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mrock (~~黃金兄弟象~~)
看板Dietician
標題Re: [無言] 非營養師號稱營養師 該由哪個單位管理?
時間Thu Aug 16 09:07:14 2012
就是 我寄信去檢舉了 回覆如下:
對於您的提問 【檢舉-無營養師職照者】回復如下:
台端 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您提出之疑問,答覆如下:
1.經查旨揭賴小姐所經營之部落格「Sara的食食課課」,述及其學經歷確實為美國NTA認
證自然醫學營養治療師,且未涉使用營養師名稱之情事,並未違反營養師法第五條之規定
。
2.任何於節目或書籍著作中,教導觀眾菜單設計或分享個人飲食營養觀念等情事,未自稱
為營養師,且未對一般民眾進行營養諮詢及飲食計畫等涉及營養師業務之情事,就我國營
養師法之管轄權限,並未違反相關法規。而民眾對於媒體或書籍所提供之資訊,自有權利
抉擇是否採納;在未違反相關法規前提下,衛生機關並無權限干涉個人之言論自由。
3.另所提101年7月12日,於中天綜合台─「大學生了沒」節目中,旨揭賴小姐涉有違反營
養師法第五條之規定乙節,本署已函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協助提供當天之節目側錄影帶
,待後續衛生機關調查結果,如該節目及旨揭賴小姐確有違反營養師法相關規定,將另行
妥處,並會輔導該電視台自主管理,保障觀眾之權益。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
健康、快樂!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敬復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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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90.200
2F:→ GauYi:如果附上這個網頁應該就會精彩多了 08/16 09:23
3F:推 EDaDaDaDaDa:他原本稱自己為另類營養師 已經改過了... 08/16 09:47
4F:→ w20399:感覺是他們懶的管~因為沒搶他們的飯碗 08/16 12:44
5F:推 chi52545856:好笑 換個名稱就不違法 那我們稱做食療醫師開業可不? 08/16 16:17
6F:→ wwbbrlegk:玩文字遊戲罰不到很正常 08/16 20:52
7F:推 kywal249:可能可以改投藥政處或醫事處看看,營養師屬醫事人員 08/16 21:25
8F:推 icehawk:官腔的回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果然是官 08/17 00:12
9F:推 linmuhsiang:唉....營養師 08/19 00:11
10F:→ shamrock:當初是有附她的部落格的~但 就是這種官式回應~沒人要理~ 08/21 10:18
11F:推 pig0210:現在一堆人知道會觸犯[營養師法],都自稱[營養管理師]還是 08/24 21:32
12F:→ pig0210:[營養保健師]...等等,讓民眾誤以為當事人就是"營養師"... 08/24 21:33
13F:→ pig0210:其實卻不是!...而且觀念也令人汗顏 08/24 21:33
14F:→ pig0210:畢竟飲食衛教,並沒有侷限在非得營養師來做 08/24 21:35
15F:→ pig0210:很多人玩文字遊戲,鑽法律漏洞,真的也拿這種沒辦法 08/24 21:36
16F:→ evilseed1022:內心只默默的湧現出髒話,那我們這些有照的營養師 08/27 21:30
17F:→ evilseed1022:乾脆昧著良心去賺錢不就好了,地下電台賣藥多好賺阿 08/27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