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wako (我是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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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新聞] 美通過反歧視法案/飛美班機 不넠…
時間Sat May 16 01:56:45 2009
看到這個新聞
我有個經驗想要分享
我是脊髓損傷者,下半身癱瘓,平日都倚靠輪椅行動
因為之前曾經"獨自一人"搭ANA的飛機到日本東京玩
這樣的經驗讓我覺得很不錯 於是後來又安排了一次旅程到日本大阪
這一次配合旅行社機+酒的行程 我選擇了華航的飛機
當我帶著行李辦好CHECKIN 由機場人員服務帶我進到候機室後
後來華航的地面負責人(應該是吧)和座艙長來和我說
他們的規定裡 因為我無法站立行走(意思好像是我是屬於無能力者)
不允許我"獨自一人"搭飛機
說我必須要取消這次的旅程時 問我有沒有人可以來接我
當下我很生氣
因為他們憑什麼決定不讓我去?
這趟旅程對我來說很重要 我規劃了很久
而且我也已經先訂好飯店、戲票等等的東西
不說錢,這趟旅程對我的意義很重要
這東西航空公司賠得起嗎!「取消旅程」這句話他們說得可真輕鬆
我很少在人面前真的擺起臉色
就算是我再怎麼不喜歡
我也最多不太表現情緒或是尷尬之類的吧
可是這次我真的很怒 我覺得真的很受辱
華航的網站上寫3個月~12歲的兒童可以單獨旅行
甚至3個月~5歲的還可以加派空姐照顧
那意思是我比一個三個月大的嬰兒還不如嗎?
當時我很努力讓自己理性,不過講著講著眼眶都含淚了
華航網站上的規定是這樣寫的
下列人員搭機時必須要有陪伴同行
1. 使用擔架旅客(STCR passengers),使用輪椅之重病者(WCHC passengers),精神衰弱
病患(Mentally impaired passengers),精神病患(Mentally ill passengers)及疾病患
者(MEDA case passengers).是必須要有陪行者。
2. 陪行者必須具有能力及體力協助病患。可協助病患如廁、逃生及登機下機。須全程陪
同。須熟悉病患病情並可提供相關協助。
我的狀況被他們稱作是WCHC旅客
但其實我只是無法站立行走 我仍可以在靠自己移動到位子上 上洗手間也不是問題
我知道機內輪椅可以讓我進到走道 順利移位
當我決定了這趟旅程,我一定是經過各方面的準備
我比他們更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否能夠應付
如果因為這樣出不去,我不服
我向他們解釋我之前搭ANA飛機的經驗
腦中也同時閃過很多想法:
萬一真的要不能上飛機怎麼辦?
我要怎樣才能趕緊再找一張機票去日本?
我要怎麼聯絡在日本當地的朋友?
華航說這是規定
說要是遇到緊急狀況 空服員無法幫我一個人
那為什麼日本的航空公司不需要這種規定?
是華航比較危險還是比較差?
還是說法律真的有這規定但別家航空公司都不遵守?
這我真的不懂 我只是感覺到被羞辱
當時旁邊有一位早到的太太一直從頭聽到尾 就說了一句:不然我來幫她好了
但很快地被那兩個人拒絕 我當然知道這不是她的事情 但還是很謝謝她
後來我忘了那兩個人是怎麼離開的 總之他們應該是去討論到底要怎麼樣吧
再然後 登機的時間到了
搭同班機的旅客陸續到達、開始登機
本來應該是最早上飛機的我被留到了最後
最後他們來了 好像是說機長同意還是怎麼樣 終於要讓我登機了
座艙長和空服員一樣用他們「熱情專業」的聲音和服務來幫我
但我卻沒有很開心
回程時 在日本機場也遇到了一樣的事情
但是很奇妙的是
出來阻止我的是華航的工作人員(日本人)
但在一旁服務我的機場人員一副很疑惑的模樣
他不懂為什麼我會被拒絕
或許是因為日本那邊沒有航空公司這樣規定吧
(至少我搭過的ANA沒有)
在登機前 我被要求填了一張免責同意書
他們的人員請來一位他們似乎很熟悉的常客 說是要在飛機上幫我
當作是我的陪同人員
不過我始終沒有需要這位陪同人員的協助 因為真的不用
本來一趟開心的旅程 開始與結束都是這麼的不愉快
我一點都不覺得能夠快速通關有什麼好
※ 編輯: miwako 來自: 114.44.19.4 (05/16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