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FuQi ()
看板Disabled
标题Re: [新闻] 资格改了 20万身障停车证恐取消
时间Wed Nov 16 15:38:14 2011
我另外问了内政部未来非肢障无领有身障停车卡的停车优惠问题
他们回答如下
o先生您好:
您於100年11月14日寄给部长的电子邮件,
询问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相关问题1事,兹答复如下:
有关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之设计,
系考量行动不便之身心障碍者外出就医洽公等能就近停放之体贴照顾措施,
然现行原身心障碍者保护法及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
未作规范申领停车识别证之范围,导致专用停车位经常被活动能力健全者占用,
排挤真正行动不便有需求者之使用,
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之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6条规定,
自101年7月11日起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之发放对象
为经需求评估为行动不便者,目的系为落实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之设计,
及保障行动不便身心障碍者行之权益。
其中「行动不便」身心障碍者之认定,
系考量身心障碍者行走至指定短距离目的地之活动能力,
非以身心障碍者类别为分类认定,爰不限定於肢体障碍类别,
目前本部已在进行「行动不便」之测量指标研订与施测实验之修法过程。
另停车优惠措施系各级地方政府基於照顾身心障碍者之立场,
依地方制度法由各该政府交通单位订定自治条例,
对身心障碍者本人或其家属搭载身心障碍者时,
给予优待或免费停车之优惠措施,本部前於100年8月3日会议决议,
建议各县市政府停车费优惠措施之对象应与专用停车位识别证脱钩,
研议调整优惠对象或时数。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您若仍有其他疑问或不明了之处,
欢迎随时来电洽询,感谢您的来信。
本案联络人员:陈智伟
联络电话:02-23565188
敬祝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内政部部长电子信箱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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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7.247.181.165
1F:推 FrankTripp:我是觉得没啥关系 可以行动自如的话 倒不用特定占用吧 11/16 16:05
2F:→ innovaig:行动自如并不代表就好将车移到停车位- - 11/16 16:20
3F:→ innovaig:身残停车位 以我所遇见的都挺大位 11/16 16:20
4F:推 FrankTripp:没办法将车子正确的开到停车位 我想这家伙可以不用开了 11/16 16:23
5F:→ FrankTripp:上路後会自己停车基本的 连车都停不好 驾照是买来的吗? 11/16 16:24
6F:→ FrankTripp:身障的车位大 是为了让行动不便的人可以方便上下车使用 11/16 16:25
7F:→ FrankTripp:因为它有将轮椅的宽度等等的东西都考虑进去 才设计很大 11/16 16:25
8F:推 kevin1208:的确应该缩减范围,但缩减到多少范围应该要讨论... 11/16 16:26
9F:→ kevin1208:重点就在行动不便如何认定!!!!不是官方说的算 11/16 16:27
10F:推 ftchen:我遇到的是,轻度视障(一眼零.一眼0.1)实际上有困难,但轻度 11/16 16:38
11F:推 FrankTripp:我还是觉得没差...因为把车停好是考照的基本... 11/16 17:53
12F:→ luckystar777:如果视障 连停车都有问题 是否建议他不要开车 11/17 17:26
13F:→ luckystar777:以免撞到人 11/17 17:26
14F:推 ftchen:不是视障开车,是视障者被载. 11/17 17:34
15F:推 aaahannah:难道视障不算另一种的行动不便? 11/20 15:42
16F:→ LoIn:我认为广设身障车位很好呀, 但最好缩短优惠时间或取消优待 11/22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