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mrock (~~黄金兄弟象~~)
看板Dietician
标题Re: [无言] 非营养师号称营养师 该由哪个单位管理?
时间Thu Aug 16 09:07:14 2012
就是 我寄信去检举了 回覆如下:
对於您的提问 【检举-无营养师职照者】回复如下:
台端 您好:
所传邮件,业已收悉。您提出之疑问,答覆如下:
1.经查旨揭赖小姐所经营之部落格「Sara的食食课课」,述及其学经历确实为美国NTA认
证自然医学营养治疗师,且未涉使用营养师名称之情事,并未违反营养师法第五条之规定
。
2.任何於节目或书籍着作中,教导观众菜单设计或分享个人饮食营养观念等情事,未自称
为营养师,且未对一般民众进行营养谘询及饮食计画等涉及营养师业务之情事,就我国营
养师法之管辖权限,并未违反相关法规。而民众对於媒体或书籍所提供之资讯,自有权利
抉择是否采纳;在未违反相关法规前提下,卫生机关并无权限干涉个人之言论自由。
3.另所提101年7月12日,於中天综合台─「大学生了没」节目中,旨揭赖小姐涉有违反营
养师法第五条之规定乙节,本署已函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协助提供当天之节目侧录影带
,待後续卫生机关调查结果,如该节目及旨揭赖小姐确有违反营养师法相关规定,将另行
妥处,并会辅导该电视台自主管理,保障观众之权益。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
健康、快乐!
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 敬复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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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92.192.90.200
2F:→ GauYi:如果附上这个网页应该就会精彩多了 08/16 09:23
3F:推 EDaDaDaDaDa:他原本称自己为另类营养师 已经改过了... 08/16 09:47
4F:→ w20399:感觉是他们懒的管~因为没抢他们的饭碗 08/16 12:44
5F:推 chi52545856:好笑 换个名称就不违法 那我们称做食疗医师开业可不? 08/16 16:17
6F:→ wwbbrlegk:玩文字游戏罚不到很正常 08/16 20:52
7F:推 kywal249:可能可以改投药政处或医事处看看,营养师属医事人员 08/16 21:25
8F:推 icehawk:官腔的回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果然是官 08/17 00:12
9F:推 linmuhsiang:唉....营养师 08/19 00:11
10F:→ shamrock:当初是有附她的部落格的~但 就是这种官式回应~没人要理~ 08/21 10:18
11F:推 pig0210:现在一堆人知道会触犯[营养师法],都自称[营养管理师]还是 08/24 21:32
12F:→ pig0210:[营养保健师]...等等,让民众误以为当事人就是"营养师"... 08/24 21:33
13F:→ pig0210:其实却不是!...而且观念也令人汗颜 08/24 21:33
14F:→ pig0210:毕竟饮食卫教,并没有局限在非得营养师来做 08/24 21:35
15F:→ pig0210:很多人玩文字游戏,钻法律漏洞,真的也拿这种没办法 08/24 21:36
16F:→ evilseed1022:内心只默默的涌现出脏话,那我们这些有照的营养师 08/27 21:30
17F:→ evilseed1022:乾脆昧着良心去赚钱不就好了,地下电台卖药多好赚阿 08/27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