧!
眾人輿論壓力
其實在公視版每集的開頭,都可以看到許多新聞媒體底部留言那些輿論的說法,可是這些
輿論又真的是對的嗎?難道我們可以因為犯人是帥哥/正妹就可以赦免犯罪的惡意嗎?那如
果這個命題一旦是真的,或許我們所要做的事就不是遵守法律,而是人人都該去醫美診所
讓自己變成俊男美女,因為犯罪的惡意是可以因為人的長相而被豁免的!所以這就代表了
法律的本質就應該要迎合大眾的言論嗎?那如果這個的命題也是真的,那我們所處的社會
就會轉變成「人治」的社會,也就是由人說的算卻沒有一個被定義的條件,等到那時候對
於法的存在就更會讓人無可是從。
在公視版的演出中,我覺得李曉明的角色就更接近要探討這樣的議題。影片中社會給予李
曉明的死刑聲音量大,也因此後來被提早執行了死刑,可是就像王律師所說的,明明在李
曉明之前還有許許多多的死刑犯,但卻因為輿論的關係卻讓李曉明提早被處死了,而這樣
的結果卻是毀壞了法治程序但卻符合了民意。所以這樣的結果似乎也告訴了我們掌握輿論
會比遵守法律條文來得更重要。但如果仔細去想,這樣的結果又真的會是對的嗎?當然,
我的本意並不是說法律就不會有問題,畢竟法律是由人所創造的,也一定會有他自身的限
制和問題,而這也的確是該被討論,可是這樣的討論應該要著重在法條的修改,但絕對不
是透過輿論去左右法律的審判結果和程序。
PS:另外,我想補充之前法學院老師跟我們說到的是,大眾都會喊說恐龍法官,可是法官
的職責是根據法律條文來進行宣判,所以如果對這樣的判決結果有問題的話,應該是要跟
制定法律的人-立法委員反應,以進行法律條文的更改,否則,對於法官來說其實也只是
依據法律條文來給刑而以。
所以綜合以上幾個觀點,就是我很喜歡公視版這作品的地方,因為他帶給我們去思考不同
的論點,而且這些問題也同樣可以引發更多的討論,也因此這作品才會讓我如此驚豔。
演員
公視版的演出讓人喜歡的地方除了剛剛所討論的東西外,其實演員的詮釋性也很強,像是
我就有好幾次嘗試把影片暫停後去Google演員本人的狀態,因為我一直覺得這樣的演法怎
麼可能這麼的貼合,甚至會讓人如此有強烈的共鳴感,會不會演員本身就長這樣,還是他
們的狀態就時常如此呢?但後來仔細去看那些演員的照片時卻發現似乎不是如此,也因此
我把公視版中最讓我有強烈共鳴的演員列在以下來討論:
應思聰-林哲熹
當初我在看思聰角色時,我注意的是他的眼睛,還有嘴角抽動和僵硬不自然的地方,結果
我一Google男演員後,畫面卻是一個非常陽光男生時,我只記得我在網頁的當下愣住了許
久,「他們真的是同一個人嗎?」這問題一直在我看公視版時不斷的問我自己。因為不管
我怎麼將演出時的照片和Google到的照片擺在一起時,我始終覺得他們雖然臉的輪廓很像
,可是整個散發出來的狀態卻完全不相同,後來我在觀察演出的過程中我才發現到會有這
些差異的原因可能在於演員眼睛、嘴角、臉部皮膚、頭的傾斜角、身體動作的變化上
for思聰
眼睛:眼神是渙散且無神,而且還有很深的黑眼圈
嘴角:會有著不自覺的緊張和緊繃
臉部皮膚:帶有不自覺得抽搐或是僵硬的反應
頭的傾斜角:頭比較往前(比較像這樣的角度→ \ )
身體動作:除了僵硬的肢體還有動作上的猶疑
因為在其他角色的演出上,其實我都還可以找到原演員的影子,可是在於思聰的演出上,
卻是每次我一看就開始懷疑自己是否有判斷上錯誤,因為對我而言,演員不是演員而是他
在角色上,也因此對於思聰這角色來說會讓人看到很有感覺,會讓人覺得「我可以抱抱你
那受傷的靈魂嗎?」。
應思悅-曾沛慈
公視版中有一幕是思聰咆嘯般的將餐桌上的飯菜全部都砸到地上,而那一幕思悅的反應讓
我覺得她完全演出了當下的無奈、難過、流淚又要故做鎮靜的姐姐,而那也是我最不捨的
其中一幕。
宋喬安-賈靜雯
公視版中有一幕是喬安當著新聞台的同事們對著大芝咆嘯著說「那我呢?」,演員除了將
喬安本身女強人的一面演出來之外,更是把身為媽媽的心傷甚至心中喪子想對犯人的不滿
以及對自己的責備完全演繹的很滿,因此讓人在看的當下很融入。
小結心得
公視版中的演員有太多呈現上都渲染到讓觀眾跟著起伏,也因此我覺得對我來說公視版整
場演出的演員狀態幾乎都有在中高,所以我覺得看這場演出讓人看得很有感。另外,我覺
得公視能推出這樣的作品是勇敢的,而且是很勇敢地想去震動了這樣的海洋。
—戲劇版「與惡」的合併討論—
差異分析
戲劇版這場演出是來自於公視版原著的表演,也因此我相信有很多的人是耳聞或是對作品
的投射進而選擇來看這部演出。但,就是因為看完公視版後,我才覺得這兩個作品根本就
是不同性質的呈現,像是故事結構的改變、角色的更動和講述事情的能力,我覺得都有很
大的差異性,而這些也是我沒辦法認同戲劇版的地方。因此我把個角色的差異分析論述如
下。
劉昭國
戲劇版把他改成他有一個節目-新聞擂台,並在這過程中邀請真正的議員來參與,而且最
後應思聰也在這個節目裡自殺。
宋喬安
戲劇版把該角色的霸氣更改了許多,如果真要看出角色本身所帶的恨意,大概也只有那段
看著天彥的東西時,癱軟在地上大聲哭喊說「我過不去」,至於剩下的片段我覺得跟原著
宋喬安都相差太多。原著中的宋喬安氣勢非常強而有力,甚至對於張力的效果都處理得非
常好,但在戲劇版的演出幾乎大幅被削弱。
天晴
原著中是喬安和昭國的女兒,在戲劇版角色直接被刪掉。
林一駿
搞笑的程度大概跟原著差不多,我覺得統體印象沒有改變太多的角色。
宋喬平
原著中是個在家調皮可愛的一駿老婆,在喬安面前是個溫和懂事的妹妹,對病友來說是個
善解人意的社工師。可是在戲劇版中卻好像有點走鐘,像是戲劇中有一段,她拿起喬安的
酒杯一飲而盡時,然後說出「嗯,我有身孕了」,我當下整個傻爆眼,所以現在是這個角
色可以在懷孕時喝酒嗎?還是告訴觀眾說這角色的身份用這樣的方式來喝酒?還是跟觀眾說
懷孕時就也以這樣豪飲的方式來喝酒?而且喬平在原著中的角色是代表醫院救護的一方,
所以這是不是塑造成了縱然是醫護的角色,也認同懷孕時可以喝這樣的酒,因為原著中喬
安喝的酒,本身都屬於烈酒,所以喬平喝的那杯不就是烈酒嗎?而且喬安後來還把喬平桌
上前的酒移開怕她喝下去,而是不是表示喬平本身也會這樣喝酒,抑或是喬平可以為了不
讓宋喬安酗酒,所以她會為此不顧自己有身孕而繼續喝烈酒,也因此在這段演出時,我整
個無法理解,當然我也有朋友說這是戲劇要走出自己的風格,但是我覺得這已經不是戲劇
本身的問題,而是觀感還有實際孕婦這樣做是真的會會對小孩產生問題,所以我完全不能
接受劇情是這樣來處理這樣的劇情。
李大芝
(在說之前先讓我嘆口氣),原著中該角色在後來回到了新聞台工作,但戲劇版把她改成在
家裡燒炭自殺,但燒炭不成後來變成半身不遂,而且後來宋喬安突然莫名奇妙的與她冰釋
前嫌,還對李大芝釋懷(這段無言到整個莫名其妙……),後來整個後段的發展都很古怪,
甚至演員在演出戲劇版前段也看不出原著李大芝的風格。(當然如果又要說成戲劇走出自
己的風格我也認了)
李曉明
在現場觀眾的決議下,戲劇版的李曉明沒有被槍決,可是後面出現的橋段也幾乎沒有再次
出現,都只有在回憶的片段裡有演出一點點而已,而且在最後他還是選擇自殺……。
李爸爸
原著中我很喜歡的角色,結果在戲劇演出中就直接被宣告早已死去。
李媽媽
完全接受了原著中爸爸媽媽角色的責難和苦難。
王律師
原著中幾乎不苟言笑,認真且追尋自己夢想且想為人權付出一點心力的王律師,在這場演
出中變成搞笑成份偏多的角色。(我個人是看這個角色看得很痛苦,原著中的痛苦是因為
我對王律師的掙扎在痛苦,但這場演出中看得痛苦是因為他已經變成了一個我幾乎不太能
夠認同的角色)
美眉
嗯,原著公視版中她是因為受到思聰的外在驚嚇,想說思聰會不會是要來謀害她的人,並
在緊張奔跑過程中跌倒而讓小孩早產,但後來小孩仍過世了(而且原著中,護士還有跟美
眉說:「弟弟已經很努力了,但還是去天堂作天使了,希望下次還有機會來當媽媽的小孩
」,美眉整個崩潰大哭,但戲劇版完全沒有)。但戲劇版的美眉則是被媒體採訪時而驚嚇
到跌倒流產,但我覺得最不可思議的是,她驚嚇到跌倒時,她是自己走出去舞台的……,
身懷六甲跌倒後還可以自己健步如飛的從舞台上離開,嗯……。(請讓我再嘆一口氣)
王律師和美眉的小孩
原著中他們還有個小女孩,但在戲劇中變成弟弟,雖然我完全看不出來女孩和男孩在這場
演出中對於後續發展的差異性。
美眉爸媽
我覺得統體狀態(原著和戲劇)沒啥變化。
應思悅
如果真的要看應思悅角色那種煎熬、揪心和堅強的一面請直接離開劇場去看原著。
凱子
原著中是個很孬的角色,戲劇版中卻變成主動延婚期,力抗父母的命令(凱子還主動說出
不要健康檢查,我聽到的當下真是差點沒傻眼貓咪),完全是應思悅的避風港,整個狀態
跟公視版幾乎完全顛倒。
應思聰
(嘆)建議請直接觀看原著,原著中他挾持幼稚園時,根本沒傷害任何人,後來家屬也認為
無大礙,所以不告他,結果在戲劇中演出時變成打傷女童額頭,後來家屬要求要告他,而
且戲劇版還安排他在節目上自殺。
釣蝦店的表哥
原著中根本沒啥他的戲份,在這場戲分可多了,而且在這裡還安排了一個笑點,而且還是
我最不能接受的地方,原著中在此段演出時應思聰會跟應思悅說「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
我,為什麼」,那時候應思悅抱著他、安慰他的一面讓我在看原著時眼淚差點爆炸在流,
戲劇版幾乎在這段被改成就是一場笑話,應思聰瘋狂的大喊「你笑什麼」,表哥「嗚嗚,
我沒有笑啊」,然後全場歡樂……。
怕黑的星星
原著中沒有太多著墨,但在戲劇裡連怕高的鳥、怕水的魚都出現了……。
整體來說(請讓我先搖頭+嘆氣),這場演出對我來說完全不是原著,而且也沒有把原著的
事情討論好,很抱歉我覺得我這樣說可能有點偏激,但,我覺得這場演出對我而言已經完
全摧毀了這個作品的本意。有朋友跟我提到說我用公視版的影集來討論戲劇版作品是不公
平的,因為這兩者時間和空間論述性的程度差很多。我朋友說的這件事情我是能夠理解,
可是我覺得說再怎麼樣也不應該讓整體作品變成了一個跟自身風格完全不同的演出。還是
原著希望這個作品轉變成一個鬧劇嗎?公視版會拍出醫護人員喝酒的一面嗎?他們會在原本
思聰跟思悅崩潰大聲且瑟縮地說「為什麼是我」的片段時卻成為了一個笑點嗎?
而且我想問的是,思聰說出「為什麼是我」這句話的本意是什麼,應該是要我們觀眾去思
考說為什麼應思聰變成了這樣,那他願意嗎?他想嗎?他可以選擇嗎?也因此在這句話的背
後是有著無限的傷痛,因為他無從選擇,所以就被大家當成有問題的人,那如果他能選擇
的話,他難道不希望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嗎?就像原著演員林哲熹說的「他,殺青了,但病
友們並沒有」,因為這樣的選擇根本不是選擇,而是與生俱來的,難道就因為這樣的與生
俱來,所以我們可以給予歧視或是責難嗎?而且不就是因為與生俱來的,我們到底是該去
思考、面對和調和這件事情,而這不就是我們大家該去討論的問題嗎?而且假若如果他本
身真的是「生來犯罪人」,那我們可以無情地去限制他嗎?還是我們該做的是怎麼協助他
而不要深受這件事情所苦呢?就像原著公視版王律師跟美眉說的「你只是比較幸運生長在
這樣的環境」,但其實這句話的延伸,不只是生長在這樣的環境,還包含了他出生時並不
會有這些被人們認定與生俱來的生理問題,因此我好奇的問一下,如果在我們成長的過程
中,突然有一天突然意識到,原來自己生了一個病,而且這個病是大眾所害怕的,甚至會
讓大眾對你唾棄而希望你被永遠隔離時,你會有怎麼樣的感受?這些的一切一切是有多少
的無可奈何,可是在戲劇版演出時有說到嗎?原本戲劇呈現上有兩處應該要講出這些話的
,結果都沒有!而且甚至還有一處被處理成笑點,說真的在那時候我根本笑不出來,因為
我只是很難過的是劇團竟然是用這樣的方式來呈現這樣的地方。
而且醫病關係兩者間的無奈呢?這在原著中花了這麼多篇幅在強調,結果在戲中只有在喬
平和一駿開會時那段有稍微說明(嗯,就稍微說明),然後就沒了!那死刑所帶來的煎熬呢?
或許在這裡是該鼓勵劇團的用心,採用現場投票的方式讓觀眾來決定李曉明是否該被槍決
,我這場的觀眾後來決定不要祭出死刑,雖然這裡跟原著的結構不同,但其實這也是我覺
得原著中最讓人不捨且去該討論的問題,因此我覺得值得嘉許。可是,戲劇版有像原著真
的帶給我們深深去思考死刑的問題嗎?像是死刑可以帶來什麼和不要死刑可以帶來什麼嗎?
那如果死刑之後了,然後呢?我們是該思考怎麼預防這樣的人出現,還是只要遇到一個這
樣的人就直接把他殺了,反正出現一個殺一個,眼不見為淨,可是法律的目的是什麼,應
該是希望著這社會能夠越來越好,而不是透過條文來將有問題的人擊殺,那如果是這樣的
話,我們該思考的是該如何在現在的社會裡減少犯罪的可能,當然這並不是幫李曉明這樣
的角色除罪,而是我們能不能減少這樣的悲劇產生。
而且除了剛剛我所討論到的論點外,戲劇版中宋喬安該強勢的地方沒強勢,宋喬平身為醫
院社工師卻在懷孕時喝酒、思聰變成了有傷害幼稚園的事實、李曉明要被執行時的緊張還
安排了卡紙的笑段、原本像渣男的凱子哥卻整場善解人意讓我看到懷疑人生、美眉身為孕
婦跌倒後是自己抱著肚子走到旁邊去,凱子哥問思聰要不要去工廠當作業員時,故事劇情
思聰是問說「你覺得當作業員,會有成就感喔?」、美眉變成有急性腎衰竭、思聰在舞台
上演拿刀子捅自己而死。我想請問一下,這部演出跟原著差到多誇張,有好幾次我在看戲
的當下我一直在想的是,當初我買這張票的初衷到底是什麼,我完全不知道我到底進來觀
看這場戲到底再看什麼,又是藝術走出了新生命嗎?
然後我還想問劇組的是為何要讓思聰說出「你覺得當作業員,會有成就感喔?」,請問這
是什麼意思?所以當作業員不會有成就感嗎?還是當編劇就會比較有成就感?因為原著根本
沒有這段,為何戲劇中卻安排那個畫面(和笑點)呢?而且整場演出笑點的安排都快比重點
還要多很多很多了,讓我整個走出劇院的當下整個完全不知道我到底為何花這麼多時間和
心力去調動我的行程來看這場演出,而且這張票我還是買了我有史以來看過演出中最高的
票價,只因為我對公視版原著十分喜愛,但在我出戲劇版演出時的劇院後讓我徹底對這場
演出失望。
演員
在看演出的當下我個人私心覺得最讓人有感的是李曉明媽媽(謝瓊煖飾演),原本在看戲的
現場還想說怎麼有辦法可以把李媽媽的角色詮釋得這麼好,甚至哭的方式和聲音怎麼這麼
讓人有感,結果出劇場後看演員名單才發現李曉明媽媽跟公視版根本就是同一人……。
綜合心得
看完作品得當下,我是真的蠻難過的,但我難過的原因不是這個故事講的東西發人省思,
而是一個作品怎麼會被改成這樣。雖然朋友跟我討論說,最起碼這節目有改成公投版,可
以讓觀眾去思考這些問題,可是我覺得奇怪的是,雖然創意創新值得鼓勵,可是我們就可
以忽略掉大部分匪夷所思的演出片段嗎?雖然我認為這樣現場討論方式很有新意,而且也
著實透過這樣的投票機制去了解觀眾的想法,可是我仍覺得這樣演出裡有太多片段都讓我
感到非常不可思議,雖然演出團隊他們建議可以多刷幾場演出來看是否可刷出不同的結局
,但我在離開劇場的當下我就決定不做這件事,因為這樣的作品跟我的期待相差太多,光
是以笑鬧的方式來渲染這樣的議題我就無法接受。戲劇版演出中美眉跟王律師說,「今天
潑的是穢物,那如果之後是潑硫酸怎麼辦」,王律師卻以笑鬧的方式說成玻尿酸,當下我
整個傻了眼,因為我不知道劇組為何以這樣的方式來處理這樣嚴肅的問題,而且這還是我
在公視版中我很在意的事-為人權保護而努力(備註一),結果卻被改成宛如一場笑話。
另外,更不用說還有前面所提到的那幾個面向的問題,或許有人會說戲劇版走出了原本公
視版的風格,就像藝術走出了不同的生命,可是我更想問的是,那這樣為何還要以「我們
與惡的距離」來當作戲劇名稱,我是因公視版而去看這場演出,如果不是這個名稱我是不
會看的,所以整場演出我們就像是被耍了一樣,而且也因為我看過公視版的演出,我才更
認真買了我有史以來看戲中從來沒買過高票價,但後來才發現到我真心沒辦法認同這件事
情。
備註一
王律師他因自己的理想(捍衛罪犯的人權)而成為了人人喊打的律師,但我想問的是身為律
師的他這樣有錯嗎?因為我們有時以旁觀者或是透過媒體渲染後的角度導致我們認為的結
果和畫面時,但真實結果也真的會是如此嗎?(我還曾經遇到有人問過我說,東西都上到媒
體了,資訊怎麼可能還有錯?),但事實上有時候媒體並不屬於公正的第四權,所以我們所
看到的角度其實也可能會被影響,所以真實的結果又真的是這樣嗎?會不會這件事情本身
就是一場冤獄,過程是不是有瑕疵,法律的執行有沒有符合正當的程序,如果透過犯人的
律師盡全力替犯人辯護後還是沒有辦法提出證明犯人沒罪的話,最終才能依法去執行法律
。以前刑分老師跟我們提到說,刑法是一部可以剝奪人民的生命(ex:死刑)、自由(ex:刑
期)和財產(ex:罰金)的法律,因此他的發動條件必須嚴苛,而且所有的程序都必須符合程
序法(刑事訴訟法),也就是要符合所有規定和程序,刑法才能夠執行,或許你可以想像這
部法律就是一把非常鋒利的刀,只要沒有使用得當,他是可以造成更大的恐慌,也因此所
有的條件都必須得符合條件,否則這把刀會砍向誰並沒有人知道。所以李曉明固然可惡,
但他也必須要符合所有的程序,也因此王律師的職責當然也要盡力的替他辯護,可是卻因
此而背上了罵名,甚至威脅到自身和自己的家人,那對律師和人權的保護又合理嗎?所以
公視版中後來原本有這樣理想的王律師被迫得改變自己的初衷而媚俗,就是因為她的家人
受到了很大的威脅,而且甚至也像美眉所提到的「如果改天潑的是硫酸呢?」,可是劇組
在呈現王律師那段,卻讓王律師以笑鬧的方式「玻尿酸」來處理時,老實說我當真笑不出
來,因為連公視版在那一段也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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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愛看戲的工程師,雖然寫的文字並不專業
但還是想為一些戲劇留下一些紀錄
https://chenshengsite.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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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yauluh: 看到一半被爆一個大雷......這部戲有多重結局,建議前面加 10/22 02:10
2F:→ yauluh: 一下防雷跟是哪一版的雷。 10/22 02:10
3F:→ cloudymoon: yau大,您好,心得文章本文開始前就有寫上防雷線囉~ 10/22 07:01
4F:推 ringfan: 推分享!雖然我兩版都沒看過... 10/22 11:35
5F:→ cloudymoon: ring大,認真覺得可以看看公視版的「與惡」真的很好 10/22 12:23
6F:→ cloudymoon: 看,真心推薦~ 10/22 12:23
8F:→ cloudymoon: 感謝E大,看來我那場是B1結局 10/22 13:03
9F:推 Ericdion: 六晚也是B1,但我對美眉急性腎衰竭沒印象;喬平喝酒應該 10/22 13:49
10F:→ Ericdion: 是本來就決定要把小孩流掉,她在跟姊姊抱怨原本的兩人世 10/22 13:49
11F:→ Ericdion: 界,因為突然懷孕而改變,過幾天就要去處理,喝酒並不影 10/22 13:49
12F:→ Ericdion: 響小孩的結果,雖說後續沒演的小孩留下來(或是重懷)的10/22 13:49
13F:→ Ericdion: 過程,我覺得她喝酒,在流掉的前提下,並沒什麼問題10/22 13:49
14F:→ cloudymoon: 急性腎衰竭只有很快的被念過而已。另外,可能我比較保10/22 14:17
15F:→ cloudymoon: 守吧!如果打算要流產的話,我覺得喝酒好像也不太好吧10/22 14:17
16F:→ cloudymoon: !?(糟糕,這段讓我想起紅潮劇集的「瑪莉皇后的禮服10/22 14:17
17F:→ cloudymoon: 」,不過那段是因為妓女,所以才會懷孕又要喝酒,因10/22 14:17
18F:→ cloudymoon: 為生活本身的無可奈何,不過這好像不能相提並論@@」10/22 14:17
19F:推 antiasus: 衛武營也只有演出A2/B1兩種結局,好可惜。看樣子要戲劇10/22 21:33
20F:→ antiasus: 院才能再次挑戰一次全結局演出XD10/22 21:33
21F:→ yauluh: 這部戲不像一般的戲 我的意思是要加上版本 你的雷不一定是10/23 01:20
22F:→ yauluh: 我的雷10/23 01:20
23F:推 lueir: 跟原PO的結局完全不同 我們那場是A2 XDDD 10/28 14:31
24F:→ lueir: 執行死刑 / 結束直播 10/28 14:31
25F:→ lueir: 有看過劇的朋友說A2是和公視最相近的結局 10/28 14:32
26F:→ kyuyu: 我看的是A2的結局,還想說我看的表演內容很棒啊怎麼和你說 11/01 01:35
27F:→ kyuyu: 的完全不一樣讓你如此氣pupu XD 11/01 01:35
28F:→ kyuyu: 雖然不知道你有沒有事先得知到這部劇有多重發展和結局不同 11/01 01:35
29F:→ kyuyu: ,但現在知道了還是希望您在開頭能補上您看的結局標注防雷 11/01 01:35
30F:→ kyuyu: 一下 11/01 01:35
20201101更新
近來有幾位網友來訊告知希望我在文章上加上「防雷」和「版本」,我想先說明一下這件
事情。
就像上面留言網友說到的「我的雷不等於你的雷」,所以反之也是如此,對於我而言,只
要開始講述劇情、討論或進行分析,這就等同有雷的出現,而且對我來說,當我決定看演
出的當下,講故事的權力就是給了劇團,並不是我們觀眾還要特別去找尋其他資訊、參考
文獻後才去看,所以有人跟我說「你可能沒在看故事工廠這場演出前先做功課」,我相信
絕大部分的觀眾都不會在觀看演出前先做好所有的功課,因為如果真的有在做功課的話,
我相信在劇院裡不會每次都出現喝水、講話、吃東西、遲到的亂象。
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在ptt戲劇版查閱「與惡」的文章,可以發現到這場演出的心得並
非只有我寫過,但說實話,我是在衛武營看完與惡後才打開那些文章來看,因為我怕我在
閱讀他們文章的過程中,不慎踩到雷,因為如果真的踩到雷我覺得也不會是作者的問題,
而是我的好奇心開啟了我去打開那篇文章,所以應該是我的好奇心的問題才對,而且我在
ptt戲劇版上的po文,一開始就先寫上防雷線,所以這代表了兩件事情,只有「打開了這
篇文章,而且還忽略了我一開始的告知」才會出現被暴雷的狀態,因此關於還要我個別段
落再次寫上防雷這件事情我是拒絕的。
至於「版本」的部份,當初我在買這張票的當下我的確不知道有多重結局,而是在接近演
出時才隱約知道似乎有版本上的差異,直到拿到節目單的當下我才真正知道說總共有四個
結局。但我比較好奇的是,我在本文裡寫上了版本,可是身為觀眾的我可以決定我想看哪
個版本嗎?其實是不行的,因為整場的結果我是被群體在那個當下所決定的,因為如果可
以的話,我會想直接買A2版本的那一場而已,因為我只想知道當公視版被轉譯成舞台劇的
時候會成怎麼樣?
但事實上,我無從選擇,也因此就算有版本上的差異,單一觀眾也不可能決定可以看了什
麼。
PS:我最起碼有收到三個人跟我提說A2版本的演出較符合公視的狀態,那我也很期待其他
人寫該版本的心得。另外,我更想問的是,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所謂的版本差異是在第一
次的全民投票後才開始有出現分支的,可是我說的王律師說出玻尿酸那段是在投票前,而
且我在文章上說的那些狀況有更多部分的是呈現上的問題,像是孕婦在流產前夕可以健步
如飛的離開舞台,身為一個孕婦還可以喝著烈酒,當然如果要跟我說那是因為我們這場演
出所公投出來的版本造成的結果我也認了,但我覺得這應該不是版本造成的吧!?(而且
我寫的本文都還沒說到我個人還非常在意的,為何圓餅圖在衛武營場竟然可以超過100%,
這是發生了什麼事情?還有在讓觀眾可以舉手發表意見時,舞台上的「主持人」直接跟我
們說二樓觀眾因為技術上的問題所以無法發表自己的意見,請問這些都是版本造成的嗎?
還是劇團自己沒有在演出前做好所有演出上的準備,當然如果有人要跟我說做劇團做得很
辛苦,所以百密一疏在所難免,那我想問一下當你吃到一道菜非常難以下嚥時,如果我跟
你說廚師從一早就開始煮菜很辛苦,然後工作人員一早就去菜市場買魚買菜好不容易才做
出這道菜時,你會心甘情願地吞下去然後付完費並說這道菜雖然不好吃,但卻有廚師和工
作人員滿滿的愛,歡迎大家來嚐嚐嗎?
※ 編輯: cloudymoon (49.216.188.110 臺灣), 11/01/2020 11:20:25
32F:→ zihying: 原po提到的玻尿酸和喝烈酒 就我看來只是想要讓劇情氛圍 11/04 11:30
33F:→ zihying: 緩和 讓在嚴肅緊繃的劇情有些笑點讓大家放鬆 11/04 11:32
34F:→ zihying: 流產前夕健步如飛的確很突兀 完全讓人想不到下一幕秒流產 11/04 11:33
35F:→ zihying: 有種為流產而流產的感覺 我記得AB兩版一個流產一個沒事 11/04 11:33
36F:→ zihying: 圓餅圖超過100%真的很誇張 設定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 11/04 11:34
37F:→ zihying: BTW AB兩版美眉跌倒原因是不同的(一個是記者追逐 另個是 11/04 11:36
38F:→ zihying: 看到思聰) 11/04 11:36
39F:推 SodaRita: 看來我也是A2版,跟電視很像的劇情 12/05 20:40
40F:→ SodaRita: 但我反而希望看到不同結局,才有趣啊 12/05 20:40
41F:推 aweak: 今天看完劇,也是非常生氣無法接受改編 12/05 23:27
42F:推 petit46: 今晚看完蠻喜歡的,其實我覺得沒必要跟電視劇比較,電視 12/06 01:53
43F:→ petit46: 劇可是有十集可以細緻鋪陳與完整述說故事,舞台劇就是濃 12/06 01:53
44F:→ petit46: 縮版,要論情緒張力按照電視的標準舞台就會弱,電視裡宋 12/06 01:53
45F:→ petit46: 喬安掉一滴淚氣到發抖都放滿整顆鏡頭,劇場裡尹馨哭爆觀 12/06 01:53
46F:→ petit46: 眾也看不太到啊。他就是三小時的節目為什麼要硬跟十集電 12/06 01:53
47F:→ petit46: 視劇比 12/06 01:53
48F:推 petit46: 同意電視劇很棒很難超越,所以我覺得舞台劇有自己的風格 12/06 01:55
49F:→ petit46: 魅力與不同結局很棒 12/06 01:55
50F:→ cloudymoon: petit大,我可以接受舞台劇走出新生命,但就算是這樣 12/08 15:49
51F:→ cloudymoon: 的命題下,舞台劇的劇情安排我覺得也很不行,就像我 12/08 15:49
52F:→ cloudymoon: 說到的玻尿酸、思聰那段被改成笑話......等,其實我 12/08 15:49
53F:→ cloudymoon: 當初在劇院看演出時我有想說如果我把公視的狀態與舞台 12/08 15:49
54F:→ cloudymoon: 劇的狀態脫鉤的話,那我可不可以在單一觀看舞台劇的 12/08 15:49
55F:→ cloudymoon: 當下還會有不喜歡的反應,我那時候的答案也是肯定的, 12/08 15:49
56F:→ cloudymoon: 因為我覺得再如何也不可以踐踏他人的生命歷程和努力。 12/08 15:49
57F:→ cloudymoon: (不過,這是我自己看完戲的想法) 12/08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