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psonhugh (夏)
看板Disabled
標題[資訊] 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員工的權益
時間Tue Aug 6 14:59:02 2013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公家機關與民間企業皆應雇用一定比例的身心障礙員工,
否則須繳納差額補助費,納入身心障礙福利經費。(取自某指考公民題目)
上述規定所彰顯的意義,下列何者最為正確?
(A)此為降低失業率的優惠措施
(B)
此為去除歧視待遇的平權措施
(C)此為改善弱勢者地位的特權規定
(D)此為落實正當法律程序的手續規定
答案:B
身障女錄取矽品 報到竟受阻
http://0rz.tw/WCB3R
癲癇患者就業歧視 咖啡店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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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d24:這一篇到底要說什麼? 08/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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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mirabilia:用考題來說明38條的立法意旨,好像有些倒因為果了 08/06 19:13
4F:→ sampsonhugh:邏輯有分為歸納法和演繹法 就看不同角度思考吧 08/06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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