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altemper (三尺秋水塵不染)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請益] 平轉與降轉的差別
時間Wed Nov 2 13:32:29 2005
※ 引述《Horn (耕耘的季節)》之銘言:
: ※ 引述《windxx (風神使者)》之銘言:
: : 轉述化學系同學的話:以前有每學期都書卷一的學長,申請後沒過。
: : 然後就我的了解,中文系也不喜歡人家提前畢業。
: 參見學則第53條。
幫忙轉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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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條 學生合於下列規定者,得向教務處申請,經就讀學系系主任及所屬
學院院長同意及教務長核准,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一、修滿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
二、歷年學業(含體育)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或在學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系
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三、各學期操行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
四、有實習年限者,並已完成實習。
學生合於前項第二、三款規定,擬參加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並提前畢業者,得於
報考之當學期開學後提出申請。其申請截止日期於開學前公布之。
申請提前畢業之學生,預計畢業之該學期結束時不符合第一項各款規定者,不得
提前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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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系爭條文的系主任同意,只是程序問題,只要學生符合各要件,
: 各學系系主任並無理由可以駁回學生申請。
請問您這段話是根據什麼?
以上學則並未限制系主任不能以課業之外的考量駁回申請,
也未限制各學系不得訂立更為嚴格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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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總則
第 一 條 本校依據「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學位授予法」及其施行細則
訂定本學則。
第 二 條 本校依本學則處理學生之學籍及其有關事宜,
其細節得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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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化學系來講
如果你實驗室的經驗不夠,
教授可能希望你可以吸取更多經驗之後再畢業,
被駁回也沒什麼好說的。
: 退步言之,申請沒過跟系方態度是否必然相關,仍有討論空間,但是
: 這種強者我同學的話是否適合參卓,可能才是關鍵問題。
我想別人的經驗也是經驗,
何況是一個有認真準備、深入瞭解的強者我同學?
所謂「通常」、「並無理由」之類的話
如果沒有法源依據
我想還是僅供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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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請這位大大了解化學系的生態再做評論。
老實說,我不喜歡這種一竿子打翻所有學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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