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sssheep (小黑羊)
看板Disabled
標題[閒聊] 大專院校身障評鑑委員把部分身障同學氣哭
時間Sun Apr 27 02:24:37 2014
大家好!第一次發文,尚有發言不妥之處敬請不吝指正!
先自我介紹一下,我現在就讀中正大學法律系,
當初藉由國家舉辦的"身障獨招考試"而有了更多系所能選擇,
現在適應得還算好,學業、社團上都有不錯的發展,
也很喜歡現在的生活,我認為國家確實有保障到身障學生的受教權,
在此先向國家此一立法美意道聲感謝!
-------前言結束-------
再來,進入正題,
今年103年,全台灣分為北中南三區,(北中南三區內又會分一至二小區)
招開針對身障學生"教育資源需求"之評估鑑定會,
我就讀中正大學,在分區上屬於"中二區"(中部第二區),
而中二區的所有學校(包括中正、嘉大、南華...)
是由彰師大特教系教授、系主任 負責做評估鑑定。
公文上是註明非必要不須學生親自到場,
但第一次評鑑會舉辦後,學校資源教室老師接到彰師大的電話,
以不是太友善的的語氣詢問:"為何中正都沒來半個學生?"
於是除了肢障的同學外,
資源教室老師總共帶了10初位身心障礙學生搭校車出席第二次評鑑會。
第二次評鑑會當天,(103/03/19)
來了中二區各校的身障學生和資源教室老師,
許多資源教室老師都討論著希望學生們不要因"某幾位"教授&主任
"嚴格的說話方式"而受傷,或心理感到不舒服。
然後就輪到我進去小房間"個別評估鑑定"了。
小房間裡有一位女教授,一位醫生,和一位工讀生,
陪伴我的是中正的兩位資源教室老師,
一開始女教授詢問我的障礙狀況,
我據實告知一邊耳朵聽力上的弱勢,以及之後必須做的相關手術,
各種資料都提供的很完整,也闡述我的障礙對我生活、學習上的不便,
然後重點來了,
女教授聽完了我的闡述之後問了我一句:
"現在妳在特殊教育的需求上有什麼?"
我回答:(以下文字為當天之答覆一字不漏,因為有錄音)
"我覺得我在特殊教育的需求,因為國家有給我們這樣的資源,
也是我們的權利,我覺得像獎助學金,還有....."
然後就被打斷了,我話根本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女教授插話:"妳妳妳...妳沒有了解,你是學法律的齁,你要了解,
了解每一種法律的規範是在規範什麼,
我們這邊在問你有沒有特殊教育需求,不是問妳的社會福利,
妳要聽清楚我剛剛說的話,
妳,在我們特殊教育的服務上有什麼需要?"
呵呵,所以我連基本的發言權都沒有嗎?
根據輔導室特教老師的說法,這的確與我是否可以領獎學金有關
既然這項權利與我有關,
為什麼我不能問?
是誰沒有搞清楚狀況隨意打斷他人說話?
我回答:
"在特殊教育的服務上我們的需求其實不管是像課業上的輔導,..."
(再度沒講完直接被問話)
女教授:
"妳的課業上需要什麼樣的輔導?"
我回答:
"就譬如我們在學業上比較難以去突破的地方,我覺得...."
(第三度被打斷)
女教授插話:
"什麼叫難以突破?"
我回答:
"就是在我們本系的科目上,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系所嘛,...."
(第四度被打斷)
女教授插話:
"那沒有障礙的孩子不是也要課輔嗎?"
我回答:
"沒有障礙的孩子也需要課輔,
但是像我們這樣子,我們屬於先天的,
譬如說像我的狀況,我的耳朵沒有辦法聽得那麼清楚,
我可能上課坐太後面,....."
(第五次被打斷)
女教授很急著插話:
"等一下齁,妳要去了解,
學法律妳還是要了解我們特殊教育法裡面的規範,
只要你有一邊優耳是正常的,就不屬於我們規範的對象。"
其實聽到這裡我真的很心寒,所以我們活該只有一邊耳朵不正常,
不能接受教育資源,
就是要兩耳都是殘疾才可以接受國家的資源補助?
妳不夠慘所以我們不受理?
這與當初的立法目的根本不符。
也許法律的確是這樣定訂的,妳是依法行事我可以理解,
你認為時間很少你想快一點結束也好,
但最基本的尊重呢?
多花10秒聽完我要說的話很難?
不是需求評鑑嗎?
不適應該具我所闡述的內容加以評估嗎?
我回答:
"為什麼不屬於? 這些是我們先天的,我們也不是出生就想這樣。"
女教授很不客氣立刻回我:
"妳不要來跟我辯,我在告訴妳的權益。"
我回答:
"我們的權益就是我需要資源,妳憑什麼認為我一邊正常就是不需要?"
女教授立刻回我:
"不是我規定的,是法律規定的。"
我回答:
"那法律怎麼規定?我需要妳告訴我法源。"
女教授回我:
"妳回去去問妳的老師,去學法律,去把妳的法律學好一點再來!"
我今天是來評鑑資源需求的,不是來面試的,
我有任何需求不是應該盡量說嗎?
我連闡述自己的狀況都需要討好妳嗎?
呵呵,好大的官威呀!
如果今天我就是一個正常人,誰想要來這裡?
講的好像我很想來一樣。
我回答:
"若妳現在沒有辦法告訴我,我沒有辦法得到說服。"
女教授回我:
"我跟妳講,妳現在跟我辯論代表妳「非常的好」!
妳聽得是「清清楚楚!」"
(「」表示加強語氣大聲對我說)
我回答:
"如果妳就這樣子覺得,代表妳不尊重我們。"
女教授回我:
"隨便妳。
請問醫師還有沒有什麼問題。"
醫師:
"啊這個法律就是這樣,我們也按照這樣在做。"
女教授:
"你可以幫我把特殊教育法調出來嗎?(對工讀生說)
(然後看著我)妳要好好讀一讀。"
是啊,我回家的確去翻了法條,
真不知道是誰搞不清楚狀況,妳說的那些聽力詳細標準,
第一,
是規範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不是規範在"特殊教育法"。
第二,
我的障別是"其他障礙",並不是"聽力障礙",
妳連我是法律系都知道了,我相信資料上寫得很清楚,
聽力只是我影響的其中一項而已,
那既然我不是聽力障礙,
妳憑什麼拿聽障的標準來檢視我符不符資格?
用不對的標準來審核,我當然疑惑,我連詢問一下都不能?
依法行事這四個字,
我自己讀法律也是很清楚的,
妳的行為的確沒有違法,我今天要告你也告不成的,
(而就這件事我也沒有打算要告你的意思,
我們可不是那種閒錢很多的人)
但你的行為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妳覺得妳沒有愧對於心,
那請接受我對妳行為的質疑,接受社會大眾的公審吧。
女教授繼續說:
"我已經花時間跟妳解釋了,妳不可以說妳不知道。
不要說妳不知道就不算。"
我很好奇妳到底解釋了什麼?
妳根本什麼也沒解釋吧?
到底是哪來的幻想?
我回答:
"我們沒有不知道,那妳可以解釋給我們聽嗎?"
(我必須強調,她真的沒解釋)
女教授很生氣大聲回我:
"我不是在解釋給妳聽嗎???!!!妳一直在那邊辯!"
我真的不懂了,
是不是只要一直強調自己有在解釋就能算是真的有解釋了?
我回答:
"請妳拿出法源告訴我。"
女教授:
"妳自己去找吧。妳夠大了。妳腦袋沒有問題。
所以妳今天是這麼的強勢。那妳就更應該增加知識再來跟我討論。"
一樣的點,我今天是來接受資源需求評鑑的,
並不是來給妳面試的,
討論?
我為何要增加知識再來跟妳討論,
我只要盡我所能敘述目前狀況就好了不是嗎?
妳不也是需要一些相關敘述來評估嗎?
後來我簡單提及我的家庭狀況,
(大概5秒吧,因為我再多說一句有人又要打斷我了)
想試著讓她知道因為我的家庭狀況,所以我在學習上更需要這樣的資源,
但她一蓋否定,認為既然這樣妳就去找辦低收入戶的人講,
總之就是都不關她的事,
都不關她的事,所以你也別想多講兩句,
多講話我就要打斷妳叫妳閉嘴。
女教授大聲兇我:
"妳搞清楚妳今天來做什麼事!!!!"
我試圖辯駁但她不讓我說話,
一再地。
女教授繼續大聲吆喝:(真的很大聲)
"我在問妳有沒有特殊教育的需求!"
女教授根本是用吼的:(大聲對我吼)
" 趕快說! "
" 有沒有! "
我當時已經很想哭了,但我知道那時候哭出來沒有意義,
我忍著回答:
"就是有。"
女教授逼問:(也非常大聲)
" 有什麼! "
我試著回答她:
"我的需求就是我是透過...."
女教授完全沒有要聽我說話的意思,完全沒有。
她直接打斷我的話 (第 N 次)
女教授:
" 好吧,回去看法條再說吧。"
" 法律白讀了妳! "(大聲對我說)
" 下一位。"
-----------------
呵呵,法律是誰白讀了我想在我查過所有相關法條後已經很清楚了。
我從來都不知道一位專業的特教老師會說出這樣尖銳、利如刀的話語,
後來還有位學習障礙的同學也受到言語上的刺激,
在出來面談室後淚水一樣停不下來,
我想我們需要的只是一份尊重吧?
沒有人想一出生就有這些殘缺,
今天換作是妳的孩子,妳還說得出這樣的話嗎?
不是妳負責的部分不代表妳可以不准我們說話甚至兇我們,
好好地講,如你所說,我們頭腦都好好的,
怎麼會聽不懂?
是呀,妳是依法行事呀,
所以不需要考慮行事的比例原則?
對一位身障學生,用「嚴厲」的語氣將她氣哭,
她感到深深不被尊重,還不只一位同學。
這樣行事很符合比例原則?
這樣行事很符合您的專業?
最基本的尊重啊,
已經被妳狠狠踐踏在腳下了。
當我們很辛苦的在為生活努力,
試著讓自己過得更好時,
而妳卻在此時此刻拿走我們僅有的東西,
還指責我們"狀況太好了!"
難道非要我們糟到躺在床上起不來,才有資格拿到資源嗎?
這是什麼邏輯?
這樣很符合法條內容的規範嗎?
講的好像法律都不會出錯一樣。
法律就像雙面刃,妳可以拿它來救人,也可以拿它來殺人,
身為特教專業畢業的您,
似乎用了您的專業,
深深刺痛著身心障礙學生的心靈。
我真的不懂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31.145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Disabled/M.1398536686.A.69A.html
1F:推 zerosirius:原PO拍拍...這老師真的太扯... 04/27 03:29
2F:推 mou0921:不知道有沒有管道可以讓這位特教老師的惡行公諸於世 避免 04/27 03:46
3F:→ mou0921:更多身障學生受到心理傷害 04/27 03:46
4F:推 hitasu:有錄音檔可以投報嗎?很多時候都感覺得到他們根本不想幫助 04/27 04:16
5F:→ hitasu:身障者= = 04/27 04:16
6F:推 moonsky:不知道這女教授叫什麼名字?為免日後有身障生受傷害,惡行 04/27 04:48
7F:→ moonsky:該公諸於世 04/27 04:48
8F:推 linmarkyu:辛苦原PO 對於女教授根本是… 原PO既然是念法律系 04/27 09:34
9F:→ linmarkyu: 對這位女教授起訴 不然就是找資源教室老師幫忙… 04/27 09:34
10F:→ linmarkyu: (拍肩 04/27 09:34
11F:推 hellosnoopy:有些老師只有學問沒有人格 04/27 10:29
12F:推 shio000:老師的人格有的很差 04/27 11:11
13F:→ blacksssheep:謝謝大家願意把文章看完, 04/27 12:12
14F:→ blacksssheep:錄音檔我有,教授的名字也知道,我們還在討論下一步 04/27 12:12
15F:→ blacksssheep:要如何進行,也許是具名寫信到教育部,還會再評估狀 04/27 12:12
16F:→ blacksssheep:況,我們的目的就是希望停止這樣不合理的行為發生在 04/27 12:12
17F:→ blacksssheep:更多人身上。 04/27 12:12
18F:推 phlebitis:看完好氣憤,完全可以體會原po的委屈,這種自以為是的上 04/27 12:26
19F:→ phlebitis:位者簡直是糟糕中的糟糕!!支持原po,加油!! 04/27 12:26
20F:推 yan1210:所以。所謂特教資源是什麼? 04/27 12:57
21F:→ blacksssheep:根據資源教室老師所說的,教育資源主要包括三個: 獎 04/27 13:22
22F:→ blacksssheep:助學金、課業輔導、修業年限 04/27 13:22
23F:推 pp0769:真心覺得這些人道德淪喪,應該到大陸發展合適 04/27 14:01
24F:→ luckystar777:原po請先拿出錄音檔 以免到時各說各話 04/27 14:05
25F:推 disremember:拍拍 04/27 14:15
26F:→ kangta2030:請PO上錄音檔 我覺得這老師已經有點變態傾向 04/27 14:57
27F:→ kangta2030:若可以,訴諸媒體公開這女教授之惡行 04/27 14:58
28F:→ blacksssheep:關於是否訴諸輿論,我還在思考,畢竟受影響的同學不 04/27 18:49
29F:→ blacksssheep:只一位同學,不是每位身障生都願意赤裸裸的被審視 04/27 18:51
30F:→ blacksssheep:所以錄音檔的部分,我會在更適合的時機公布 04/27 18:51
31F:推 pp0769:馬賽克同學的名字即可 04/27 19:07
32F:推 chijey:可以了解到原po的委屈啊!! 也希望可以聽到錄音檔 04/27 23:03
33F:推 upingo:蝛支持你的想法和作法 畢竟身障朋友需要的是 04/28 00:24
34F:→ upingo:更多關懷上的部份 04/28 00:24
35F:→ upingo:不過 這篇文章有太多想說明的地方 也是想讓老師更清楚知道Y 04/28 00:26
36F:→ upingo:自己的狀況 但是 實際上 需求面沒辦法快速的點到 的確可惜 04/28 00:27
37F:→ upingo:畢竟 岸照法律走很多不合理 面對眾多需求者 時間也有限 04/28 00:27
38F:推 qaws74109:天阿... 希望這事情能有個結果, 怕自己是下個受害者 04/28 08:22
39F:推 ts8832182000:太扯 原po中正學妹拍拍 那位如果這麼不情願就別做阿 04/28 14:39
40F:→ icekingdom:把教授的名字公諸於世 太誇張了!!! 04/28 22:07
41F:推 sss0923:真過份 把錄音檔公布給他好看 04/30 12:37
※ 編輯: blacksssheep (115.165.214.212), 07/15/2014 17:37:34
42F:推 ching32112:加油!!!!! 07/15 18:32
※ 編輯: blacksssheep (115.165.244.244), 07/22/2014 16: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