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baby (夢硯)
看板Debate
標題今天上政治學的時候
時間Tue Nov 8 20:30:28 2005
不是上到民主政治嗎?
當老師提到人民的基本權應規定在憲法中時,
23條莫名的出現在我腦中,
等等又說到,但在某些狀況下,
那些權利是可以被限制甚至剝奪的,
釋憲476就閃亮亮的出場啦!
是說老師沒用那個例子啦!
他舉了毀謗名譽的例子。
後來說到民主國家的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要去滿足民意時,
我突然想到昨天財管提出有關法意的論點,
他們質疑為什麼國家應該順著民意去改變政策,
他們舉出哥倫比亞的例子,
因為全國人民贊成,政府就該同意販毒嗎?
星期天好像有問震浩學長類似的問題,
不過我是問,難道台灣人民想獨立,台灣就要獨立嗎?
學長是回答說,
政府要衡量政策的好壞,而非一昧接受。
這樣的拆解可以嗎?
這次裁判講評好少.....
害我也搞不清楚我們到底是哪個點輸掉。
像是應報的點啊,
他們說他們那份資料已經排除了很多變因,
可不可以質疑意外狀況的發生,
例如恐怖攻擊或大海嘯應該也會影響到犯罪率吧!
是說上述兩個是我後來才想到了。
誤判方面,美國司法制度我們也沒有質疑,
應該提一下制度不同的問題,
陪審團制度的缺失。
這點在之前他們跟法律的攻防中我有看到,
法律提出陪審團的專業度不如法官,
但他們說陪審團也是經過挑選過的,
專業不會輸太多。
而且可以避免掉太個人的情感因素。
這要怎麼回比較好?
該不會只有我一個腦中還在跑昨天攻防應該怎麼樣比較適當的吧?
聽說是3比2輸掉的,
雖說沒資料是一大弱點,
但我覺得財管昨天比較利益時,
並沒有強調出他們利益比我們好多少。
而且當他們質疑我們為什麼認為社會大眾希望犯人死時,
真的很難回答,
這是很抽象的東西啊!
以上,因為檢討會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召開,
怕到時我已忘得一乾二淨,
先po在板上,
很閒的人請幫忙解答一下吧!
是說.......
我們一定要有慶功宴哦!
而且慶功宴應該可以再騙......不,是招募到ㄧ些人加入系辯。
大家一起討論的感覺很棒的,
以後閒著也可以來打打友誼賽啊!
(e.g.歐巴桑盃XDDDD)
啊,小民學長我對不起你,
據我們班好幾位人士表示,
聽我們在討論你的時候,
下意識的以為我們口中的小民學長是個
"矮矮胖胖嘴又賤的學長"
XDDDDDDDD
經過我們解釋後,
大家已經誤會冰釋。
老哥你的人氣應該會回升一點。
巧蕙學姊,
珮如5分鐘前告訴我她這邊有一疊書,
明天拿過去給你吧。
請告訴我你方便的時間。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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