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FuQ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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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資格改了 20萬身障停車證恐取消
時間Wed Nov 16 15:38:14 2011
我另外問了內政部未來非肢障無領有身障停車卡的停車優惠問題
他們回答如下
o先生您好:
您於100年11月14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
詢問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相關問題1事,茲答復如下:
有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設計,
係考量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外出就醫洽公等能就近停放之體貼照顧措施,
然現行原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未作規範申領停車識別證之範圍,導致專用停車位經常被活動能力健全者占用,
排擠真正行動不便有需求者之使用,
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
自101年7月11日起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發放對象
為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者,目的係為落實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設計,
及保障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行之權益。
其中「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之認定,
係考量身心障礙者行走至指定短距離目的地之活動能力,
非以身心障礙者類別為分類認定,爰不限定於肢體障礙類別,
目前本部已在進行「行動不便」之測量指標研訂與施測實驗之修法過程。
另停車優惠措施係各級地方政府基於照顧身心障礙者之立場,
依地方制度法由各該政府交通單位訂定自治條例,
對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家屬搭載身心障礙者時,
給予優待或免費停車之優惠措施,本部前於100年8月3日會議決議,
建議各縣市政府停車費優惠措施之對象應與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脫鉤,
研議調整優惠對象或時數。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
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本案聯絡人員:陳智偉
聯絡電話:02-23565188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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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7.247.181.165
1F:推 FrankTripp:我是覺得沒啥關係 可以行動自如的話 倒不用特定佔用吧 11/16 16:05
2F:→ innovaig:行動自如並不代表就好將車移到停車位- - 11/16 16:20
3F:→ innovaig:身殘停車位 以我所遇見的都挺大位 11/16 16:20
4F:推 FrankTripp:沒辦法將車子正確的開到停車位 我想這傢伙可以不用開了 11/16 16:23
5F:→ FrankTripp:上路後會自己停車基本的 連車都停不好 駕照是買來的嗎? 11/16 16:24
6F:→ FrankTripp:身障的車位大 是為了讓行動不便的人可以方便上下車使用 11/16 16:25
7F:→ FrankTripp:因為它有將輪椅的寬度等等的東西都考慮進去 才設計很大 11/16 16:25
8F:推 kevin1208:的確應該縮減範圍,但縮減到多少範圍應該要討論... 11/16 16:26
9F:→ kevin1208:重點就在行動不便如何認定!!!!不是官方說的算 11/16 16:27
10F:推 ftchen:我遇到的是,輕度視障(一眼零.一眼0.1)實際上有困難,但輕度 11/16 16:38
11F:推 FrankTripp:我還是覺得沒差...因為把車停好是考照的基本... 11/16 17:53
12F:→ luckystar777:如果視障 連停車都有問題 是否建議他不要開車 11/17 17:26
13F:→ luckystar777:以免撞到人 11/17 17:26
14F:推 ftchen:不是視障開車,是視障者被載. 11/17 17:34
15F:推 aaahannah:難道視障不算另一種的行動不便? 11/20 15:42
16F:→ LoIn:我認為廣設身障車位很好呀, 但最好縮短優惠時間或取消優待 11/22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