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terrywin222 (好人无限回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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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在公部门看到身心障碍者强势的一面
时间Sat Sep 5 11:45:18 2009
※ 引述《smartlin2001 (你让我看见美丽的世界)》之铭言:
: 公部门在做事时经常都只考虑自己方便,并没有真正为身障者着想,
: 这点很令人生气,对於您的文章,我有几点看法:
: 1.复康不能跨县市本来就是很烂的规定,台湾就这麽小,
: 随便走都会跨县市,很多人都住郊区而在大都市上班,
: 难道身障者没这样的权利吗?
: 2.你说跨县市的交通问题要自己解决,那我们要纳税养政府干嘛?
: 请问现在有几个县市有捷运,有几台公车有轮椅升降设备?
: 3.驾照和行照要同一人,原来视障者也可以考驾照,
: 还是视障者不能申请停车证?
: 请不要因为进了公部门,思考就变成本位主义而僵化了,
: 在做任何规定之前,先想想这样的规定合不合理,
: 有没有站在身障者的立场思考过,不要只是为了自己做事方便做出一些烂规定
针对您的意见,前两点的确让我觉得我的说法有欠思考,这部分我的确错了。
但是您的第三点,我觉得您应该没有看清楚。
我的文里面是指同户内的身障者或是"亲属"的驾行照要同一人,也就是说如果身障
者如果无法驾驶车辆而需要家属协助开车的话,同户籍内家属是可以申请的,不一定
是要身障本人。我想您对我的文章的批评指教我十分的感激,但是有时候文章如果没
全看完而断章取义直接发表意见,我觉得对发文的人的也是一种不尊重吧?
我身为一个身障者,如果没有站在身障者的立场做这份工作我可能立刻就会辞职了。
没有进入公部门,我不知道说原来台湾所分类的身障者是这麽的广。当我每次替前来
询问的民众解释的时候,民众也有认为不合理之处。但是不合理有时候不是规定不合
理,而是民众对於这个东西无法让他们得到满意的答案就直接认定不合理。我在这里
还是要说"身障者不一定是弱势,但是当过份利用身障者的身份去要求超越一般人的
要求时,这反而是种强势"。
不知道您是否有看过您所处在的县市社会福利相关的网站去看过关於身障者福利的项
目,就我本人来看的确是还有不足的地方,但是这些是还有改善的空间。我相信台湾
既然都会产生一部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在未来的日子里一定还能够将许多不合理
的地方加以改善。
在这里还是感谢您有阅读完我的文章,并针对我欠缺思考的部分加以批评指教,本人
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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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182.28
1F:推 h210045:亲属驾驶的话,驾行照不必要同一人喔。但要同一户籍 09/05 11:55
2F:推 h210045:但须只有在搭载身障者的状态下才能使用停车证 09/05 11:57
3F:→ h210045:我有问过社会局,因本身无法取得驾照,问的比较详细 09/05 11:58
4F:→ ttnneqfh:连"不是跨县市"之事要乡民提醒才晓得自己的想法有欠思考 09/06 02:31
5F:→ ttnneqfh:使我无法理解你所谓的"不合理有时候不是规定不合 09/06 02:31
6F:→ ttnneqfh:理,而是民众对於这个东西无法让他们得到满意的答案就直 09/06 02:32
7F:→ ttnneqfh:接认定不合理"。 09/06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