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988325 (十一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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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 买房租给学生 明年起课营业税
时间Thu Nov 6 10:44:43 2008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joanabc (寒夜)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买房租给学生 明年起课营业税
时间: Thu Nov 6 10:07:37 2008
更新日期:2008/11/06 04:34 王信人/台北报导
财政部昨天发布解释令,个人出租建物有营业行为,从明年起要做营业登记,并课营业税
、营所税。财政部自从公布个人从事卖屋很多,有营利行为,要课营业税之後,接获很多
检举,有很多个人以自有建物或承租他人建物再出租,从事营利行为,也应该课营业税。
财政部函询各地区国税局,经5区局回报研议後,昨天发布释令,规定自98年1月1日起,个
人出租建物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办理营业登记,课徵营业税,否则应依所得税法第
14条规定,按租赁所得课徵个人综合所得税:
一、 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含设置有形之营业场所或设置网站)。
二、 具备「营业牌号」(不论是否已依法办理营业登记)。
三、 雇用人员协助处理房屋出租事宜。
财政部表示,个人以自有少数空置房屋出租,收取租金收入,一般不会有设置店面、办公
处所或招牌等情形,也不会雇用员工来经营。换句话说,如果个人利用设置店面、办公处
所、招牌,或雇用人员来经营出租建物业务,与一般个人出租余屋行为已有不同,实属一
种营利行为,应依法课徵营业税。
不过考量部分经营出租建物之个人,原来就自行申报租赁所得,课徵个人综合所得税,因
此,原来已经课徵综合所得税确定者,不会因为该项释令发布而有所变动,相对而言,原
来已经被课徵营业税确定的,也不会有所更动,这是基於安定性的考虑。
如果符合上述3项客观且明确的要件规定,应自行向国税局办理营业登记,例如,大学附近
很多名为「学苑」的租屋,就是营业行为,应办理营业登记,并自98年1月1日起申报缴纳
营业税。
来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6/4/18y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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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47.24
1F:推 rockbitch:那租房可以报税吗XD 11/06 10:08
2F:推 fegat:房东:下个月房租涨500 11/06 10:08
3F:→ Literature2:只能大推二楼 11/06 10:09
4F:推 hjshief:房租本来就能报税 不过若没先告诉房东 那他变逃漏税XD 11/06 10:10
5F:推 lats:营业税可以转嫁哦~啾咪~^.< 11/06 10:10
6F:推 tngtng:这种房东根本连没公证也不准房客报抵税 要怎麽收到营业税 11/06 10:11
7F:推 nekoichi:又一个讨人厌的条款... 11/06 10:11
8F:推 creepy:房客要哭哭了... 11/06 10:11
9F:推 marchthirty:推二楼!! 11/06 10:11
10F:→ tngtng:通常租房就会先问了吧要报税 房东要嘛加钱或乾脆不租 11/06 10:12
11F:→ abian:又要转嫁给学生了 ..╮(﹋﹏﹌)╭.. 11/06 10:12
12F:→ MachineGun:房东涨价 就检举看看他有没有逃漏税 然後搬家吧 11/06 10:12
13F:推 rockbitch:那我今天去问我房东存什麽心XDDD 11/06 10:12
14F:推 daleleu:十八除二把刀: 快来看我写的"楼下的房客" 11/06 10:13
15F:推 darksaber:真要课税,学校附近那种上百户的包租公恐怕会血流成河 11/06 10:13
16F:推 lats:楼上你问了会加租金哦~ 11/06 10:13
17F:→ tngtng:话说大学时代的房东一家三代十几个人都没在工作 真爽 11/06 10:14
18F:推 j76123321:还好我缴完一整年了 11/06 10:14
19F:推 proletariat:租期到了之後先搬家再检举把奖金赚回来 11/06 10:14
20F:推 joe2:没工作还挺无聊的....人会腐烂掉 11/06 10:15
21F:推 tngtng:有的房东是月初开始收房租 全收完都月底了 又要从一间开始. 11/06 10:16
22F:→ proletariat:怎会没工作?房东一家的工作就是帮房客花钱,很辛苦哩! 11/06 10:16
23F:推 creepy:营所税可是25% 租金所得收超过10万的话 11/06 10:16
24F:推 joe2:如果帮自己算钱是工作的话我很乐意XD 11/06 10:19
25F:推 tngtng:文章是说要有雇员或营业场所 大学附近很多都房东自己顾的吧 11/06 10:20
26F:→ amaki:如果有屋主愿意自己吸收税金,那麽租屋市场就会再洗牌一次。 11/06 10:20
27F:推 creepy:那更惨 租店面的完蛋了半死不活的还要被涨房租 11/06 10:21
28F:推 andynice:标题杀人法。 内文有提个人出租,仍照原先的所得税课徵。 11/06 10:22
29F:推 tngtng:新闻说法是要雇用经理人或有固定营业场所 这应该占少数吧 11/06 10:22
30F:推 cindycincia:一堆人看标题不看内文 = = 11/06 10:23
31F:推 nicks1009:中华民国万万税 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万万税 11/06 10:26
※ KINGSAN:转录至看板 NCUT 11/06 10:27
32F:推 Iloveit:营所税20几趴 棕所税才6% 14% 根本是要逼税 11/06 10:29
33F:推 yoruhoshi:早该这样做...只是,房东都有一套说词,还不是房客要负担 11/06 10:30
34F:→ RalphHsu:会不会把成本转嫁给租屋户?? 11/06 10:32
35F:推 vividcat46:因为有建设公司专门建宿舍套房租人 甚至以此号召卖屋 11/06 10:34
36F:推 tallhigh:我觉得一定会转嫁的.....唉 11/06 10:37
37F:→ Lovetech:好险我已经念完大学回家了 ^^||| 11/06 10:39
38F:推 kenro:本就应该的...房东太爽了 房租每年都在涨 11/06 10:40
39F:推 qaz630210:铁定会转嫁 一点都不爽.... 11/06 10:42
40F:推 caution:应该归应该 收的到再说 绝大部分是连综所税都不用缴的 11/06 10:42
41F:→ caution:房客想报税 第一件事就是先加你税金. 11/06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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