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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第一次发文,尚有发言不妥之处敬请不吝指正!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现在就读中正大学法律系, 当初藉由国家举办的"身障独招考试"而有了更多系所能选择, 现在适应得还算好,学业、社团上都有不错的发展, 也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认为国家确实有保障到身障学生的受教权, 在此先向国家此一立法美意道声感谢! -------前言结束------- 再来,进入正题, 今年103年,全台湾分为北中南三区,(北中南三区内又会分一至二小区) 招开针对身障学生"教育资源需求"之评估监定会, 我就读中正大学,在分区上属於"中二区"(中部第二区), 而中二区的所有学校(包括中正、嘉大、南华...) 是由彰师大特教系教授、系主任 负责做评估监定。 公文上是注明非必要不须学生亲自到场, 但第一次评监会举办後,学校资源教室老师接到彰师大的电话, 以不是太友善的的语气询问:"为何中正都没来半个学生?" 於是除了肢障的同学外, 资源教室老师总共带了10初位身心障碍学生搭校车出席第二次评监会。 第二次评监会当天,(103/03/19) 来了中二区各校的身障学生和资源教室老师, 许多资源教室老师都讨论着希望学生们不要因"某几位"教授&主任 "严格的说话方式"而受伤,或心理感到不舒服。 然後就轮到我进去小房间"个别评估监定"了。 小房间里有一位女教授,一位医生,和一位工读生, 陪伴我的是中正的两位资源教室老师, 一开始女教授询问我的障碍状况, 我据实告知一边耳朵听力上的弱势,以及之後必须做的相关手术, 各种资料都提供的很完整,也阐述我的障碍对我生活、学习上的不便, 然後重点来了, 女教授听完了我的阐述之後问了我一句: "现在你在特殊教育的需求上有什麽?" 我回答:(以下文字为当天之答覆一字不漏,因为有录音) "我觉得我在特殊教育的需求,因为国家有给我们这样的资源, 也是我们的权利,我觉得像奖助学金,还有....." 然後就被打断了,我话根本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女教授插话:"你你你...你没有了解,你是学法律的齁,你要了解, 了解每一种法律的规范是在规范什麽, 我们这边在问你有没有特殊教育需求,不是问你的社会福利, 你要听清楚我刚刚说的话, 你,在我们特殊教育的服务上有什麽需要?" 呵呵,所以我连基本的发言权都没有吗? 根据辅导室特教老师的说法,这的确与我是否可以领奖学金有关 既然这项权利与我有关, 为什麽我不能问? 是谁没有搞清楚状况随意打断他人说话? 我回答: "在特殊教育的服务上我们的需求其实不管是像课业上的辅导,..." (再度没讲完直接被问话) 女教授: "你的课业上需要什麽样的辅导?" 我回答: "就譬如我们在学业上比较难以去突破的地方,我觉得...." (第三度被打断) 女教授插话: "什麽叫难以突破?" 我回答: "就是在我们本系的科目上,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系所嘛,...." (第四度被打断) 女教授插话: "那没有障碍的孩子不是也要课辅吗?" 我回答: "没有障碍的孩子也需要课辅, 但是像我们这样子,我们属於先天的, 譬如说像我的状况,我的耳朵没有办法听得那麽清楚, 我可能上课坐太後面,....." (第五次被打断) 女教授很急着插话: "等一下齁,你要去了解, 学法律你还是要了解我们特殊教育法里面的规范, 只要你有一边优耳是正常的,就不属於我们规范的对象。" 其实听到这里我真的很心寒,所以我们活该只有一边耳朵不正常, 不能接受教育资源, 就是要两耳都是残疾才可以接受国家的资源补助? 你不够惨所以我们不受理? 这与当初的立法目的根本不符。 也许法律的确是这样定订的,你是依法行事我可以理解, 你认为时间很少你想快一点结束也好, 但最基本的尊重呢? 多花10秒听完我要说的话很难? 不是需求评监吗? 不适应该具我所阐述的内容加以评估吗? 我回答: "为什麽不属於? 这些是我们先天的,我们也不是出生就想这样。" 女教授很不客气立刻回我: "你不要来跟我辩,我在告诉你的权益。" 我回答: "我们的权益就是我需要资源,你凭什麽认为我一边正常就是不需要?" 女教授立刻回我: "不是我规定的,是法律规定的。" 我回答: "那法律怎麽规定?我需要你告诉我法源。" 女教授回我: "你回去去问你的老师,去学法律,去把你的法律学好一点再来!" 我今天是来评监资源需求的,不是来面试的, 我有任何需求不是应该尽量说吗? 我连阐述自己的状况都需要讨好你吗? 呵呵,好大的官威呀! 如果今天我就是一个正常人,谁想要来这里? 讲的好像我很想来一样。 我回答: "若你现在没有办法告诉我,我没有办法得到说服。" 女教授回我: "我跟你讲,你现在跟我辩论代表你「非常的好」! 你听得是「清清楚楚!」" (「」表示加强语气大声对我说) 我回答: "如果你就这样子觉得,代表你不尊重我们。" 女教授回我: "随便你。 请问医师还有没有什麽问题。" 医师: "啊这个法律就是这样,我们也按照这样在做。" 女教授: "你可以帮我把特殊教育法调出来吗?(对工读生说) (然後看着我)你要好好读一读。" 是啊,我回家的确去翻了法条, 真不知道是谁搞不清楚状况,你说的那些听力详细标准, 第一, 是规范在"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监定办法" 不是规范在"特殊教育法"。 第二, 我的障别是"其他障碍",并不是"听力障碍", 你连我是法律系都知道了,我相信资料上写得很清楚, 听力只是我影响的其中一项而已, 那既然我不是听力障碍, 你凭什麽拿听障的标准来检视我符不符资格? 用不对的标准来审核,我当然疑惑,我连询问一下都不能? 依法行事这四个字, 我自己读法律也是很清楚的, 你的行为的确没有违法,我今天要告你也告不成的, (而就这件事我也没有打算要告你的意思, 我们可不是那种闲钱很多的人) 但你的行为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如果你觉得你没有愧对於心, 那请接受我对你行为的质疑,接受社会大众的公审吧。 女教授继续说: "我已经花时间跟你解释了,你不可以说你不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就不算。" 我很好奇你到底解释了什麽? 你根本什麽也没解释吧? 到底是哪来的幻想? 我回答: "我们没有不知道,那你可以解释给我们听吗?" (我必须强调,她真的没解释) 女教授很生气大声回我: "我不是在解释给你听吗???!!!你一直在那边辩!" 我真的不懂了, 是不是只要一直强调自己有在解释就能算是真的有解释了? 我回答: "请你拿出法源告诉我。" 女教授: "你自己去找吧。你够大了。你脑袋没有问题。 所以你今天是这麽的强势。那你就更应该增加知识再来跟我讨论。" 一样的点,我今天是来接受资源需求评监的, 并不是来给你面试的, 讨论? 我为何要增加知识再来跟你讨论, 我只要尽我所能叙述目前状况就好了不是吗? 你不也是需要一些相关叙述来评估吗? 後来我简单提及我的家庭状况, (大概5秒吧,因为我再多说一句有人又要打断我了) 想试着让她知道因为我的家庭状况,所以我在学习上更需要这样的资源, 但她一盖否定,认为既然这样你就去找办低收入户的人讲, 总之就是都不关她的事, 都不关她的事,所以你也别想多讲两句, 多讲话我就要打断你叫你闭嘴。 女教授大声凶我: "你搞清楚你今天来做什麽事!!!!" 我试图辩驳但她不让我说话, 一再地。 女教授继续大声吆喝:(真的很大声) "我在问你有没有特殊教育的需求!" 女教授根本是用吼的:(大声对我吼) " 赶快说! " " 有没有! " 我当时已经很想哭了,但我知道那时候哭出来没有意义, 我忍着回答: "就是有。" 女教授逼问:(也非常大声) " 有什麽! " 我试着回答她: "我的需求就是我是透过...." 女教授完全没有要听我说话的意思,完全没有。 她直接打断我的话 (第 N 次) 女教授: " 好吧,回去看法条再说吧。" " 法律白读了你! "(大声对我说) " 下一位。" ----------------- 呵呵,法律是谁白读了我想在我查过所有相关法条後已经很清楚了。 我从来都不知道一位专业的特教老师会说出这样尖锐、利如刀的话语, 後来还有位学习障碍的同学也受到言语上的刺激, 在出来面谈室後泪水一样停不下来, 我想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份尊重吧? 没有人想一出生就有这些残缺, 今天换作是你的孩子,你还说得出这样的话吗? 不是你负责的部分不代表你可以不准我们说话甚至凶我们, 好好地讲,如你所说,我们头脑都好好的, 怎麽会听不懂? 是呀,你是依法行事呀, 所以不需要考虑行事的比例原则? 对一位身障学生,用「严厉」的语气将她气哭, 她感到深深不被尊重,还不只一位同学。 这样行事很符合比例原则? 这样行事很符合您的专业? 最基本的尊重啊, 已经被你狠狠践踏在脚下了。 当我们很辛苦的在为生活努力, 试着让自己过得更好时, 而你却在此时此刻拿走我们仅有的东西, 还指责我们"状况太好了!" 难道非要我们糟到躺在床上起不来,才有资格拿到资源吗? 这是什麽逻辑? 这样很符合法条内容的规范吗? 讲的好像法律都不会出错一样。 法律就像双面刃,你可以拿它来救人,也可以拿它来杀人, 身为特教专业毕业的您, 似乎用了您的专业, 深深刺痛着身心障碍学生的心灵。 我真的不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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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Disabled/M.1398536686.A.69A.html
1F:推 zerosirius:原PO拍拍...这老师真的太扯... 04/27 03:29
2F:推 mou0921:不知道有没有管道可以让这位特教老师的恶行公诸於世 避免 04/27 03:46
3F:→ mou0921:更多身障学生受到心理伤害 04/27 03:46
4F:推 hitasu:有录音档可以投报吗?很多时候都感觉得到他们根本不想帮助 04/27 04:16
5F:→ hitasu:身障者= = 04/27 04:16
6F:推 moonsky:不知道这女教授叫什麽名字?为免日後有身障生受伤害,恶行 04/27 04:48
7F:→ moonsky:该公诸於世 04/27 04:48
8F:推 linmarkyu:辛苦原PO 对於女教授根本是… 原PO既然是念法律系 04/27 09:34
9F:→ linmarkyu: 对这位女教授起诉 不然就是找资源教室老师帮忙… 04/27 09:34
10F:→ linmarkyu: (拍肩 04/27 09:34
11F:推 hellosnoopy:有些老师只有学问没有人格 04/27 10:29
12F:推 shio000:老师的人格有的很差 04/27 11:11
13F:→ blacksssheep:谢谢大家愿意把文章看完, 04/27 12:12
14F:→ blacksssheep:录音档我有,教授的名字也知道,我们还在讨论下一步 04/27 12:12
15F:→ blacksssheep:要如何进行,也许是具名写信到教育部,还会再评估状 04/27 12:12
16F:→ blacksssheep:况,我们的目的就是希望停止这样不合理的行为发生在 04/27 12:12
17F:→ blacksssheep:更多人身上。 04/27 12:12
18F:推 phlebitis:看完好气愤,完全可以体会原po的委屈,这种自以为是的上 04/27 12:26
19F:→ phlebitis:位者简直是糟糕中的糟糕!!支持原po,加油!! 04/27 12:26
20F:推 yan1210:所以。所谓特教资源是什麽? 04/27 12:57
21F:→ blacksssheep:根据资源教室老师所说的,教育资源主要包括三个: 奖 04/27 13:22
22F:→ blacksssheep:助学金、课业辅导、修业年限 04/27 13:22
23F:推 pp0769:真心觉得这些人道德沦丧,应该到大陆发展合适 04/27 14:01
24F:→ luckystar777:原po请先拿出录音档 以免到时各说各话 04/27 14:05
25F:推 disremember:拍拍 04/27 14:15
26F:→ kangta2030:请PO上录音档 我觉得这老师已经有点变态倾向 04/27 14:57
27F:→ kangta2030:若可以,诉诸媒体公开这女教授之恶行 04/27 14:58
28F:→ blacksssheep:关於是否诉诸舆论,我还在思考,毕竟受影响的同学不 04/27 18:49
29F:→ blacksssheep:只一位同学,不是每位身障生都愿意赤裸裸的被审视 04/27 18:51
30F:→ blacksssheep:所以录音档的部分,我会在更适合的时机公布 04/27 18:51
31F:推 pp0769:马赛克同学的名字即可 04/27 19:07
32F:推 chijey:可以了解到原po的委屈啊!! 也希望可以听到录音档 04/27 23:03
33F:推 upingo:蝛支持你的想法和作法 毕竟身障朋友需要的是 04/28 00:24
34F:→ upingo:更多关怀上的部份 04/28 00:24
35F:→ upingo:不过 这篇文章有太多想说明的地方 也是想让老师更清楚知道Y 04/28 00:26
36F:→ upingo:自己的状况 但是 实际上 需求面没办法快速的点到 的确可惜 04/28 00:27
37F:→ upingo:毕竟 岸照法律走很多不合理 面对众多需求者 时间也有限 04/28 00:27
38F:推 qaws74109:天阿... 希望这事情能有个结果, 怕自己是下个受害者 04/28 08:22
39F:推 ts8832182000:太扯 原po中正学妹拍拍 那位如果这麽不情愿就别做阿 04/28 14:39
40F:→ icekingdom:把教授的名字公诸於世 太夸张了!!! 04/28 22:07
41F:推 sss0923:真过份 把录音档公布给他好看 04/30 12:37
※ 编辑: blacksssheep (115.165.214.212), 07/15/2014 17:37:34
42F:推 ching32112:加油!!!!! 07/15 18:32
※ 编辑: blacksssheep (115.165.244.244), 07/22/2014 16: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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