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terrywin222 (好人無限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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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在公部門看到身心障礙者強勢的一面
時間Sat Sep 5 11:45:18 2009
※ 引述《smartlin2001 (妳讓我看見美麗的世界)》之銘言:
: 公部門在做事時經常都只考慮自己方便,並沒有真正為身障者著想,
: 這點很令人生氣,對於您的文章,我有幾點看法:
: 1.復康不能跨縣市本來就是很爛的規定,臺灣就這麼小,
: 隨便走都會跨縣市,很多人都住郊區而在大都市上班,
: 難道身障者沒這樣的權利嗎?
: 2.你說跨縣市的交通問題要自己解決,那我們要納稅養政府幹嘛?
: 請問現在有幾個縣市有捷運,有幾台公車有輪椅升降設備?
: 3.駕照和行照要同一人,原來視障者也可以考駕照,
: 還是視障者不能申請停車證?
: 請不要因為進了公部門,思考就變成本位主義而僵化了,
: 在做任何規定之前,先想想這樣的規定合不合理,
: 有沒有站在身障者的立場思考過,不要只是為了自己做事方便做出一些爛規定
針對您的意見,前兩點的確讓我覺得我的說法有欠思考,這部分我的確錯了。
但是您的第三點,我覺得您應該沒有看清楚。
我的文裡面是指同戶內的身障者或是"親屬"的駕行照要同一人,也就是說如果身障
者如果無法駕駛車輛而需要家屬協助開車的話,同戶籍內家屬是可以申請的,不一定
是要身障本人。我想您對我的文章的批評指教我十分的感激,但是有時候文章如果沒
全看完而斷章取義直接發表意見,我覺得對發文的人的也是一種不尊重吧?
我身為一個身障者,如果沒有站在身障者的立場做這份工作我可能立刻就會辭職了。
沒有進入公部門,我不知道說原來台灣所分類的身障者是這麼的廣。當我每次替前來
詢問的民眾解釋的時候,民眾也有認為不合理之處。但是不合理有時候不是規定不合
理,而是民眾對於這個東西無法讓他們得到滿意的答案就直接認定不合理。我在這裡
還是要說"身障者不一定是弱勢,但是當過份利用身障者的身份去要求超越一般人的
要求時,這反而是種強勢"。
不知道您是否有看過您所處在的縣市社會福利相關的網站去看過關於身障者福利的項
目,就我本人來看的確是還有不足的地方,但是這些是還有改善的空間。我相信台灣
既然都會產生一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在未來的日子裡一定還能夠將許多不合理
的地方加以改善。
在這裡還是感謝您有閱讀完我的文章,並針對我欠缺思考的部分加以批評指教,本人
十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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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82.28
1F:推 h210045:親屬駕駛的話,駕行照不必要同一人喔。但要同一戶籍 09/05 11:55
2F:推 h210045:但須只有在搭載身障者的狀態下才能使用停車證 09/05 11:57
3F:→ h210045:我有問過社會局,因本身無法取得駕照,問的比較詳細 09/05 11:58
4F:→ ttnneqfh:連"不是跨縣市"之事要鄉民提醒才曉得自己的想法有欠思考 09/06 02:31
5F:→ ttnneqfh:使我無法理解你所謂的"不合理有時候不是規定不合 09/06 02:31
6F:→ ttnneqfh:理,而是民眾對於這個東西無法讓他們得到滿意的答案就直 09/06 02:32
7F:→ ttnneqfh:接認定不合理"。 09/06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