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rn (Be the best)
看板DoubleMajor
标题Re: [问题] 关於法律系的排课
时间Sun Aug 29 09:27:02 2004
※ 引述《abacada (渴望满满的运气)》之铭言:
: 後两者建议修完债总再上 虽然那时我自己也是只上了一半债总就跑出并修海商法了
: 法理学的话 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 这门课需要事先修那几门课 才会比较容易吸收呢?
: (我个人是已修宪法民总债总物权海商和一半的刑总 不知道够不够)
: : 以上几科中是否有哪科会因此很吃力呢?
: : 谢谢回答:)
其实商事法四科,我想只要修完民总就可以去修了,应该都不会有太大的
问题。不过不同老师所开设的课程密度、要求都不同,所衍生的压力也不尽相
同。但实务上公司法实在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科目,所以如果你有心要往实务发
展且志於此的话,不一定要为了填满毕业学分而先行修习本课程,毕竟按照各
系排订的顺序修习,效果通常可以最好。
至於债总或刑总可否先行修下半的课程?从程序面来讲有难度,因为电脑
会先行挡掉,但一般本校的课程都是老师说了算数,亦即老师愿意加签,则可
以修习。不过由於老师不见得每年都会开设一样的课,所以也许要跟老师请求
加签也有难度存在。
实体而言,债总可以简分为法定之债跟意定之债及其相关问题,管见以为
这两部份虽然有相关及连贯性,但并非完全无法分开的。所以如果有老师愿意
加签,先行修习也未尝不可,但有耳闻今年有老师的进度跟他位老师不同,所
以去选修这个科目的风险过高(下学期未必有可以衔接的课程开设),你必须
衡量看看。
又,公司法在法律系开设的全名为商事法总论及公司法,是一门课,非两
门课。原文推文者似乎误解,於此一并叙明。
--
音乐感激巴哈,就如同宗教感激其创始者一般。
舒曼(Robert Schumann)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