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laka (忽如一夜春風來)
看板DPP
標題Re: [討論] 引用可以,請全文列出
時間Thu Jul 2 00:12:32 2009
※ 引述《foshi (5 vs 35)》之銘言:
: : 把馬英九的話斷章取義到只剩「我把你當人看」的不就是你
: : 玩文字獄的人不也是你,幹些中國老把戲的也是你
: : 現在還有臉講說別人是中國人,牽拖大法到這境界可謂登峰造極
: 嘿嘿你明明知道中國老把戲很爛
: 還一心當中國人
: 嘿嘿跟這種中國人講真無聊
: 明明給你youtube去看早知道你會說我斷章取義
: 我是故意挖洞給你們跳你還不懂
: 給大家直接看影片比我複製一通好太多
講這麼多還不是在迴避自己不敢列出全文,只能把那些對自己主張不利的語句用『...』
來帶過略過而已。
明明就是斷章取義,為什麼能夠當成是挖洞給別人跳呢 ?
自己掉進自己挖的洞,然後笑其他沒掉進洞的人很蠢 ?
: 更有說服力
: 自己不認錯
: 還說別人
有什麼說服力 ?
youtube網頁中右邊的影片介紹也將全文列出來了,是要踢爆你不列全文來斷章取義的錯嗎?
: 明明影片就在那
: 不敢去看不承認我是蠻習慣你們中國人
: 愛凹
就是看過你所謂的證據網頁,所以才把全文列出來,與你的指控來做交互對照之用。
三立新聞就算對馬發言中的某句不滿,他也仍然將全文播出來。
這部份,自由時報與三立都做得很好。
當然啦,一些小咖想要出名,自然會願意承擔被告敗訴的風險,也要出來炒作。
但是dpp的大佬或是這些份量夠的媒體,沒一個願意自毀形象來針對這項指控來做出此類
斷章取義的解讀;其實這就能說明一切。
為了滿足這些小咖想出名搏板面的欲望,結果影響到黨的形象...
溫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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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說﹕
“雖然4年前公投的題目不痛不癢﹐但是還好有那次公投﹐不然2004我們也不用玩了﹐
所以嫌歸嫌﹑罵歸罵﹐到最後我們贏在哪裡﹖就贏在防衛性公投﹐
也就是公投法第17條﹐才讓呂秀蓮跟我陳水扁連任成功啦﹗”。
http://tw.youtube.com/watch?v=zfKsZV-nW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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