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rn (Be the best)
看板DoubleMajor
標題Re: [問題] 關於法律系的排課
時間Sun Aug 29 09:27:02 2004
※ 引述《abacada (渴望滿滿的運氣)》之銘言:
: 後兩者建議修完債總再上 雖然那時我自己也是只上了一半債總就跑出並修海商法了
: 法理學的話 我也想問同樣的問題
: 這門課需要事先修那幾門課 才會比較容易吸收呢?
: (我個人是已修憲法民總債總物權海商和一半的刑總 不知道夠不夠)
: : 以上幾科中是否有哪科會因此很吃力呢?
: : 謝謝回答:)
其實商事法四科,我想只要修完民總就可以去修了,應該都不會有太大的
問題。不過不同老師所開設的課程密度、要求都不同,所衍生的壓力也不盡相
同。但實務上公司法實在是相當重要的一個科目,所以如果你有心要往實務發
展且志於此的話,不一定要為了填滿畢業學分而先行修習本課程,畢竟按照各
系排訂的順序修習,效果通常可以最好。
至於債總或刑總可否先行修下半的課程?從程序面來講有難度,因為電腦
會先行擋掉,但一般本校的課程都是老師說了算數,亦即老師願意加簽,則可
以修習。不過由於老師不見得每年都會開設一樣的課,所以也許要跟老師請求
加簽也有難度存在。
實體而言,債總可以簡分為法定之債跟意定之債及其相關問題,管見以為
這兩部份雖然有相關及連貫性,但並非完全無法分開的。所以如果有老師願意
加簽,先行修習也未嘗不可,但有耳聞今年有老師的進度跟他位老師不同,所
以去選修這個科目的風險過高(下學期未必有可以銜接的課程開設),你必須
衡量看看。
又,公司法在法律系開設的全名為商事法總論及公司法,是一門課,非兩
門課。原文推文者似乎誤解,於此一併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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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感激巴哈,就如同宗教感激其創始者一般。
舒曼(Robert Schum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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