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yw (黑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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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癲癇病史求職者不予錄用 北市府罰星巴克30萬
時間Wed Jul 13 22:27:07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13/1/2uzo2.html
癲癇病史求職者不予錄用 北市府罰星巴克30萬
更新日期:2011/07/13 14:55
臺北市一家星巴克連鎖咖啡店,因為求職者有癲癇病史而不予錄用,這名求職者向北市勞
工局申訴,經過委員會評議,認定這家連鎖咖啡店歧視身心障礙者就業,依「就業服務法
」第5條第1項、第65條第1項,違反就業服務法,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這位求職者,已經在大型電影院從事餐飲吧、售票的工作長達
4年,與咖啡店所應徵的兼職人員,所要從事烹煮咖啡飲品、清潔外場的餐飲服務,工作
內容大同小異,並非不具備職務能力,也沒有應徵者多的相對競爭激烈情形,不過星巴克
連鎖咖啡店管理人員,卻因為對癲癇疾病不甚了解,片面認定工作時發病會,有危險而不
予錄用,雖然連鎖咖啡店已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不過基層管理人員沒有具備防制就業歧
視的概念,而誤觸法規,陳業鑫局長說,實際上癲癇是種慢性疾病,規律生活及藥物控制
,加上避免某些特定引發因素,都能得到良好控制,臺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第72次會
議,針對信義區這一家星巴克連鎖咖啡店,因為求職者有癲癇的病史而不予錄用,經委員
會評議身心障礙就業歧視成立,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及同法第65條第1項暨臺北市政
府處理違反就業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第3點第1項,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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