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lentsound (寂靜之聲)
看板Doujinshi
標題Re: [討論] 同人畫作疑似遭侵權(DN)
時間Thu Aug 31 00:37:15 2006
※ 引述《chao0201 (心緣)》之銘言:
: (恕刪)
: 在這邊這麼說也許會被毆吧?
: 不過我是覺得,同人誌本身對於正統出版界來說算不算侵權都很難講
: 說句不客氣的話,他不告你同人作者侵權就不錯了
這個,姑且先不論跨國部分怎麼辦
看過許多討論(活得夠久的同人討論區都出現過吧),爬過著作權法條文,
我想還是有其灰色地帶存在(此指衍生同人而言)
這似乎可以另開一個討論串?
(剛翻了一下,這個板也有過相關的討論)
就此事而言
就算要追究該位同人作者,也輪不到台灣的出版社才是?^^"
(我也不認為該出版社有那麼「勤勞」啦,圖片都可以從網路抓了....)
: 我覺得如果遇到這種事,其實應該跟日本作者反應,看他要不要去追究才是
: 萬一我去幫他追究,反而為同人作者找了麻煩我覺得這並不是適合的作法...
我不知道有沒有同好去通知さび樣了,
目前我跟朋友是沒有,也沒看到她在個站提及此事。
其實剛從朋友處得知這件事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震驚,
第二個反應是「好丟臉」
台灣居然連雜誌都盜用(←白話)同人圖="=
我本身日文只有近乎五十音程度,不足以直接與日本作者溝通
朋友勉強OK但適逢人生大忙orz
而除此私人因素外,我們沒有動作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為覺得丟臉丟到國外去(無奈)
另一方面是,希望在通知之前至少我們已經盡過能盡的人事
不管雜誌社方面怎麼反應,至少我們這些支持該位作者(さび)的DN同好,
能夠給她一個交代,讓她不要因此認為台灣人不注重版權
萬一她因此鎖台灣IP、關站或不畫DN,那是我們讀者的損失
(我想、也希望不到那種地步啦)
當然,之後通知的話壞印象可能還是在所難免啦....
只是好歹同時有個挽回的機會?
: 說得直了點得罪莫怪m(__)m
不會,之前我的確沒有考慮過這一層面。
感謝您提出不同角度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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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19.161
※ 編輯: silentsound 來自: 61.230.119.161 (08/31 00:40)
1F:→ aterier:看了這版友的論點總是設想的很微妙,當然並無不妥 08/31 00:58
2F:→ aterier:只是相關的疑慮日本相關案例反而周全,讓作者自己判斷就好 08/31 00:59
3F:→ aterier:另外台灣雜誌圖片的使用常沒版權,多多看就不會那麼驚訝 08/31 01:00
4F:推 tahauci:就我的經驗,雜誌用圖應該要向原出版或電影公司 08/31 11:44
5F:→ tahauci:請求圖片或劇照的使用授權 08/31 11:45
6F:→ tahauci:正統來說圖片旁應加註授權單位,如果是漫畫的話 08/31 11:46
7F:→ tahauci:應該是向台灣代理的出版社請求授權就可以了 08/31 11:47
8F:→ tahauci:或是電影公司請求劇照授權,很多電視電影公司甚至 08/31 11:47
9F:→ tahauci:在片子下檔後,就禁止再刊登劇照和相關圖片喔 08/31 11:48
10F:→ tahauci:日本也很嚴,甚至只授權一次刊登權而已唷 08/31 11:49
11F:推 Tzarevitch:我想台灣雜誌的常態如何不需要a版友特地提醒別人要多看 08/31 18:37
12F:→ aterier:這樣阿,那你也不用講這話提醒我囉,SORRY 08/31 19:16
13F:→ Tzarevitch:我可沒說出"你看不夠多所以才覺得不用在意"這種話 08/31 20:14
14F:→ Tzarevitch:sorry 不需要多講的話我們彼此就此打住吧 08/31 20:15
15F:推 silentsound:也許是我少見多怪,但我不認為錯的會因為多而變成對的 08/31 22:25
16F:→ silentsound:至於通知作者與否,我想是各自想法不同^^" 08/31 22:27
17F:→ aterier:所以板友想要作什麼個人都沒意見,大家有各自的想法 08/31 22:33
18F:→ aterier:算了多講多被嗆.. 我站遠一點好了 08/31 22:34
19F:推 silentsound:另外,感謝tahauci君,我想台灣雜誌這方面還是不夠嚴謹 08/31 22:36
20F:推 takam:沒辦法,台灣做雜誌和新聞的人都....orz 09/01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