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sssheep (小黑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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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大专院校身障评监委员把部分身障同学气哭
时间Sun Apr 27 02:24:37 2014
大家好!第一次发文,尚有发言不妥之处敬请不吝指正!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现在就读中正大学法律系,
当初藉由国家举办的"身障独招考试"而有了更多系所能选择,
现在适应得还算好,学业、社团上都有不错的发展,
也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认为国家确实有保障到身障学生的受教权,
在此先向国家此一立法美意道声感谢!
-------前言结束-------
再来,进入正题,
今年103年,全台湾分为北中南三区,(北中南三区内又会分一至二小区)
招开针对身障学生"教育资源需求"之评估监定会,
我就读中正大学,在分区上属於"中二区"(中部第二区),
而中二区的所有学校(包括中正、嘉大、南华...)
是由彰师大特教系教授、系主任 负责做评估监定。
公文上是注明非必要不须学生亲自到场,
但第一次评监会举办後,学校资源教室老师接到彰师大的电话,
以不是太友善的的语气询问:"为何中正都没来半个学生?"
於是除了肢障的同学外,
资源教室老师总共带了10初位身心障碍学生搭校车出席第二次评监会。
第二次评监会当天,(103/03/19)
来了中二区各校的身障学生和资源教室老师,
许多资源教室老师都讨论着希望学生们不要因"某几位"教授&主任
"严格的说话方式"而受伤,或心理感到不舒服。
然後就轮到我进去小房间"个别评估监定"了。
小房间里有一位女教授,一位医生,和一位工读生,
陪伴我的是中正的两位资源教室老师,
一开始女教授询问我的障碍状况,
我据实告知一边耳朵听力上的弱势,以及之後必须做的相关手术,
各种资料都提供的很完整,也阐述我的障碍对我生活、学习上的不便,
然後重点来了,
女教授听完了我的阐述之後问了我一句:
"现在你在特殊教育的需求上有什麽?"
我回答:(以下文字为当天之答覆一字不漏,因为有录音)
"我觉得我在特殊教育的需求,因为国家有给我们这样的资源,
也是我们的权利,我觉得像奖助学金,还有....."
然後就被打断了,我话根本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女教授插话:"你你你...你没有了解,你是学法律的齁,你要了解,
了解每一种法律的规范是在规范什麽,
我们这边在问你有没有特殊教育需求,不是问你的社会福利,
你要听清楚我刚刚说的话,
你,在我们特殊教育的服务上有什麽需要?"
呵呵,所以我连基本的发言权都没有吗?
根据辅导室特教老师的说法,这的确与我是否可以领奖学金有关
既然这项权利与我有关,
为什麽我不能问?
是谁没有搞清楚状况随意打断他人说话?
我回答:
"在特殊教育的服务上我们的需求其实不管是像课业上的辅导,..."
(再度没讲完直接被问话)
女教授:
"你的课业上需要什麽样的辅导?"
我回答:
"就譬如我们在学业上比较难以去突破的地方,我觉得...."
(第三度被打断)
女教授插话:
"什麽叫难以突破?"
我回答:
"就是在我们本系的科目上,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系所嘛,...."
(第四度被打断)
女教授插话:
"那没有障碍的孩子不是也要课辅吗?"
我回答:
"没有障碍的孩子也需要课辅,
但是像我们这样子,我们属於先天的,
譬如说像我的状况,我的耳朵没有办法听得那麽清楚,
我可能上课坐太後面,....."
(第五次被打断)
女教授很急着插话:
"等一下齁,你要去了解,
学法律你还是要了解我们特殊教育法里面的规范,
只要你有一边优耳是正常的,就不属於我们规范的对象。"
其实听到这里我真的很心寒,所以我们活该只有一边耳朵不正常,
不能接受教育资源,
就是要两耳都是残疾才可以接受国家的资源补助?
你不够惨所以我们不受理?
这与当初的立法目的根本不符。
也许法律的确是这样定订的,你是依法行事我可以理解,
你认为时间很少你想快一点结束也好,
但最基本的尊重呢?
多花10秒听完我要说的话很难?
不是需求评监吗?
不适应该具我所阐述的内容加以评估吗?
我回答:
"为什麽不属於? 这些是我们先天的,我们也不是出生就想这样。"
女教授很不客气立刻回我:
"你不要来跟我辩,我在告诉你的权益。"
我回答:
"我们的权益就是我需要资源,你凭什麽认为我一边正常就是不需要?"
女教授立刻回我:
"不是我规定的,是法律规定的。"
我回答:
"那法律怎麽规定?我需要你告诉我法源。"
女教授回我:
"你回去去问你的老师,去学法律,去把你的法律学好一点再来!"
我今天是来评监资源需求的,不是来面试的,
我有任何需求不是应该尽量说吗?
我连阐述自己的状况都需要讨好你吗?
呵呵,好大的官威呀!
如果今天我就是一个正常人,谁想要来这里?
讲的好像我很想来一样。
我回答:
"若你现在没有办法告诉我,我没有办法得到说服。"
女教授回我:
"我跟你讲,你现在跟我辩论代表你「非常的好」!
你听得是「清清楚楚!」"
(「」表示加强语气大声对我说)
我回答:
"如果你就这样子觉得,代表你不尊重我们。"
女教授回我:
"随便你。
请问医师还有没有什麽问题。"
医师:
"啊这个法律就是这样,我们也按照这样在做。"
女教授:
"你可以帮我把特殊教育法调出来吗?(对工读生说)
(然後看着我)你要好好读一读。"
是啊,我回家的确去翻了法条,
真不知道是谁搞不清楚状况,你说的那些听力详细标准,
第一,
是规范在"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学生监定办法"
不是规范在"特殊教育法"。
第二,
我的障别是"其他障碍",并不是"听力障碍",
你连我是法律系都知道了,我相信资料上写得很清楚,
听力只是我影响的其中一项而已,
那既然我不是听力障碍,
你凭什麽拿听障的标准来检视我符不符资格?
用不对的标准来审核,我当然疑惑,我连询问一下都不能?
依法行事这四个字,
我自己读法律也是很清楚的,
你的行为的确没有违法,我今天要告你也告不成的,
(而就这件事我也没有打算要告你的意思,
我们可不是那种闲钱很多的人)
但你的行为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如果你觉得你没有愧对於心,
那请接受我对你行为的质疑,接受社会大众的公审吧。
女教授继续说:
"我已经花时间跟你解释了,你不可以说你不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就不算。"
我很好奇你到底解释了什麽?
你根本什麽也没解释吧?
到底是哪来的幻想?
我回答:
"我们没有不知道,那你可以解释给我们听吗?"
(我必须强调,她真的没解释)
女教授很生气大声回我:
"我不是在解释给你听吗???!!!你一直在那边辩!"
我真的不懂了,
是不是只要一直强调自己有在解释就能算是真的有解释了?
我回答:
"请你拿出法源告诉我。"
女教授:
"你自己去找吧。你够大了。你脑袋没有问题。
所以你今天是这麽的强势。那你就更应该增加知识再来跟我讨论。"
一样的点,我今天是来接受资源需求评监的,
并不是来给你面试的,
讨论?
我为何要增加知识再来跟你讨论,
我只要尽我所能叙述目前状况就好了不是吗?
你不也是需要一些相关叙述来评估吗?
後来我简单提及我的家庭状况,
(大概5秒吧,因为我再多说一句有人又要打断我了)
想试着让她知道因为我的家庭状况,所以我在学习上更需要这样的资源,
但她一盖否定,认为既然这样你就去找办低收入户的人讲,
总之就是都不关她的事,
都不关她的事,所以你也别想多讲两句,
多讲话我就要打断你叫你闭嘴。
女教授大声凶我:
"你搞清楚你今天来做什麽事!!!!"
我试图辩驳但她不让我说话,
一再地。
女教授继续大声吆喝:(真的很大声)
"我在问你有没有特殊教育的需求!"
女教授根本是用吼的:(大声对我吼)
" 赶快说! "
" 有没有! "
我当时已经很想哭了,但我知道那时候哭出来没有意义,
我忍着回答:
"就是有。"
女教授逼问:(也非常大声)
" 有什麽! "
我试着回答她:
"我的需求就是我是透过...."
女教授完全没有要听我说话的意思,完全没有。
她直接打断我的话 (第 N 次)
女教授:
" 好吧,回去看法条再说吧。"
" 法律白读了你! "(大声对我说)
" 下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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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法律是谁白读了我想在我查过所有相关法条後已经很清楚了。
我从来都不知道一位专业的特教老师会说出这样尖锐、利如刀的话语,
後来还有位学习障碍的同学也受到言语上的刺激,
在出来面谈室後泪水一样停不下来,
我想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份尊重吧?
没有人想一出生就有这些残缺,
今天换作是你的孩子,你还说得出这样的话吗?
不是你负责的部分不代表你可以不准我们说话甚至凶我们,
好好地讲,如你所说,我们头脑都好好的,
怎麽会听不懂?
是呀,你是依法行事呀,
所以不需要考虑行事的比例原则?
对一位身障学生,用「严厉」的语气将她气哭,
她感到深深不被尊重,还不只一位同学。
这样行事很符合比例原则?
这样行事很符合您的专业?
最基本的尊重啊,
已经被你狠狠践踏在脚下了。
当我们很辛苦的在为生活努力,
试着让自己过得更好时,
而你却在此时此刻拿走我们仅有的东西,
还指责我们"状况太好了!"
难道非要我们糟到躺在床上起不来,才有资格拿到资源吗?
这是什麽逻辑?
这样很符合法条内容的规范吗?
讲的好像法律都不会出错一样。
法律就像双面刃,你可以拿它来救人,也可以拿它来杀人,
身为特教专业毕业的您,
似乎用了您的专业,
深深刺痛着身心障碍学生的心灵。
我真的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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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erosirius:原PO拍拍...这老师真的太扯... 04/27 03:29
2F:推 mou0921:不知道有没有管道可以让这位特教老师的恶行公诸於世 避免 04/27 03:46
3F:→ mou0921:更多身障学生受到心理伤害 04/27 03:46
4F:推 hitasu:有录音档可以投报吗?很多时候都感觉得到他们根本不想帮助 04/27 04:16
5F:→ hitasu:身障者= = 04/27 04:16
6F:推 moonsky:不知道这女教授叫什麽名字?为免日後有身障生受伤害,恶行 04/27 04:48
7F:→ moonsky:该公诸於世 04/27 04:48
8F:推 linmarkyu:辛苦原PO 对於女教授根本是… 原PO既然是念法律系 04/27 09:34
9F:→ linmarkyu: 对这位女教授起诉 不然就是找资源教室老师帮忙… 04/27 09:34
10F:→ linmarkyu: (拍肩 04/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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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blacksssheep:谢谢大家愿意把文章看完, 04/27 12:12
14F:→ blacksssheep:录音档我有,教授的名字也知道,我们还在讨论下一步 04/27 12:12
15F:→ blacksssheep:要如何进行,也许是具名写信到教育部,还会再评估状 04/27 12:12
16F:→ blacksssheep:况,我们的目的就是希望停止这样不合理的行为发生在 04/27 12:12
17F:→ blacksssheep:更多人身上。 04/27 12:12
18F:推 phlebitis:看完好气愤,完全可以体会原po的委屈,这种自以为是的上 04/27 12:26
19F:→ phlebitis:位者简直是糟糕中的糟糕!!支持原po,加油!! 04/27 12:26
20F:推 yan1210:所以。所谓特教资源是什麽? 04/27 12:57
21F:→ blacksssheep:根据资源教室老师所说的,教育资源主要包括三个: 奖 04/2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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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F:→ luckystar777:原po请先拿出录音档 以免到时各说各话 04/2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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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F:→ kangta2030:若可以,诉诸媒体公开这女教授之恶行 04/2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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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F:→ blacksssheep:只一位同学,不是每位身障生都愿意赤裸裸的被审视 04/27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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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F:推 ts8832182000:太扯 原po中正学妹拍拍 那位如果这麽不情愿就别做阿 04/2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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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blacksssheep (115.165.244.244), 07/22/2014 16: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