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ntseiya3 (元人)
看板Detective
標題Re: [問題] 關於加珈出的金田一探案
時間Wed Oct 5 10:04:35 2005
※ 引述《MikaHakkinen (丟臉可恥跌股出醜去死好꘩》之銘言:
: ※ 引述《saintseiya3 (元人)》之銘言:
: : 至於翻譯,如果要說有問題,也就幾個人名吧,什麼「本戴因」(Van Dine)啊、
: : 「愛啦咧」(Ellery)的,稍微想一下就知道是誰,但仍然覺得很鳥。
: 哈哈!這種翻譯就不要太計較了,林敏生當初翻譯林白推理之最的時候,也把
: 范達因的《格林家殺人事件》翻成「綠色家屋殺人事件」啊,我看到時還楞了一下
: XDDDDD
說的是呀,總不可能珈佳在出書以前還去跟臉譜拜碼頭吧?(爆)
「請問一下,你們那個バン ダイン是怎麼翻的呢?」
畢竟那只是《本陣殺人事件》在講密室推理的一段前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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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翻譯有兩種情形讓人吐奶,一種是忠實照翻。好像《色情電影謀殺案》,日文版
譯作《青的殺人》。喂--!這有什麼關係呀?blue movie本來就是暗喻色情片吧,跟
顏色有什麼關係?那西班牙文版,El asesino de pelicula verde怎麼辦?難道西班牙
人認為是《綠色影片殺人事件》嗎?
(註:西班牙文是我自己翻的;而西班牙文的色情通常以綠色verde做暗喻。)
另外一種更深了,直接取意創招。譬如說David Copperfield,記得嗎?《塊肉餘生錄》
Great Expectation,《孤星血淚》;Oliver Twister,《孤雛淚》。從頭到尾淚呀淚,
還沒看書我就先飆淚。到底Dickens的小說真有那麼悲情嗎?
對我來講,翻譯有一個很重要的意義,是回溯原文書名。如果意義差太多,會造成讀者
不便的。但是完全照字面翻也是恐怖,好像克莉絲蒂我最愛拿來開玩笑的一本,
The Big Four,中文直譯叫做《大四》--這樣翻譯最好有人會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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