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cha (君さえいれば)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問題] 學程延長修業年限
時間Tue Oct 19 23:32:54 2004
教育學程以外之其他學程學生:
依93年9月27日教育部台高通字第0930118501號函指示:除教育學程外,其他學程均無法源
依據得以延長修業年限,故自本(9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凡修習教育學程以外之學程者,不
得以學程未修畢為理由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最近教務處公告了這項事情
請問之前申請的"非教育學程"的學程
還可以延長修業年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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