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cha (君さえいれば)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问题] 学程延长修业年限
时间Tue Oct 19 23:32:54 2004
教育学程以外之其他学程学生:
依93年9月27日教育部台高通字第0930118501号函指示:除教育学程外,其他学程均无法源
依据得以延长修业年限,故自本(93)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凡修习教育学程以外之学程者,不
得以学程未修毕为理由申请延长修业年限。
最近教务处公告了这项事情
请问之前申请的"非教育学程"的学程
还可以延长修业年限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2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