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988325 (十一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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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買房租給學生 明年起課營業稅
時間Thu Nov 6 10:44:43 200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joanabc (寒夜)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買房租給學生 明年起課營業稅
時間: Thu Nov 6 10:07:37 2008
更新日期:2008/11/06 04:34 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昨天發布解釋令,個人出租建物有營業行為,從明年起要做營業登記,並課營業稅
、營所稅。財政部自從公布個人從事賣屋很多,有營利行為,要課營業稅之後,接獲很多
檢舉,有很多個人以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從事營利行為,也應該課營業稅。
財政部函詢各地區國稅局,經5區局回報研議後,昨天發布釋令,規定自98年1月1日起,個
人出租建物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否則應依所得稅法第
14條規定,按租賃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
一、 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含設置有形之營業場所或設置網站)。
二、 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營業登記)。
三、 僱用人員協助處理房屋出租事宜。
財政部表示,個人以自有少數空置房屋出租,收取租金收入,一般不會有設置店面、辦公
處所或招牌等情形,也不會僱用員工來經營。換句話說,如果個人利用設置店面、辦公處
所、招牌,或僱用人員來經營出租建物業務,與一般個人出租餘屋行為已有不同,實屬一
種營利行為,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不過考量部分經營出租建物之個人,原來就自行申報租賃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因
此,原來已經課徵綜合所得稅確定者,不會因為該項釋令發布而有所變動,相對而言,原
來已經被課徵營業稅確定的,也不會有所更動,這是基於安定性的考慮。
如果符合上述3項客觀且明確的要件規定,應自行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例如,大學附近
很多名為「學苑」的租屋,就是營業行為,應辦理營業登記,並自98年1月1日起申報繳納
營業稅。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6/4/18y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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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47.24
1F:推 rockbitch:那租房可以報稅嗎XD 11/06 10:08
2F:推 fegat:房東:下個月房租漲500 11/06 10:08
3F:→ Literature2:只能大推二樓 11/06 10:09
4F:推 hjshief:房租本來就能報稅 不過若沒先告訴房東 那他變逃漏稅XD 11/06 10:10
5F:推 lats:營業稅可以轉嫁哦~啾咪~^.< 11/06 10:10
6F:推 tngtng:這種房東根本連沒公證也不准房客報抵稅 要怎麼收到營業稅 11/06 10:11
7F:推 nekoichi:又一個討人厭的條款... 11/06 10:11
8F:推 creepy:房客要哭哭了... 11/06 10:11
9F:推 marchthirty:推二樓!! 11/06 10:11
10F:→ tngtng:通常租房就會先問了吧要報稅 房東要嘛加錢或乾脆不租 11/06 10:12
11F:→ abian:又要轉嫁給學生了 ..╮(﹋﹏﹌)╭.. 11/06 10:12
12F:→ MachineGun:房東漲價 就檢舉看看他有沒有逃漏稅 然後搬家吧 11/06 10:12
13F:推 rockbitch:那我今天去問我房東存什麼心XDDD 11/06 10:12
14F:推 daleleu:十八除二把刀: 快來看我寫的"樓下的房客" 11/06 10:13
15F:推 darksaber:真要課稅,學校附近那種上百戶的包租公恐怕會血流成河 11/06 10:13
16F:推 lats:樓上你問了會加租金哦~ 11/06 10:13
17F:→ tngtng:話說大學時代的房東一家三代十幾個人都沒在工作 真爽 11/06 10:14
18F:推 j76123321:還好我繳完一整年了 11/06 10:14
19F:推 proletariat:租期到了之後先搬家再檢舉把獎金賺回來 11/06 10:14
20F:推 joe2:沒工作還挺無聊的....人會腐爛掉 11/06 10:15
21F:推 tngtng:有的房東是月初開始收房租 全收完都月底了 又要從一間開始. 11/06 10:16
22F:→ proletariat:怎會沒工作?房東一家的工作就是幫房客花錢,很辛苦哩! 11/06 10:16
23F:推 creepy:營所稅可是25% 租金所得收超過10萬的話 11/06 10:16
24F:推 joe2:如果幫自己算錢是工作的話我很樂意XD 11/06 10:19
25F:推 tngtng:文章是說要有雇員或營業場所 大學附近很多都房東自己顧的吧 11/06 10:20
26F:→ amaki:如果有屋主願意自己吸收稅金,那麼租屋市場就會再洗牌一次。 11/06 10:20
27F:推 creepy:那更慘 租店面的完蛋了半死不活的還要被漲房租 11/06 10:21
28F:推 andynice:標題殺人法。 內文有提個人出租,仍照原先的所得稅課徵。 11/06 10:22
29F:推 tngtng:新聞說法是要雇用經理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 這應該佔少數吧 11/06 10:22
30F:推 cindycincia:一堆人看標題不看內文 = = 11/06 10:23
31F:推 nicks1009:中華民國萬萬稅 不 中華人民共和國萬萬稅 11/06 10:26
※ KINGSAN:轉錄至看板 NCUT 11/06 10:27
32F:推 Iloveit:營所稅20幾趴 棕所稅才6% 14% 根本是要逼稅 11/06 10:29
33F:推 yoruhoshi:早該這樣做...只是,房東都有一套說詞,還不是房客要負擔 11/06 10:30
34F:→ RalphHsu:會不會把成本轉嫁給租屋戶?? 11/06 10:32
35F:推 vividcat46:因為有建設公司專門建宿舍套房租人 甚至以此號召賣屋 11/06 10:34
36F:推 tallhigh:我覺得一定會轉嫁的.....唉 11/06 10:37
37F:→ Lovetech:好險我已經唸完大學回家了 ^^||| 11/06 10:39
38F:推 kenro:本就應該的...房東太爽了 房租每年都在漲 11/06 10:40
39F:推 qaz630210:鐵定會轉嫁 一點都不爽.... 11/06 10:42
40F:推 caution:應該歸應該 收的到再說 絕大部分是連綜所稅都不用繳的 11/06 10:42
41F:→ caution:房客想報稅 第一件事就是先加你稅金. 11/0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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