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
看板DigiCurrency
標題Re: [新聞] ICO發行涉違法吸金 顧立雄:金管會已移送
時間Tue Oct 23 21:43:20 2018
不要外行充內行啦!
ICO涉及的是有價證券公開發行的問題,依法要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
第22 條
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除政府債券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外 ,非向主管機
關申報生效後,不得為之。
跟違法吸金是非銀行不得對外吸收存款根本是二回事,構成要件完全不同,你就別在那邊
雞同鴨講,誤導大眾了。
第 29 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 眾財產或辦理
國內外匯兌業務。
堂堂一個數位貨幣版主連法源依據都搞不清楚,胡扯一通,就別在那丟人現眼了好嗎?
※ 引述《DarkerDuck (達克鴨)》之銘言:
: 我在這邊先跟除了treasurehill以外的所有人道歉
: 因為我好像真的沒有一篇文章說明ICO和一般加密貨幣有什麼不同
: 天真的以為這麼簡單的事情應該大家應該都心知肚明。
: 剛好這邊就有機會來說明一下
: https://goo.gl/aqL18t
: ICO: Initial Coin Offering 首次代幣發行
: 它是一種 融資 方式
: 跟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首次公開募股) 其實很像
: 都是基於對於一群人或組織、公司的信任,把手上的資產拿去換代幣
: ICO甚至玩得更兇,不用開公司,不用跟政府申請,連真名都不用給人知道。
: 也不用遵從所有金融監管的法規,不用公開任何實際公司的會計報表。
: 透過ERC-20代幣的方式,一個普通的資訊人就可以十分鐘發行自己的代幣圈錢。
: 再配合一些有頭有臉的人幫忙宣傳寫白皮書,那真的是割韭菜割到手痠(笑)。
: 這也就是為什麼版規16會嚴格限制ICO的介紹,因為上面太多垃圾專案在騙錢。
: 也就是 吸金 啦
: 那BTC或是ETH是ICO嗎?
: 因為許多ICO本來就是公開融資行為,所以美國已經認定適用於證券法規
: https://goo.gl/sfYyCG 不然這種無監管吸金方式會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
: BTC或是ETH這種金流用加密貨幣是否是ICO?
: 這問題當然就要問一下主管證券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 https://www.blocktempo.com/sec-jay-clayton-cnbc-interview/
: https://www.blocktempo.com/sec-director-says-ether-is-not-a-security/
: Jay Clayton:分散式帳本技術有很好的前景,可以改善不只在於金融領域,還有更多
產
: 業都將受益。
: 目前有兩個區域已經被這種技術所革命,其中,加密貨幣,是一種主流法定貨幣(如美
金
: 、日圓、歐元)的替代貨幣。這種貨幣,並不是證券。
: 重點都幫大家畫好了,加密貨幣這種替代貨幣,並不是 證券
: 當然就更不可能是ICO,實際上ICO這個詞是ETH流行後才出現的。
: BTC被發明出來時,根本沒有ICO這種東西。
: https://www.blocktempo.com/utility-security-tokens-sto-development/
: 按照SEC自己的公開定義,加密資產可分兩類:
: 1.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s)是資產支持的代幣,通常相當於現實世界的資產。
: 2.功能型代幣(Utility Tokens)是區塊鏈項目中的功能性資產,其生態系統的價值基
於
: 更抽象的術語。
: 像是BTC就是金流應用的功能性代幣、ETH則是智能合約應用的功能性代幣。
: 連顧立雄自己都搞清楚了:
: 顧立雄會中受訪表示,ICO是否構成證交法的有價證券,這要個案認定,ICO具有價證券
性
: 質通常具有2個特徵,包括投資性、流通性。是經過第三者努力來獲取利潤,這就叫投
資
: 性質;而投資產生的憑證,具有一定流通性,有這2特徵,就可能具有有價證券的性質
,
: 美國證期會也是這樣定義。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22/1287326.htm
: 而在台灣的央行也創了一個詞叫做虛擬通貨,專門指稱BTC, BCH, ETH, 這種金流型代
幣
: 以上就是關於ICO和證券型代幣的最新定義。
: 基本上我支持言論自由,所以就算是我不認同的言論,我一樣都是尊重保留。
: 但若是故意用誇大不實的言論,誤導視聽,則採到我的底線。將會依版規十從嚴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7.19.24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DigiCurrency/M.1540302206.A.05C.html
1F:噓 DarkerDuck: 掰~~ 10/23 21:43
堂堂一個版主作到這樣實在很可悲
如果不懂法律,煩請請教專家,就別在那邊野人獻曝了。連有價證券的公開發行跟違法吸
金都分不清,還想誤導別人?
※ 編輯: treasurehill (175.97.19.247), 10/23/2018 21:49:28
2F:噓 DarkerDuck: ICO發行涉違法吸金,所以標題就是錯的啊10/23 21:47
3F:噓 DarkerDuck: 我講的是大眾認定的吸金行為,又沒要跟你翻法條辯論 10/23 21:48
4F:噓 DarkerDuck: 就算我去查法條也是這樣寫:10/23 21:49
5F:噓 DarkerDuck: 銀行法第29-1條規定10/23 21:49
6F:噓 DarkerDuck: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10/23 21:50
7F:噓 DarkerDuck: 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 10/23 21:50
8F:噓 DarkerDuck: 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者10/23 21:50
我說你中文理解能力有問題?
顧立雄說,對虛擬通貨ICO的管理,要區分「發行面和平台交易面」。他說,若買的虛擬
通貨可能承諾到吸金行為,就會涉及到吸金或詐欺,但若單純是交易或代購代售的虛擬通
貨平台,目前只有洗錢防制的問題。他解釋,若ICO發行公司具有有價證券性質,就涉及
證交法,要特別核准,但若涉及違法吸金,與刑事相關,就須偵辦。
※ 編輯: treasurehill (175.97.19.247), 10/23/2018 21:51:19
9F:噓 DarkerDuck: =======以收受存款論===============================10/23 21:51
不要跳針了,人家顧主委講的很清楚了
1.違法吸金
2.有價證券公開發行
3.洗錢防制
三個問題一個一個檢視,你就別在那和稀泥了好嗎?
10F:噓 DarkerDuck: 為什麼我翻的法條是這樣寫? 平行時空?????10/23 21:51
樓上看不懂中文?
顧主委說三個法律都有適用,你是聽不懂嗎?
11F:→ jixian: 不知不覺就出桶了10/23 21:55
12F:噓 balancemask: 請大家小心字詞使用 詳情請google10/23 21:58
我幫您畫重點啦!!
,就會涉及到1.吸金或詐欺,但若單純是交易或代購代售的虛擬通貨平台,目前只有2.洗
錢防制的問題。他解釋,若ICO發行公司具有有價證券性質,就涉及3證交法,要特別核准
,但若涉及違法吸金,與刑事相關,就須偵辦。
人家顧主委明明說的是三個法規都有適用,怎麼一堆人還在鬼打牆?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7.224.196), 10/23/2018 22:02:54
13F:→ Warez: 給你一個觀念,任何牽扯利益的只要政府拿的到你的錢就是所 10/23 22:09
14F:→ Warez: 謂合法,抽不到你的錢的都是被講成違法。 10/23 22:09
15F:噓 darkdixen: 沒事兒沒事兒 咱們六個月後再見 10/23 22:14
16F:噓 camellala: 有沒有treasurehill一出水桶就崩潰的八卦啊? 10/24 00:44
17F:→ jackshyu: 不忍 10/24 02:00
18F:推 canlest: 這應該是人工智慧吧 跳針有恆心 水桶復水桶 10/24 02:55
19F:推 rmp4rmp4bear: Ico跟虛擬通貨 不 一 樣 10/24 06:04
20F:→ rmp4rmp4bear: 虛擬通貨賣錢跟我種的瓜要賣錢是一樣道理 10/24 06:05
21F:→ rmp4rmp4bear: ICO則是代幣發行 沒有價值的東西也可以跟你賣錢 你 10/24 06:07
22F:→ rmp4rmp4bear: 的問題是不是卡在這裡? 10/24 06:07
23F:→ rmp4rmp4bear: 1. 虛擬通貨由市場定價,因此沒有吸金問題 10/24 06:10
24F:→ rmp4rmp4bear: 2. 虛擬通貨是區塊鍊系統的電子證書,非有價證券 10/24 06:12
25F:→ rmp4rmp4bear: 3. 因此只有在兌付或販售成法幣這方面有洗錢防制問 10/24 06:13
26F:→ rmp4rmp4bear: 題 10/24 06:13
27F:→ rmp4rmp4bear: 1. ICO因為就算沒有任何的實質公司股份或資產或專 10/24 06:17
28F:→ rmp4rmp4bear: 案也能藉由區塊鍊系統發行虛擬代幣(ico),因此有很 10/24 06:17
29F:→ rmp4rmp4bear: 大機會被利用來吸金,其實版主上一篇回文有說了 10/24 06:17
30F:→ rmp4rmp4bear: 2. 3. 就不需多提了;另外有檢舉才有立案調查這點 10/24 06:19
31F:→ rmp4rmp4bear: 請注意 10/24 06:19
32F:→ rmp4rmp4bear: 希望樓主能明鑑虛擬通貨跟ico雖然都是基於區塊鍊技 10/24 06:20
33F:→ rmp4rmp4bear: 術,應用上卻有本質上的不同 10/24 06:20
34F:→ greg7575: 你去查他的文就知道。不用跟他多講。他法律人 10/24 10:15
35F:噓 shianghe: ICO本來就屬企業籌資,一堆吸金完就跑,不懂別出來丟臉 10/24 10:41
36F:推 mithuang: 這麼簡單他一定懂啦,他應該是在釣魚罷了 10/24 11:13
37F:推 DarkerDuck: 我爬了一下他的文章,他絕對是在裝傻硬ㄠ啦 10/24 14:08
38F:推 DarkerDuck: 他可能在訓練法律人的基本功吧,順便釣個魚 10/24 14:09
39F:推 camellala: 同意樓上,當心訟棍 10/24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