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easurehill (宝藏岩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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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ICO发行涉违法吸金 顾立雄:金管会已移送
时间Tue Oct 23 21:43:20 2018
不要外行充内行啦!
ICO涉及的是有价证券公开发行的问题,依法要经过主管机关的核准。
第22 条
有价证券之募集及发行,除政府债券或经主管机关核定之其他有价证券外 ,非向主管机
关申报生效後,不得为之。
跟违法吸金是非银行不得对外吸收存款根本是二回事,构成要件完全不同,你就别在那边
鸡同鸭讲,误导大众了。
第 29 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非银行不得经营收受存款、受托经理信托资金、公 众财产或办理
国内外汇兑业务。
堂堂一个数位货币版主连法源依据都搞不清楚,胡扯一通,就别在那丢人现眼了好吗?
※ 引述《DarkerDuck (达克鸭)》之铭言:
: 我在这边先跟除了treasurehill以外的所有人道歉
: 因为我好像真的没有一篇文章说明ICO和一般加密货币有什麽不同
: 天真的以为这麽简单的事情应该大家应该都心知肚明。
: 刚好这边就有机会来说明一下
: https://goo.gl/aqL18t
: ICO: Initial Coin Offering 首次代币发行
: 它是一种 融资 方式
: 跟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首次公开募股) 其实很像
: 都是基於对於一群人或组织、公司的信任,把手上的资产拿去换代币
: ICO甚至玩得更凶,不用开公司,不用跟政府申请,连真名都不用给人知道。
: 也不用遵从所有金融监管的法规,不用公开任何实际公司的会计报表。
: 透过ERC-20代币的方式,一个普通的资讯人就可以十分钟发行自己的代币圈钱。
: 再配合一些有头有脸的人帮忙宣传写白皮书,那真的是割韭菜割到手酸(笑)。
: 这也就是为什麽版规16会严格限制ICO的介绍,因为上面太多垃圾专案在骗钱。
: 也就是 吸金 啦
: 那BTC或是ETH是ICO吗?
: 因为许多ICO本来就是公开融资行为,所以美国已经认定适用於证券法规
: https://goo.gl/sfYyCG 不然这种无监管吸金方式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
: BTC或是ETH这种金流用加密货币是否是ICO?
: 这问题当然就要问一下主管证券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https://www.blocktempo.com/sec-jay-clayton-cnbc-interview/
: https://www.blocktempo.com/sec-director-says-ether-is-not-a-security/
: Jay Clayton:分散式帐本技术有很好的前景,可以改善不只在於金融领域,还有更多
产
: 业都将受益。
: 目前有两个区域已经被这种技术所革命,其中,加密货币,是一种主流法定货币(如美
金
: 、日圆、欧元)的替代货币。这种货币,并不是证券。
: 重点都帮大家画好了,加密货币这种替代货币,并不是 证券
: 当然就更不可能是ICO,实际上ICO这个词是ETH流行後才出现的。
: BTC被发明出来时,根本没有ICO这种东西。
: https://www.blocktempo.com/utility-security-tokens-sto-development/
: 按照SEC自己的公开定义,加密资产可分两类:
: 1.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s)是资产支持的代币,通常相当於现实世界的资产。
: 2.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s)是区块链项目中的功能性资产,其生态系统的价值基
於
: 更抽象的术语。
: 像是BTC就是金流应用的功能性代币、ETH则是智能合约应用的功能性代币。
: 连顾立雄自己都搞清楚了:
: 顾立雄会中受访表示,ICO是否构成证交法的有价证券,这要个案认定,ICO具有价证券
性
: 质通常具有2个特徵,包括投资性、流通性。是经过第三者努力来获取利润,这就叫投
资
: 性质;而投资产生的凭证,具有一定流通性,有这2特徵,就可能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
,
: 美国证期会也是这样定义。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022/1287326.htm
: 而在台湾的央行也创了一个词叫做虚拟通货,专门指称BTC, BCH, ETH, 这种金流型代
币
: 以上就是关於ICO和证券型代币的最新定义。
: 基本上我支持言论自由,所以就算是我不认同的言论,我一样都是尊重保留。
: 但若是故意用夸大不实的言论,误导视听,则采到我的底线。将会依版规十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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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75.97.19.24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DigiCurrency/M.1540302206.A.05C.html
1F:嘘 DarkerDuck: 掰~~ 10/23 21:43
堂堂一个版主作到这样实在很可悲
如果不懂法律,烦请请教专家,就别在那边野人献曝了。连有价证券的公开发行跟违法吸
金都分不清,还想误导别人?
※ 编辑: treasurehill (175.97.19.247), 10/23/2018 21:49:28
2F:嘘 DarkerDuck: ICO发行涉违法吸金,所以标题就是错的啊10/23 21:47
3F:嘘 DarkerDuck: 我讲的是大众认定的吸金行为,又没要跟你翻法条辩论 10/23 21:48
4F:嘘 DarkerDuck: 就算我去查法条也是这样写:10/23 21:49
5F:嘘 DarkerDuck: 银行法第29-1条规定10/23 21:49
6F:嘘 DarkerDuck: 以借款、收受投资、使加入为股东或其他名义,向多数人10/23 21:50
7F:嘘 DarkerDuck: 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项或吸收资金,而约定或给付与 10/23 21:50
8F:嘘 DarkerDuck: 本金显不相当之红利、利息、股息或其他报酬者10/23 21:50
我说你中文理解能力有问题?
顾立雄说,对虚拟通货ICO的管理,要区分「发行面和平台交易面」。他说,若买的虚拟
通货可能承诺到吸金行为,就会涉及到吸金或诈欺,但若单纯是交易或代购代售的虚拟通
货平台,目前只有洗钱防制的问题。他解释,若ICO发行公司具有有价证券性质,就涉及
证交法,要特别核准,但若涉及违法吸金,与刑事相关,就须侦办。
※ 编辑: treasurehill (175.97.19.247), 10/23/2018 21:51:19
9F:嘘 DarkerDuck: =======以收受存款论===============================10/23 21:51
不要跳针了,人家顾主委讲的很清楚了
1.违法吸金
2.有价证券公开发行
3.洗钱防制
三个问题一个一个检视,你就别在那和稀泥了好吗?
10F:嘘 DarkerDuck: 为什麽我翻的法条是这样写? 平行时空?????10/23 21:51
楼上看不懂中文?
顾主委说三个法律都有适用,你是听不懂吗?
11F:→ jixian: 不知不觉就出桶了10/23 21:55
12F:嘘 balancemask: 请大家小心字词使用 详情请google10/23 21:58
我帮您画重点啦!!
,就会涉及到1.吸金或诈欺,但若单纯是交易或代购代售的虚拟通货平台,目前只有2.洗
钱防制的问题。他解释,若ICO发行公司具有有价证券性质,就涉及3证交法,要特别核准
,但若涉及违法吸金,与刑事相关,就须侦办。
人家顾主委明明说的是三个法规都有适用,怎麽一堆人还在鬼打墙?
※ 编辑: treasurehill (49.217.224.196), 10/23/2018 22:02:54
13F:→ Warez: 给你一个观念,任何牵扯利益的只要政府拿的到你的钱就是所 10/23 22:09
14F:→ Warez: 谓合法,抽不到你的钱的都是被讲成违法。 10/23 22:09
15F:嘘 darkdixen: 没事儿没事儿 咱们六个月後再见 10/23 22:14
16F:嘘 camellala: 有没有treasurehill一出水桶就崩溃的八卦啊? 10/24 00:44
17F:→ jackshyu: 不忍 10/24 02:00
18F:推 canlest: 这应该是人工智慧吧 跳针有恒心 水桶复水桶 10/24 02:55
19F:推 rmp4rmp4bear: Ico跟虚拟通货 不 一 样 10/24 06:04
20F:→ rmp4rmp4bear: 虚拟通货卖钱跟我种的瓜要卖钱是一样道理 10/24 06:05
21F:→ rmp4rmp4bear: ICO则是代币发行 没有价值的东西也可以跟你卖钱 你 10/24 06:07
22F:→ rmp4rmp4bear: 的问题是不是卡在这里? 10/24 06:07
23F:→ rmp4rmp4bear: 1. 虚拟通货由市场定价,因此没有吸金问题 10/24 06:10
24F:→ rmp4rmp4bear: 2. 虚拟通货是区块链系统的电子证书,非有价证券 10/24 06:12
25F:→ rmp4rmp4bear: 3. 因此只有在兑付或贩售成法币这方面有洗钱防制问 10/24 06:13
26F:→ rmp4rmp4bear: 题 10/24 06:13
27F:→ rmp4rmp4bear: 1. ICO因为就算没有任何的实质公司股份或资产或专 10/24 06:17
28F:→ rmp4rmp4bear: 案也能藉由区块链系统发行虚拟代币(ico),因此有很 10/24 06:17
29F:→ rmp4rmp4bear: 大机会被利用来吸金,其实版主上一篇回文有说了 10/24 06:17
30F:→ rmp4rmp4bear: 2. 3. 就不需多提了;另外有检举才有立案调查这点 10/24 06:19
31F:→ rmp4rmp4bear: 请注意 10/24 06:19
32F:→ rmp4rmp4bear: 希望楼主能明监虚拟通货跟ico虽然都是基於区块链技 10/24 06:20
33F:→ rmp4rmp4bear: 术,应用上却有本质上的不同 10/24 06:20
34F:→ greg7575: 你去查他的文就知道。不用跟他多讲。他法律人 10/24 10:15
35F:嘘 shianghe: ICO本来就属企业筹资,一堆吸金完就跑,不懂别出来丢脸 10/24 10:41
36F:推 mithuang: 这麽简单他一定懂啦,他应该是在钓鱼罢了 10/24 11:13
37F:推 DarkerDuck: 我爬了一下他的文章,他绝对是在装傻硬ㄠ啦 10/24 14:08
38F:推 DarkerDuck: 他可能在训练法律人的基本功吧,顺便钓个鱼 10/24 14:09
39F:推 camellala: 同意楼上,当心讼棍 10/24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